綦江区政协委员推荐公示
根据政协章程和有关文件规定,结合人选条件,经研究,
拟推荐XXX等X名同志为政协綦江区第一届委员会委员初步人
选。为进一步扩大协商提名工作中的民主,广泛接受监督,现
将推荐的人选名单公示如下:
一、推荐人选名单
XXX(女,XX族) XXXXXX(现任职务)
二、公示期限
2011年11月30日至12月5日
三、受理意见单位及电话
受理单位:中共万盛区委统战部
电话:48271358
地址:万盛电信大楼10楼
邮编:400800
四、反映情况的基本要求
(一)如认为公示对象不符合政协委员人选条件,请以书
面、电话或来人等方式向綦江县委统战部反映,以单位名义反
映的要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要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
址、电话。
(二)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敢于负责。不
允许借机故意捏造事实,泄愤报复或有意诬陷。如有诬陷等行
为,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受理单位对反映人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对可能影响公
示人选安排的问题,由有关方面共同调查核实。
XXXXXX(盖党组织章)
2011年11月30日
《万盛政协委员公示.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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