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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新时期的人民武装工作[材料]

发布时间:2020-03-03 21:24:09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改革开放时期的人民武装工作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保康县的人民武装工作在部队自身建设、国防后备力量建设、兵役工作、国防动员以及参加社会主义‚两个文明‛建设等方面,均取得显著成绩。

一、保康县人民武装部

保康县人民武装部,是中国人民解放军在保康设立的军事组织,它既是保康县委的军事部,又是保康县人民政府的兵役机关,机构单设,隶属襄阳(原襄樊)军分区,同时接受保康县委、县政府的领导。

1986年6月,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县(市)人民武装部改归地方建制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发〔1986〕5号)精神和湖北省军区的部署,中国人民解放军保康县人民武装部改归地方建制,称湖北省保康县人民武装部。6月6日,襄樊军分区正式向中共保康县委、县政府办理移交手续。人武部改归地方建制后,编制为副县级。人武部机关设办公室、军事科、政工科、后勤科、民兵训练基地5个正科级单位。人武部改归地方建制,军地双重领导制度不变,性质和任务不变,仍负责本地区的民兵和兵役工作。1996年4月,遵照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县(市、区)人民武装部收归军队建制的通知》(中发〔1995〕12号)精神,湖北省保康县人民武装部收归军队建制,称中国人民解放军湖北省保康县人民武装部。收归军队建制后,人民武装部党管武装的原则不变,性质不变,双重领导制度不变,编制为正团级,机关设军事科、政工科、后勤科,部机关驻城关镇西后街。

1 1979年6月,中共襄阳军分区委员会批复,保康县人武部新一届党委由王佐、崔世斌、李兆甫、朱邦基、石志武、杨鹏、田修景、高士省、黄在义、张宗先10人组成,王佐(县委书记)兼任第一书记,崔世斌(人武部政委)任书记,李兆甫(人武部部长)任副书记。继本届党委之后至1986年,刘代启、李官喜先后兼任人武部党委第一书记,杨鹏、刘发波、藏有刚先后任书记,朱邦基、张安铭先后任副书记。

1979—1983年,县人武部党委根据湖北省军区、襄阳军分区党委的统一部署,深入开展揭批‚四人帮‛斗争、‚三学‛(学雷锋、学硬骨头六连、学航空兵一师党委)以及‚实践是检验真理唯一标准‛的大讨论等活动。以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和党的十二大通过的新党章为主要内容,在党员干部中开展党规党法和优良传统教育,认真学习中央领导一系列重要讲话和中央文件,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加深对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确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理解。

1983年10月,县人武部党委召开党员全体大会,通过大会选举并报襄阳军分区党委批准,由臧有刚、朱邦基、张安铭、漆贤旺、熊富华、殷明朗6人组成新一届人武部党委,臧有刚任书记,朱邦基任副书记,刘代启兼任第一书记。12月,新一届党委制定《关于加强党委建设的措施》(保武字〔1983〕45号)。

1984-1986年,人武部党委组织党员以学习贯彻中共十二大精神为指导,先后进行‚加强党的建设,促进党风根本好转‛、‚彻底否定‘文化大革命’,从‘左’的束缚中解放出来‛、‚献身党的武装事业,努力开创民兵预备役工作新局面‛等教育,使党员队伍提高 2 觉悟、端正思想、增强从思想上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自觉性,促进人武部的安定团结和集中统一。

1986年6月,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县(市、区)人民武装部改归地方建制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中国人民解放军保康县人民武装部更名为湖北省保康县人民武装部。8月,中共襄樊市委批准,刘代启、陈德先、刘世贤、吕世德、黎怀玉、陈申义、杜克刚7人组成新一届党委,刘代启任第一书记,陈德先任书记,刘世贤任副书记。人武部改归地方建制后,保康县人武部党委按照‚学习、团结、廉洁、求实‛的要求,注重加强党委班子和党员队伍建设。这一时期,人武部党委认真贯彻军委新时期国防后备力量建设方针,紧跟改革开放步伐,围绕党的经济建设中心积极开展民兵工作,在完成民兵组织建设、军事训练、兵员征集、国防教育、‚以劳养武‛等各项工作的同时,组织和带领广大民兵积极投入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先后制定全县人武战线‚七五‛、‚八五‛扶贫开发规划。

1996年4月,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县(市、区)人民武装部收归军队建制的通知》精神,湖北省保康县人民武装部收归军队建制,成立新一届人民武装部党委。从1996年4月—2013年12月,县委书记汪明新、刘德政、吴方军、谢豪斌、陈丰林、叶丛先后任人武部党委第一书记,人武部政委陈申义、孙全华、郭恒跃、罗剑武、张全林、陈雪飞、李向东、李延庆、汪正保先后任党委书记,人武部部长吕世德、何克明、李宁、杨福华、周广明、李向东、张银生、姚昌保先后任副书记。

3 县人民武装部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党管武装,把党委班子建设放在重中之重。2013年以来,紧紧围绕‚团结和谐、风清气正、坚强有力、奋发有为‛的党委班子建设目标,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党委‚一班人‛,坚持讲政治把方向,抓学习强素质,改作风抓落实,讲民主促团结,努力发挥好党委班子在推进武装部全面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

二、民兵工作

民兵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不脱离生产的群众武装组织,是我国武装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保康县人民武装部是保康县委的军事工作部,是民兵预备役工作的直接组织领导者。乡、镇、街道、企业事业单位的人民武装部,是民兵工作的基层单位。

(一)民兵组织建设

1981年,根据中共中央《批转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关于调整民兵组织的报告〉的通知》和省、地、军分区的指示,按照减少数量、减少层次、提高质量的要求,保康县的民兵组织进行了比较大的调整。调整后,将全县原1个民兵师、13个民兵团、354个民兵连、1983个民兵排、5251个民兵班,组建为340个民兵连、1912个民兵排、2414个民兵班,民兵总数29041人,占总人口的10.8%,比上年减少37238人,减少56.2%。基干民兵 4516人,比上年减少31084人,减少87.3%。民兵干部4567人,比上年减少2089人,减少31.5%。这次调整,简化了层次,减少了数量,提高了质量,适应了当时的生产体制。

1986年,保康县的民兵组织整顿,认真贯彻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关于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民兵、预备役工作的意见》提出‚减少 4 数量、提高质量、抓好重点、打好基础‛的民兵工作方针,按照城乡编组原则,在全面搞好民兵组织整顿的基础上,围绕便于管理、便于活动、便于执行任务的要求,重点抓好基干民兵的编组和专业技术分队的调整。通过调整,全县编基干民兵营11个,民兵连341个,其中基干连52个,民兵排1739个,其中基干排186个。全县民兵总数31 239人,其中基干民兵3672人,占民兵总数11.7%,民兵总数中退伍军人2029人。

在1992年的民兵组织整顿中,保康县以中共中央批转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关于在新时期加强我军后备力量建设的几个问题的报告》(中发〔1991〕22号)文件为指导,贯彻民兵工作‚控制数量、提高质量、抓好重点、打好基础‛的方针,按照便于领导、便于活动、便于执行任务的原则,以稳定基干民兵数量、解决民兵组织漏建和基干民兵‚空白村‛为重点,采取有效措施,抓好组织落实。通过整顿和编组,全县共编入民兵33435人,比上年增加1217人,增加3.77%,其中基干民兵2336人,比上年增加131人,增加5.94%,民兵总数中退伍军人1944人,占民兵总数的5.81%,其中28岁以下的905人,占基干民兵总数的38.74%。

1999年,保康县认真贯彻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关于深化民兵工作调整改革的意见》(参联字〔1997〕2号)和襄樊市《关于深化民兵工作调整改革的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着眼适应‚战场‛和‚市场‛的需要,按照‚合理布局,优化结构,突出重点,分类组建‛的原则,重点抓好基干民兵特别是民兵应急分队、专业技术分队的组建,达到规模适当、编组科学、结构优化、管理有序。通过调整改革,全县共编入民兵33134人,其中基干民兵1615人。规范组建民兵应 5 急分队1个连,2个独立排,人员由120人调整为180人。专业技术兵由原来的262人调整为550人,其中配装专业技术分队450人,与军事专业对口技术分队100人。步兵分队由原来的1494人调整为1348人。

2000年以后,民兵组织建设的重点是,在坚持农村民兵向乡镇企业扩展,城市民兵向新型企业扩展的同时,狠抓‚三支队伍‛(民兵应急分队、专业技术分队、对口专业技术分队)建设。按照‚规模适当、布局合理、干部齐备、官兵相识、队伍纯洁、制度健全、活动经常‛的总要求,不断研究解决市场经济条件下民兵组织建设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在每年民兵组织整顿中,紧密结合山区实际,以‚五个有利于‛(有利于加强领导、有利于提高质量、有利于开展活动、有利于执行任务、有利于日常管理)为原则科学编组。在城镇企事业单位采取‚编大、挂小、联点‛的方式,即以骨干企业为主,对小企业和分散的个体(私营)户的零星基干民兵,以大带小,联合编组。在农村以经济发展较好的企业和较大的行政村为主,采取以厂为主,厂村结合,或以大村为主,大小村结合,联合编组。全县民兵编组逐步形成‚一点三线‛的布局,即以县城为重点,围绕国道主线、公路干线、河流沿线,在县直企事业单位和重点乡(镇),凡适龄人员在30人以上或基干民兵在3人以上的单位均建立民兵组织,形成重点地区重点布兵的格局。以三支队伍为重点,优化组织结构。民兵应急分队选择生产稳定、效益较好、有一定规模的企业组建。专业技术分队主要组建在县城和重点乡(镇)。对口专业技术分队采取成建制‚对口编‛的方法,在电信、医疗、交通、工程、化工、气象等部门,选编学历高、实际工作能力强、能熟练操作装备的专业技术人员,对口 6 组建。做到能力与任务相适应,平时与战时相兼顾,人员与装备相结合,提高专业技术分队的建设质量。

(二)民兵政治工作 1.政治思想教育

1979—1980年,民兵政治教育主要有四个方面:即学习贯彻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进行全党工作重点转移教育,使党的工作重心转移达到家喻户晓,调动广大民兵建设‚四化‛、保卫‚四化‛的积极性;进行《民兵工作条例》教育,进一步明确民兵的性质、任务和职责,增强‚争当好民兵‛的积极性;结合学习中越边境自卫反击战的英雄模范事迹,开展学雷锋、学硬骨头六连活动,促进民兵工作‚三落实‛;结合中越边境自卫反击战,传达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进行形势战备教育,增强战备观念。

1981—1984年,根据两级军区关于民兵政治教育的指示,保康县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落实民兵政治教育‚三项制度‛,即在军事训练中,政治教育时间不少于10%;在基干民兵中,实行每月一堂政治课;在全体民兵中,结合征兵、整组、重大节日,进行全民教育。教育内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主要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中共十三大精神;民主与法制教育,现行经济政策教育;民兵基本知识教育,以总政治部编印的《民兵政治教育课本》为基本教材,进行民兵性质、任务、光荣传统、人民战争思想和怎样当个好民兵教育;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教育,主要是开展以‚五讲‛、‚四美‛、‚三热爱‛、‚两不怕‛(讲文明、讲礼貌、讲卫生、讲秩序、讲道德;心灵美、语言美、行为美、环境美;热爱社会主义、热爱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 7 不怕艰难困苦、不怕流血牺牲),争当优秀民兵为主要内容的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活动。

1987—1990年的民兵政治教育,坚持围绕党的‚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和新时期民兵工作的指导思想开展教育,努力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纪律、有文化‛的‚四有‛新人和合格的后备兵员,使教育更好地为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服务,为加强国防后备力量建设服务。教育中,注重形式与效果的有机结合,着重进行党的基本路线教育,爱国主义、共产主义理想教育和光荣传统教育,培养‚四有‛民兵,引导广大民兵带头发展经济,带头移风易俗,带头改变村容村貌和不良社会风气,为实现社会风气根本好转和兴县富民做贡献。1990年,全县成立民兵科技服务小组150个,有287户民兵被评为乡、村级‚双文明‛户,405户民兵被评为‚遵纪守法光荣户‛,广大民兵已成为全县‚两个文明建设‛的主力军。

2000年以来,保康县人武部紧紧围绕提高政治素质、增强国防观念、培养合格后备兵员的目标,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民兵政治教育的特点和规律,狠抓教育落实。一是抓住有利时机,抓好规范教育。采取以会代训的方法,提高专武干部、民兵干部组织教学的能力,在人口密集、经济条件好的‚三边村‛(路边、集镇边、河边)以‚民兵青年之家‛为阵地,抓好集中教育。在人口分散、经济条件差的高山、半高山村,设立民兵政治教育活动书屋,实施巡回教育。针对民兵‚忙时在家种田,闲时在外挣钱‛的实际,抓住农忙、征兵、整组等民兵相对集中时机,发挥阵地作用,落实规范化教育。二是结合全民教育,进行随机教育。与宣传、团委、妇联、工会建立教育联系制度,地方开展教育时,人武部主动靠上去,一起制定教育计划,一起开展教育 8 活动,在教育内容上增加‚兵‛的特色,形成整体联动,收到较好的效果。三是掌握外出兵员流向,实施跟踪教育。主要是发挥函授教育的优势,由人武部编辑教育辅导材料,由民兵连发给民兵家庭,随其家信寄送到外出打工民兵。同时,发挥外出打工民兵干部和‚能人‛的号召力,由家乡人武部与其保持联系,通过这些骨干开展外出打工民兵的政治教育。多渠道多途径的教育形式,为促进贫困山区农村民兵政治教育的落实起到积极作用。 2.干部队伍建设

20世纪70年代末至80年代初,保康县基层武装机构设置稳定,专武干部和民兵干部配备齐全。1980年,全县14个公社人武部共配备专武干部62人,部长全部参加同级党委。配备民兵连(排)长6 656人,其中连长参加大队党支部167人。1981年,对民兵组织进行调整,调整后,全县有专武干部63人,民兵连(排)长4 567人。其中连长参加大队党支部213人。1982年调整干部行政级别,人武部积极向组织部门反映专武干部的德才表现,有21人调级,调级面达到41%。在民兵连长队伍建设上,注重抓好选配、教育、训练和解决民兵连长计酬4个方面,促进民兵连长安心民兵工作,热爱民兵工作,做好民兵工作。

1984年3—8月,全县进行体制改革,农村实行政社分开,建立乡人民政府。县人武部结合农村政权建设,集中力量进行专武干部调整配备。调整前,全县专武干部63人。结合机构改革调整29人。新招聘干部进入人武工作行列,全县专武干部队伍向年轻化、知识化迈出一大步。全县11个区(镇)、22个乡(镇)武装部应配专武干部74人,实配73人。

9 1985年6月,保康县人武部制发《区、镇人武部和全县专武干部考核奖惩条件暂行规定》(保武字[1985]16号)。《规定》对区、镇人武部和专武干部的年度学习和工作情况,按照政治思想(20分)、完成任务(65分)、作风纪律(15分)三个方面,实行百分制量化考核,增强对专武干部管理教育的可操作性,调动了基层专武干部的工作积极性。

1987年9月,县进行撤区并乡。根据上级军事机关指示精神,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县人武部同步完成乡、镇人武部的设置和专武干部选配工作。全县设16个乡、镇人武部,共选配43名专武干部(正、副部长18人,干事25人;11个乡、镇编配3人,5个乡镇编配2人)。

1990年后,随着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行政机构改革的深入发展,民兵干部队伍建设不断遇到新的矛盾和问题。1992年,针对乡、镇一级行政机构改革,干部‚优化组合‛的新情况,县人武部党委就稳定和加强乡、镇武装部建设拿出初步意见,县委常委召开专门会议讨论研究,并形成《会议纪要》,重申和进一步明确对乡、镇武装部设置、专武干部队伍建设一系列规定。

1999年,中共中央办公厅、中央军委办公厅下发《关于基层人民武装部机构设置、干部配备原则等问题的通知》(中办发〔1999〕24号),县人武部以学习贯彻文件精神为契机,对专武干部进行了一次教育和整顿。在统一思想认识的基础上,进一步强调落实党管武装制度,从讲政治、保稳定的高度,搞好专武干部队伍建设。在乡(镇)班子换届选举中,专武干部的选配由县人武部和县委组织部共同把关。随后,在乡(镇)换届选举前,县委组织部下发《关于乡镇武装 10 部长进同级党委班子的通知》。在调配过程中,县委组织部又专门明确调配原则和具体办法,反复征求人武部意见,始终以中办发〔1999〕24号文件为指导,确保乡(镇)武装部长参加同级党委这一政治制度的落实。

2001年3月,县精简行政机构,全县16个乡(镇)调整为11个。全县11个乡(镇)武装部23名武装干部一次性配齐到位,平均年龄为34岁。专武干部队伍基本达到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要求。这次调整,通过军地双方共同努力,实现了对专武干部‚入口‛要优、管理要严、‚出口‛要畅的目标。调出了素质、调出了干劲,促进了专武干部队伍建设健康发展。至2013年,全县有基层武装部15个(11个乡镇武装部,4个企业武装部),专职武装干部30人。

3.两个文明建设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保康县广大民兵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劳武结合原则,积极参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充分发挥民兵在两个文明建设中的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为推动保康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1979年,全县抽调3000名民兵组建‚学大寨民兵团‛,先后参加马桥电站、后园水库等工程建设。

1982年中共十二大召开以后,全县提出民兵要参加地方‚两个文明‛(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建设。保康县人武部把民兵参加地方两个文明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从保康的实际出发,把组织民兵带头发展经济、扶贫帮困作为民兵参加两个文明建设的突破口,随后,以民兵带头脱贫致富、扶贫帮困为主要内容的参加两个文明建设活动,在保康人武战线逐步开展起来。

11 1984年7月,县人武部召开区(镇)武装部长会议,传达学习黄陂县人武部组织民兵开展‚两带‛(一兵带全家、一排带全村)经验,并组织参观寺坪镇民兵开办小企业,搞活经济的成果,研究部署全县民兵开展‚两带‛活动。

1984—1987年,全县民兵带头脱贫致富、扶贫帮困工作蓬勃发展。龙坪区十字冲村,在开展‚两带‛活动中,村党支部和民兵连反复向群众宣传党的富民政策,共同分析村的历史与现状,寻找穷的根源,制定治穷措施,树立治穷信心。在村党支部的支持下,村民兵连以民兵青年之家为阵地,吸引青年民兵学文化、学科学、学技术,运用科学技术发展商品生产。民兵连组成一个地膜苞谷新技术专班,购良种2500公斤,地膜3460公斤,化肥31215公斤,分发给各个农户。民兵连长首先在自己责任田里作示范讲解,各排均成立地膜覆盖苞谷种植科教组,使全村地膜苞谷发展到1203亩,人平1亩6分。1985年,地膜苞谷获得丰收,全村人均收入达640公斤。1986年,大多数农户第一次有了余粮卖给国家,全村卖粮10万公斤。至1987年,县人武部与县农委、科委等部门配合,举办科技讲座231期,培训民兵11500余人。广大民兵运用科学技术,广泛开展科技兴农、扶贫帮困活动,有18000多个民兵家庭成为科技致富示范户,并帮助340户贫困户脱贫。全县涌现出民兵双文明户3829户。

1988—1990年,全县人武战线17个扶贫开发点有16个实现脱贫,人均收入达到440元。全县49个专武干部联系点,有44个达到温饱水平。武装战线建立的5864个扶贫联系户,有3 800户达到脱贫标准。在此期间,还以民兵为主体参加水利、电力、交通等重点项 12 目工程建设73次,完成急难险重任务90余次,参建民兵达30万人次。

1991年,县人武部制定《全县武装战线‚八五‛扶贫开发规划》,明确县、乡(镇)两级人武部和村民兵连扶贫开发工作奋斗目标和措施,促进全县率兵带民脱贫致富活动深入持久发展。在总结过去开展扶贫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人武部制定‚两抓‛(抓村级班子建设、抓扶贫开发项目)、‚三帮‛(帮劳力、帮资金、帮技术)的工作指导方针,调整扶贫工作思路。

1997年以后,保康县人武部根据襄樊军分区的统一要求,大力开展以‚三帮两创‛(帮劳力、帮资金、帮技术;创民兵优质工程、创民兵示范点)为主要内容的参建活动。县、乡两级人武部根据地方党委扶贫攻坚的整体部署,建立‚三帮‛扶贫示范点17个,按照‚建设一个好班子、制定一个好规划、选准一个好项目、脱贫一批困难户‛的标准,扎实开展扶贫工作。按照县委关于建设‚特产名县‛的规划,人武部继续坚持与县科委、农技等部门共同组织送科技下乡活动。组织民兵带头学习推广香菌袋料栽培、干鲜果嫁接与贮藏、大棚蔬菜种植等高新农业技术,全县85%的民兵家中有了一名科技明白人。县、乡人武部成建制组织民兵开发重点项目。寺坪镇蒋口村在县人武部扶贫工作队的指导下,于1993年开始启动的‚千亩杜仲园‛项目,经过5年艰苦努力,至1997年底完成开发。该项目引起保康县、襄樊市有关领导和部门的高度重视,争取到世行贷款20万元,先后组织民兵投入劳动日10000多个,成为经济效益十分可观的绿色企业。

2002年,县人武部印发《全县人武系统参建(扶贫)三年规划》,进一步发挥民兵在参建(扶贫)中的骨干作用,扎实开展‚一个武装 13 部包扶一个村、一个民兵连包扶一个贫困户、一名干部包扶一个贫困学生‛活动。继续发挥民兵组织的生力军作用,成建制组织民兵参加重点工程建设,人武系统参建(扶贫)工作在改革发展中不断取得新成绩,赢得地方党委、政府和上级军事机关的高度评价,县人武部被湖北省军区评为‚参建(扶贫)工作先进单位‛。

(三)抢险救灾

保康县水、旱、雹等自然灾害年年都有,程度不同。危害最大的是水灾和旱灾。保康地方党委、政府一直把民兵作为抢险救灾的骨干力量。广大民兵为保卫国家、集体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做出了很大的努力。

1995年,保康县先后遭受严重春旱和夏季洪灾,仅8月12日洪灾就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100万元。县人武部成建制调动民兵,组成560个抗灾、抢险突击队,在抗旱、防洪抢险和灾后重建三项战斗中,先后出动民兵83000人(次)。在抗旱中,疏通灌溉水渠8000余米,协助抽水插秧1.5万亩。在抗洪抢险中,抢堵决口21处,转移群众200余人。在灾后重建中恢复高(低)压输电线路23公里,修复被冲毁公路60余公里,抢修河堤3500米,帮助无房户建房、搭工棚82间。

1996年7月2—3日,保康县两峪乡连降大到暴雨,导致山洪暴发,河水猛涨。洪水汇集于乡政府所在地的两峪村东、南两岔河,加之上游冲毁的树木、泥石,聚集两岔河交汇处马良至两峪的公路大桥涵孔,阻塞河流通道。乡政府、乡直单位及沿河两岸群众被洪水围困,1437亩农田被淹,连接该乡交通的两岔河公路桥告急。灾情发生后,两峪乡武装部根据乡党委、政府的决定,迅速下达命令,集结民兵抢 14 险。按照防汛抢险方案,两峪村30名基干民兵组成应急小分队,担任疏通两岔河公路桥涵孔,确保排洪和大桥安全。两峪管理区所属7个村民兵连组成突击队,实施对乡直单位及被淹农户的人员、财产转移。县人武部接到报告后,部长吕世德立即带领机关人员出发,于3日4时赶到距县城97公里的两峪乡,投入指挥抢险,同民兵们一起奋战一天一夜,直到洪水回落。此次抢险救灾,两峪乡武装部共组织民兵1174人,为国家集体、农户转移财产3750余件,总价值440万元,救出被洪水围困群众191人,保证该乡唯一通往境外的公路大桥的畅通,大大减轻洪水冲毁农田的程度,受到保康县委、县政府和当地人民群众的高度赞扬。

2005年8月25日6时,城关镇黄土岭村发生特大山体滑坡,滑坡体长1800米,宽500米,高18米,滑坡体内73户322人受到威胁,其中24户97间房屋倒塌。8时10分,县人武部接到抢险救灾通知,人武部机关全体干部职工、武警消防官兵及城关镇部分应急分队民兵共计65人,由部领导带队赶赴受灾现场,在城区滑坡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下,挨家挨户进行人员疏散和物资转运,协助地方政府安置受灾群众。

2010年7月17日,保康县遭受持续暴雨袭击,城关、后坪、寺坪、马桥、黄堡、两峪等6个乡镇出现不同程度灾情,人武部值班首长当即决定启动应急预案,迅速组织民兵应急分队80人、道路抢修分队20人,协调县防汛办、应急办动用铲车3辆,运输车8辆,投入到疏散群众、抢救物资、疏通道路的救灾行动中。累计疏散群众25户172人,抢救物资7吨价值60余万元,疏通道路3.5公里,清理淤泥500余方。

15 2012年8月5日至6日,保康县境内出现强降雨,最大降雨量达到150毫米。导致黄堡、过渡湾、城关、寺坪、龙坪等镇严重受灾。灾情发生后,县人武部高度重视,部长张银生、政委李延庆第一时间率领人武部机关和民兵应急分队70人赶赴受灾最严重的黄堡镇展开救援工作。先后在黄堡镇黄堡村、张弓村疏散转移受困群众40余人,抢救重要物资10余吨,牲畜13头,价值40余万元;搜救失踪人员搜索河段4公里,并打捞出遇难者遗体。

(四)民兵军事训练

1977—1980年,保康县的民兵军事训练,按照总参谋部印发的《1977至1980年民兵军事训练纲要》的要求,重点抓专武干部、民兵干部、基干民兵和专业技术分队的训练。县人武部针对山区经济条件、交通条件、训练经费、训练场地受限等实际,地方各级领导和人武部门加强领导,克服困难,较好地完成了训练任务。1980年,应训5700人,实训5 586人,占应训人数98%。参训人员中,民兵连(排)长228人,武装基干民兵5248人,高射机枪分队30人,通信分队80人。通过训练,提高了民兵干部和基干民兵的军事素质。

1980年9月,总参谋部下发《关于调整改革民兵军事训练试行意见》,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本地实际,保康的民兵军事训练逐步进行调整改革。1981年以后,民兵军事训练进入调整改革阶段。按照‚缩短训练周期,减少训练数量,调整训练内容,改革训练方法,提高训练质量‛的总要求及襄阳军分区的指示,积极探索改革民兵军事训练。在训练方法上,由大队或区、公社集中训练转向县集中训练;在训练时间上,由周期训练转向年度训练;在内容上,由单一兵种转向多兵种的训练;在对象上,以基干民兵中的专业技术兵和新编入基 16 干民兵组织中的民兵为主。1982年,全县应训191人,实训207人,其中步兵分队167人,通信分队40人。通过训练,民兵的军事技能得到明显提高。

1985年度,首次实行县集中训练。从各单位集资4.5万元,不仅落实了民兵训练误工报酬,还购置一批训练设备,既调动了民兵参训的积极性,又有利于提高训练质量。在组织领导上,成立民兵训练领导机构,人武部部长、政委担任队长、教导员,各科科长分别担任教学组、政工组、后勤保障组组长。制定各级领导岗位责任制,健全各种行政管理制度。在教学准备上,修建永久性安全射击靶场,改造战术训练场和投弹训练场,清理购置教学器材,挑选现役干部、专武干部12人组成教学组,提前15天集中备课试教。在后勤保障上,整修营房,购置铺板床120张,被服150套,训练服150套。备齐厨具餐具。由于准备工作充分,有效保证了训练的顺利进行。民兵训练期间营区整洁,内务整齐,着装统一,纪律严明,士气高昂。

20世纪90年代后,根据新的《民兵工作条例》和《民兵军事训练大纲》的要求,保康县人武部坚持服从经济建设大局,适应国防现代化建设需要,立足现有装备和训练条件,着眼未来发展,本着突出重点,改进方法,注重实效的原则,狠抓规范化训练,提高训练质量。在训练对象上,由以步兵训练为主,逐步转向以训练民兵干部、专业技术分队和民兵应急分队为主。在训练内容上,首先抓好基础训练,使基干民兵熟练掌握手中武器和执行任务的基本技能,在此基础上,结合本地区民兵可能担负的任务,有针对性地搞好应急训练。在训练方法上,突出规范化训练,做到统一组织实施,统一训练内容,统一备课示教,统一教学程序,统一规章制度,统一考核验收。2001年, 17 全县训练364人,其中,民兵干部24人,占参训人数6.6%,步兵分队60人,占参训人数16.5%,专业技术分队160人,占参训人数44%,民兵应急分队120人,占参训人数33%。

2013年5月,县人武部联合县政府组织了一次400余人以保康遭受特大暴雨灾害,启动11级防汛应急响应为背景的军民联合防汛抢险演练,对应对突发自然灾害,具有很好的示范和推动作用。

三、国防动员

(一)国防动员机构

1996年9月,中共保康县委、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武装部发出《关于成立保康县国防动员委员会的通知》(保文〔1996〕28号)。县国防动员委员会由35人组成,县委书记汪明新任第一主任,县委副书记、代县长吴方军任主任,刘友明(县委副书记)、吕世德(县委常委、县人武部部长)、陈申义(县人武部政委)、王代全(县政府副县长)、刘琪(县政府副县长)、杜克刚(县人武部副部长)任副主任。县委、县政府各有关部门及工、青、妇等群团组织负责人参加国防动员委员会任成员。县国防动员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贯彻军委新时期军事战略方针,组织实施全县的国防动员工作;协调全县国防动员中经济与军事、军队与政府、人力与物力之间的关系,以增强国防实力,提高平战转换能力;指导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做好国防动员的各项准备工作,提高战时快速动员能力。

1996—2013年,县国防动员委员会组成人员随着主要负责人的变动适时进行调整,其领导成员通常由同级党委、政府和军事部门的领导组成,县委书记担任国防动员委员会第一主任,县政府主要领导 18 担任国防动员委员会主任,党委、政府分管武装工作的领导和军事部门的主要领导担任副主任。

(二)兵役工作 1.兵役制度

1978年3月1日,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通过、颁布《关于兵役制度问题的决议》,将部分义务兵改为志愿兵,实行义务兵与志愿兵相结合的制度。1984年5月31日,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新的《兵役法》。新《兵役法〉适应国家建设的需要和中国经济状况的可能,正确处理常备军与后备力量建设的关系及公民服兵役的权力和义务的关系,明确我国实行以‚义务兵役制为主体的义务兵与志愿兵相结合,民兵与预备役相结合‛的兵役制度,既保持了义务兵役制的优点,又弥补了义务兵役制难以保留技术骨干的不足,通过把民兵和预备役制度结合起来,既坚持了中国传统的民兵制度,又完善了国家的预备役制度。1998年12月29日,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的决定》。这次修改的《兵役法》,调整了兵役制度,改变了过去‚义务兵役制为主体‛的提法,保留了‚两个结合‛的基本制度,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义务兵与志愿兵相结合、民兵与预备役相结合的兵役制度‛。缩短了义务兵服役的期限。将陆、海、空三军义务兵服役期限一律改为2年,并取消了义务兵超期服役的规定。改革了志愿兵服现役的制度。改变了过去义务兵改志愿兵要再服8—12年的规定,实行了分期服现役制度。作出志愿兵也可以‚直接从非军事部门具有专业技能的公民中招收‛的新规定。志愿兵退出现役后,服现役不满10年的,按义务兵退伍政策安置;满 19 10年的,由国家负责安排工作;连续服现役满30年的,可以作退休安置。完善了预备役制度。对士兵预备役分类对象作了调整,将35岁以下的退伍军人、地方和军事专业对口技术人员编为一类士兵预备役;将民兵、预备役人员参训年龄由过去18~20岁放宽到18~22岁。民兵预备役人员参训补贴,规定‚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误工补贴‛。强化优抚安置的措施。改进了义务兵家属优抚办法,拓宽了退伍军人安置渠道。规定‚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不分所有制性质和组织形式,都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置退伍军人的义务‛。明确了对违反兵役法规行为的惩处规定。分别规定对故意逃避兵役、拒绝承担兵役义务、妨害兵役工作和擅自逃离部队等行为,作出责令限期整改、处以罚款、限制就业范围、出国或者升学、行政处分、追究刑事责任等惩罚。

2.兵役机构

保康县人民武装部是保康县人民政府的兵役机关。县人武部在襄樊军分区和保康县政府的领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兵役工作。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基层人民政府按照兵役机关的安排和要求,办理本单位和本地区的兵役工作。人武部在征兵工作中,既是领导指挥机关,又是执行实施机关,负责落实上级有关征兵工作的方针、政策、指示,制定本地区征兵工作计划,组织应征公民登记、体检、政审、定兵、送兵等工作,指导基层的兵役工作。

征兵办公室是同级征兵领导小组的办事机关,是负责办理征集兵员日常工作的机构。征兵办公室设在县人民武装部,以兵役机关为主,吸收宣传、公安、卫生、交通、民政等有关部门人员组成。办公 20 室主任和副主任通常由同级兵役机关的部门领导担任,并设政审组、体检组、监察组和后勤保障组。

3.兵役登记

1985年10月,国务院、中央军委发布《征兵工作条例》,规定县、市兵役机关,在每年9月30日前,应组织基层单位对当年12月31日前满18岁的男性公民进行兵役登记工作。自此,全县在应征公民中实行兵役登记制度。

1985—1995年间,兵役登记工作主要是结合年度民兵整组进行。年满18岁的男性公民,符合民兵条件的即编入民兵组织,同时进行兵役登记。

1996年,保康县人武部按照襄樊军分区的统一部署,借鉴湖北省军区、襄樊军分区1995年在枣阳市进行‚兵役登记试点‛的经验,从9月6—30日,按照组织准备、宣传发动、报名登记、确定服役范围、总结工作五个步骤,在全县进行兵役登记工作。

1996年以后,保康县的兵役登记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轨道。兵役登记领导机构为兵役登记领导小组,组长由县政府分管兵役工作的副县长担任,副组长由兵役机关的领导担任,成员由兵役机关和与兵役工作有关的市政府办、宣传、公安、教育、卫生、财政、监察等部门领导参加。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人武部,办公室主任由兵役机关部门领导兼任。

1998年,保康县人武部在兵役登记工作中,围绕提高兵役登记工作质量,突出抓好两个环节:一是在抓好1997年度已登记人员升级登记的基础上,重点抓当年满18岁适龄青年的新登和1997年漏登人员的补登工作,当年新登235人,补登50人;二是抓好预征对象 21 的选定,特别是对18~22岁具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男性青年(高考落榜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待业青年、下岗职工),以及本人愿意参军,年龄不超过22岁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青年,逐个进行登记,当年共登记919人。

2000年,县人武部总结以往兵役登记工作经验,针对保康县的实际,各乡(镇)视情况,成立一个或几个流动登记组,对偏远山区、外出务工、在校学生及其它原因不便到登记站的适龄青年,进行上门登记。从2000年开始,全县使用统一《应征公民兵役登记表》、《兵役登记人员花名册》、《预征对象花名册》,并录入《征兵工作管理系统》,兵役登记工作在实践中进一步规范。

从2013年起,征兵工作从冬季调整为夏秋季。 4.兵员征集

保康县历年征兵一般都按宣传发动、体格检查、走访政审、审批定兵、交接新兵几个步骤进行。

(1)宣传发动

20世纪80年代,针对农村生产体制改革和城镇经济体制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县、乡(镇)两级政府和人武部门,采取召开会议、下发宣传教育提纲、编发征兵工作简报和运用广播、电视、板报、标语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教育。在1986年的宣传发动工作中,县、区(镇)两级召开党委(支部)会、民兵骨干会、群众会共计219场(次),悬挂横幅、书写标语牌280余块,张贴标语2 300余张。县电视差转台播放3次、有线广播4次,宣传《兵役法》及征兵政策。各区(镇)利用放电影时机制放幻灯片103块。与此同时,还针对山区山大人稀,人员难以集中的实际,各区(镇)、办事处、村、组采取分片 22 包干宣传,以县征兵办公室下发的征兵宣传提纲为依据,宣讲《兵役法》。

20世纪90年代后,针对新出现的‚参军热‛,县征兵办公室一方面继续抓好对广大适龄青年‚依法服兵役‛的教育,在进行爱国主义、革命英雄主义和征兵政策等教育的同时,实事求是地介绍部队的训练、工作和生活情况,讲清部队是执行战斗任务的武装集团,引导广大青年端正入伍动机,树立到部队准备吃苦和打仗的思想。另一方面,对各级干部和兵役机关工作人员进行廉洁征兵教育,坚决抵制和纠正征兵工作中的不正之风,严格执行征兵政策,自觉遵守征兵纪律。县征兵办公室还将《保康县廉洁征兵规定》通过广播电视向全县播放。通过宣传教育,使广大干部群众受到爱国主义为核心的国防教育和征兵政策教育,为搞好征兵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从2004年起,征兵工作开始后,重点宣传兵役法规和政策。全县征兵宣传工作做到‚三有四明一不留‛,即:电台有声、电视有影、专栏有文;征兵政策规定明、阶段工作任务明、入伍条件标准明、征兵政策纪律明;宣传发动工作不留死角。县征兵办公室还组织专班,促进宣传发动工作深入扎实开展,切实提高宣传教育效果,保证征兵工作顺利进行。

(2)体格检查

1994年以前,保康县一直采用分片设站的方法进行体检。1986年征兵体检,是执行国防部颁发的新体检标准的第一年。为正确执行标准,把好体检关,县征兵办公室从全县几个医疗单位,抽调25名医务人员组成体检工作组,其中有13人次参加过征兵体检。县征兵办公室对参检医生组织集中培训,组织体检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标准规 23 定。随后,在城关镇体检站进行试检,统一操作规程,统一方法标准。根据山区辽阔,人员居住分散,交通不便等特点,体检队分为2个体检组,全县设8个体检站,分片逐站开展体检。在体检过程中,医务人员认真负责,一丝不苟,遇有难点,共同会诊,既不过严,轻易淘汰,也不过宽,随便录取,既对征兵工作负责,又对应征青年负责。全县参检691人,合格249人,合格率为36%。

1995年,保康县首次在民兵训练基地设立体检站,实行一站封闭式体检。围绕提高体检质量,各乡(镇)首先严把初检关,乡(镇)组织初检时,除抽血、化验不检查外,其它各科均组织医生进行初检。县征兵办公室挑选15名医务人员组成体检组,县征兵办公室建立严格的体检制度。体检中坚持‚四不检‛,即:无身份证的不检、无初检合格表的不检、未贴近期照片的不检、应征青年个人持表的不检‛。按照从严把握的原则对疑难问题一时查不清的不复查,对边缘问题把握不准的不考虑。体检中,从站长、体检医生到传表人员一律挂牌上岗。

1996年以后,逐步加强体检站设施建设,修改完善了封闭式体检工作程序和制度。

(3)政治审查

1978年10月,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颁发《关于征集兵员政治条件的规定》,县人武部在征集兵员中加强领导,依靠群众,调查研究,正确贯彻执行党的‚有成份论、不唯成份论,重在政治表现‛的政策,对家庭、社会关系等问题,主要看本人政治态度和现实表现。

24 1980年10月,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颁发的《关于征集兵员政治条件的规定》,明确征集入伍的人员,必须是政治历史清楚,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劳动,遵纪守法,道德品质好,决心为保卫祖国英勇奋斗的适龄青年。

1987年,保康县在征兵政审工作中,抽调思想素质好、有一定业务能力的人员373人,成立县、乡(镇)、村政审专班55个,乡(镇)、村建立由派出所、村治保主任任组长的政审班子。县征兵办从人武部、公安局、教委等单位抽调4名有丰富经验的人员组成政审组,建立县、乡(镇)、村三级政审网络,实行分工负责,一级抓一级的目标管理责任制,村包初审,乡(镇)包复审,县征兵办公室包全面审查,做到谁政审、谁上送、谁签字、谁负责,杜绝有劣迹的青年被征集入伍。

1990年以后,政治条件按照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1990年10月颁发的《关于征集兵员政治条件的规定》及有关规定执行,主要弄清应征青年的现实表现。1996年,保康县在征兵政审中实行‚三个结合‛:一是把专班审查与群众参与结合起来,征兵体检结束后,将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二是把内查与外调结合起来,不仅查清应征青年常住户口所在地的现实表现,而且根据农村外出务工人员流向,查清外出务工人员在务工期间的现实表现。三是把政审工作纵向与横向结合起来,在自下而上,层层审核合格后,由县征兵办公室、政审组、接兵部队结合走访情况进行联审,切实把优秀的青年送到部队。

2000年以后,按照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关于政治审查的有关规定,保康县在建立县、乡、村三级政审专班,层层落实政审工作责任制的基础上,坚持实行‚五访五查‛,抓好一个重点,即: 25 访学校、访村(居委会)、访公安执法部门、访知情人、访所在单位;查政治表现、查思想道德、查社会关系、查有无违法行为、查家庭情况。同时,充分发挥公安互联网的作用,把应征青年的现实表现作为审查重点,确保应征青年的政审质量。

(4)审批定兵

20世纪80年代,保康县在定兵之前,先由接兵部队和送兵单位对体检、政审双合格对象逐个走访。走访的主要内容和方法是:了解合格青年本人对当兵的认识,看其入伍动机是否端正;了解家长对子女当兵的态度,看家庭是否支持;了解周围群众对应征青年的反映,看其政治表现是否合格;了解所在基层单位的意见,看基层单位是否同意其应征入伍。在走访的基础上,由县征兵领导小组领导带领政审组和主检医生到各乡(镇)同分管征兵工作的领导、武装部部长、派出所所长一道,按照条件,择优选定。

1995年,在体检、政审结束后,县征兵办公室将双合格人员名单通报给各乡(镇),由各基层单位根据分配指标上报预定名单。然后,由县征兵办公室、接兵部队、政审、主检、基层政府进行‚五方联审‛,集体定兵。在审批定兵中,坚持‚五优先‛定兵原则,即:文化程度高的优先;上年度双合格因指标有限未能入伍,当年又合格者优先;党(团)员优先;偏远乡、村多年未走兵,当年有双合格的优先;经过军事训练的优秀基干民兵优先。同时,对入伍动机不纯、家庭不支持、身体有边缘问题、在外务工一年以上无单位证明的坚决不定。

2000年以后,保康县进一步增强征兵工作透明度,公开征兵指标,接受群众监督。由兵役机关、公安、监察、民政、卫生部门和接兵部队集体定兵。在确保兵员政治质量的同时,严把征集兵员的‚文 26 化关‛和‚非农指标关‛。把新兵文化素质视为政审、体检同等重要,坚持优先批准文化程度高的青年入伍。对文化程度与户口年龄不相符的坚决不定。杜绝城镇户口青年占用农村指标入伍。

(5)交接新兵

1983年以前,新兵的集中与交接一般在县人民政府所在地进行,先由各基层单位按规定时间将新兵运送到县,由县兵役机关对新兵进行清点编队后,正式向接兵部队办理新兵交接手续。在新兵交接时,按照‚新兵花名册‛当场交点清楚,交接双方在花名册上签名盖章,并将‚新兵花名册‛、‚应征公民体格检查表‛、‚应征公民政治审查表‛等档案资料一并交给接兵干部,然后,县兵役机关协同接兵部队将新兵运送到负责输送新兵的汽车站或火车站,交接新兵工作全部结束。

1984年,保康县进行征兵工作改革,在交接新兵环节上,对补给武汉军区范围内的新兵由征集单位组织送兵到部队报到。根据征兵工作方案,县征兵办公室协同县交通局提前制定送兵计划,县人武部选派得力干部负责送兵,按时把新兵安全送到部队。

1985—1986年,实行全部由征集单位送兵。县征兵办公室在总结1984年送兵经验的基础上,周密制定送兵计划。一是县征兵办公室与县交通局联合下发关于做好输送新兵工作的通知,由兵役机关、交通、卫生、公安组成运送新兵工作专班,搞好送兵工作的组织保障。二是按1∶30的比例选调送兵干部,共选派5名思想素质好,责任心强,有较强组织能力的人武干部和专武干部,提前集中1天时间进行培训,学习送兵条例,研究途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和解决的措施。三是对新兵按照去向合理编组,提前1天集中进行乘车安全教育和卫生防 27 疫知识教育。四是对新兵集中时的饮食及途中干粮,由卫生防疫部门负责检查和管理。五是从县客运公司挑选技术性能好的车辆,驾驶技术过硬的司机担任新兵运送任务。整个送兵过程,做到有序、安全、按时到达。

1987年的新兵交接,又改为部队派干部接兵与地方政府送兵相结合。

1989年,恢复部队派接兵干部到征集地接兵制度。

2013年,应对征兵时间前移等重大改革,创新征兵工作宣传的方法、手段,强化征兵工作责任制,严格征兵政策程序,从进站体检450人中,‚筛出‛221名不合格人员,从参加政审184人中‚筛‛出41名不合格人员,按高学历原则确定136人征集对象,确保了兵员质量,实现了连续三年无退兵目标。

(三)国防教育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全党的工作重点转到经济建设上来,国防教育指导思想实行战略性转变。保康县的国防教育也进入新的发展阶段。

1988年初,湖北省委宣传部、湖北省军区政治部下发《关于在全省广泛开展国防教育的意见》。1988年5月,保康县委宣传部、保康县人武部发出《关于在全县广泛开展国防教育的意见》。针对保康山大人稀、人员居住分散、交通不便、文化素质较低的特点,积极采取措施,促进全县国防教育深入发展。在县委召开的三级干部会议上,县委书记刘代启、县长朱庆良在讲话中都把抓好国防教育作为重要内容,强调提高全民国防观念。随后,在举办的3期县直副局级以上干部‚读书班‛上,均增设国防教育内容。县、乡(镇)党校对每 28 期学员都增加一节国防教育课。县领导带头讲国防教育课。全县副科级以上干部讲课共170余场(次)。围绕开展国防教育,全县办墙报730余期,贴标语1 500余幅,请老干部、老武装作报告、讲传统80余场(次)。全县群众受教育面达70%以上。通过广泛开展教育,调动干部、群众热爱祖国、关心国防、支持国防后备力量建设的积极性。

1990年,根据湖北省、襄樊市提出的国防教育要分层次、有重点、有计划实施的要求,保康县在开展国防教育中注意突出重点,分层施教。一是注重在校学生教育。县人武部会同县教委,制定全县初中学生三年国防教育规划和年度教育计划,各个学校按要求开设国防教育课。县人武部以县一中和县实验中学为重点,组织由人武部副部长带队的国防教育教学组,对县一中高中班三个年级16个班共800余名学生进行为期1个月的军事训练和国防教育。通过教育和训练,振奋了精神,焕发了斗志,增强了组织纪律性,得到了学校领导和广大师生的普遍赞同。县实验中学在继续抓好一个班为期3年的民兵业余通信训练的基础上,并以此带动其他班的国防教育活动,取得显著成绩,该校被襄樊市评为‚国防教育先进单位‛。二是突出抓好各级干部的国防教育。‚八一‛节期间,是湖北省开展的第一个国防教育宣传周。保康县结合本地实际,扎实开展宣传周活动。县委宣传部部长、县国防教育领导小组副组长李元新发表国防教育宣传周广播讲话。组织16个乡(镇)党政干部和全体专武干部,开展国防知识竞赛。7月下旬,县委在党校培训乡(镇)党委书记和县直机关党政正职干部。县人武部政委刘世贤专门为党政干部讲国防教育课,受到参训干部的高度评价。各乡(镇)党校在培训农村党员干部中,都按要求落实国防教育课。三是重点抓好民兵预备役人员的国防教育。县人 29 武部结合春、冬两次兵员征集、民兵整组和3期民兵军事训练,利用青年民兵集中时机,大力开展国防教育。县民兵应急分队训练期间,正值抗日战争胜利45周年纪念日,一方面以授课方式宣讲民兵在八年抗战中的重要作用,另一方面通过电影、板报等形式大量例举日本帝国主义在中国犯下的罪行,激发民兵的训练热情。参训民兵战高温、斗酷暑,不怕吃苦,刻苦训练,取得优异训练成绩,受到县领导的高度称赞。各乡(镇)人武部结合纪念‚八一‛活动,组织青年民兵开展国防知识演讲比赛,上国防知识课,出墙报,办专栏,参加国防教育活动的基干民兵达到90%以上。

1991年以后,保康县根据上级关于‚加强国防教育,提高人民国防观念‛的一系列指示,结合本地实际,坚持以党校、党群活动室、民兵训练基地、民兵青年之家为阵地,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国防教育。期间,以党校为阵地的干部国防教育和以学校为阵地的学生国防教育取得明显成效。

1993年4月5日—5月2日,县人武部、县教委在县职业高中

一、二两个年级学生中进行国防教育试点。开始,针对大部分师生认为开展国防教育影响文化学习以及国防教育与已无关的思想,试点专班用两个星期时间,通过学校广播、办专刊、开座谈会、看电影、开演讲会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国防教育的重要意义,逐步消除师生中存在的模糊认识,为试点教育营造良好氛围。试点教育集中一个星期进行,以《当前的国际形势和中国周边环境》一课为先导,以国防理论、国防历史、国防体制、国防建设、‚三大条令‛为主要内容,穿插进行队列训练,学习武器常识,进行半自动步枪射击训练。共上国防教育专题7课,办专刊2期,板报16期,观看军事题材电影7部, 30 学生写心得体会752篇,播发稿件385篇。教育训练坚持把讲授国防知识同培养学生‚三热爱‛(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思想结合起来,把学习‚三大条令‛同培养良好校风、校纪结合起来,把军事训练同培养学生‚爱军尚武‛思想结合起来,激发学生学习积极性,收到良好的效果。

根据湖北省委宣传部、省教委、湖北省军区政治部《1995年全省国防教育意见》及襄樊市有关国防教育的指示精神,保康县以贯彻落实《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为核心内容,以《湖北省国防教育条例》为依据,以干部、学生、民兵教育为重点,在全民普及教育上做文章,全县国防教育工作继续深入开展。各级干部的国防教育,以自学刊授、党校培训为主。县、乡(镇)党校均配有国防教育教员2~4名,并根据不同层次的培训对象,开设国防教育课程,把党校办成干部国防教育的基地。民兵预备役人员的国防教育,主要采取集中上课、刊授教育、开展活动等方式进行。1995年,全县有284个村民兵连利用民兵青年之家集中上课达到3次以上。结合整组、训练、征兵、参加重点工程建设、重大节日纪念活动等时机,开展集中教育,确保受教育人数和教育效果。在校学生的国防教育,坚持按照国家教委印发的《学校国防教育常识》,把国防教育纳入教学计划。全县所有中小学校都聘请有兼职国防教育教员(人武干部、专武干部兼任),定期授课。学校每星期一进行升国旗仪式。根据中、小学生不同特点,重点进行爱祖国、爱家乡、了解国防基本知识教育。全县初、高中普遍开设军训课,重点进行内务、队列、武器常识等方面的基础训练。1995年,保康县职业高中办学经验得到国家教委的肯定。歇马职业中学军训经验先后被保康县和襄樊市推广。群众的国防教育主要利用 31 召开群众会议等时机,进行公民在国防建设中的责任和义务的教育,引导群众正确处理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国家与小家的关系,积极支持国防建设。1995年,保康县被湖北省委、省政府、省军区评为‚双拥模范县‛。

2003年4月,保康县委宣传部印发《关于2003年全县国防教育意见》,强调国防教育以中共十六大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在继续坚持‚以干部为重点,以民兵预备役为骨干,以青年学生为基础,带动全民国防教育‛的基础上,与时俱进,改革创新,促进教育对象和教育内容落实,为增强广大军民国防观念和履行国防义务责任感,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强大精神动力。2003—2013年,全县军民共建、拥军优属、拥政爱民、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等工作,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局面。

(县人武部供稿 撰稿:周国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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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期人民武装工作复习题(全文)

探讨如何强化新时期人民武装工作

人民武装工作知识

步入改革开放新时期

新时期论改革开放

公司人民武装工作要点

改革开放与现代化建设新时期

人民武装工作总结

进一步解放思想 做好人民武装工作

人民武装工作述职报告参考

改革开放新时期的人民武装工作[材料]
《改革开放新时期的人民武装工作[材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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