医院门诊退号管理办法
为了维护门诊正常的诊疗秩序,根据我院的实际情况。制定医院门诊退号管理办法 1.我院实行实名制挂号、预约和复诊预约服务,病人凭身份证和预约挂号平台提供的预约号码就诊。
2.病人挂号获得就诊号后,原则上不能退号。
3.以下情况可以办理退号手续:
a)预约接诊的医生因各种原因没有出诊,相关工作人员没有把该信息通知病人,且病人不愿意接受医院安排的替诊医生的诊疗。b)病人经分诊服务台咨询后挂号,但该病人的病种不属于所挂科室的诊疗范围或不是接诊医生的专长。
c)由于特殊原因(如电脑系统故障,或发生其他突发性事件),医院无法正常开展门诊诊疗工作时。
d)病人在候诊期间发生突发性事件(如疾病急性发作,或发生危害病人人身和财物安全的刑事事件),使病人不能接受正常的诊疗时。
4.病人需要退号时,在规定时限内到挂号收费窗口说明理由给予退号。
《医院门诊退号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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