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林和示范林项目协议书
甲方:XX区XX镇人民政府 乙方:XX有限公司
为积极推进XX市“一片林”建设,最大程度发挥“一片林”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同意,现就发展“国家XX市XX区XX镇XX经济林和示范林”项目签订如下协议:
一、项目名称
国家XX市XX区XX镇XX经济林和示范林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二、项目用地
1、本项目用地四至:东至XX,西至XX,南至XX,北至XX。
2、用地面积:面积约XX亩,具体面积以双方丈量的实际面积为准。
三、项目内容
甲乙双方按照双方商定的造林方案,在本项目用地上合作栽植XX良种树,包括土地平整、苗木供应、苗木栽植与管护。
四、苗木规格、数量及价格
(1)胸径≧2.5厘米、高度定干3米、数量1500株、单价
元/株;
(2)地径≧1.5厘米、高度定干1米、数量35000株、单价
元
/株。
(3)品种:XX6号、XX8号各16600株;配种XX5号3300株。
五、协议及土地流转年限
1、
4、承担本项目所需苗木供应及运输、技术指导和管护所产生的费用。
八、相关事项
1、在土地流转租用期间,甲方负责确保项目用地原有的农业方面补助仍由土地承包农户享受,林业方面补助及其它建设项目补助由本项目的建设方和经营方享有,土地承包农户不得享受。
2、在协议期内,如XX区申请国家储备林项目顺利落地,由乙方回购本项目资产,资产回购费用包括甲方投入的青苗费、土地流转费、苗木栽植及乙方投入的苗木供应、提供技术指导和管护工作等所发生的费用。
3、在协议期内,如国家储备林项目未能落地,则由甲方向乙方回购该示范林,并按有关规定及乙方供应苗木、提供技术指导和管护工作等所发生的实际费用评估资产回购金额。
4、如甲方回购该项目,则乙方继续提供技术支持,协助甲方确保项目产品的销售渠道畅通。
5、在本协议期满后,如乙方决定继续实施本项目,则由乙方全额承担土地流转 乙方。国家其他的扶持林业补贴政策,甲方应当积极协助乙方落实到位。
6、土地流转期间,涉及道路建设、国家征用或政府土地征用等情况,在征收决公告发布之日,本合同自动终止,土地补偿归甲方,青苗补偿归乙方,租金计算至公告发布之日。
7、乙方优先在XX镇注册相关企业。
九、其他
1、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2、如本协议履行期间发生的任何纠纷,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调解不成的,甲乙双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3、本协议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XX区政府执两份。
甲方(法人签字、盖章): 乙方(法人签字、盖章):
2018年 月 日
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林业生态示范和名优经济林等示范项目管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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