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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问答江苏苏州地方税务局

发布时间:2020-03-04 02:04:15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问答

1、什么是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

答: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是指扣缴义务人向个人支付应税所得时,不论其是否属于本单位人员、支付的应税所得是否达到纳税标准,扣缴义务人应当在代扣税款的次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其支付应税所得个人的基本信息、支付所得项目和数额、扣缴税款数额以及其他相关涉税信息。

2、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的范围有哪些?

答:扣缴义务人向个人支付应纳税所得(包括现金、实物和有价证券)时,不论纳税人是否属于本单位人员,均应按规定办理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实行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的应税所得包括:①工资、薪金所得;②劳务报酬所得;③稿酬所得;④特许权使用费所得;⑤利息、股息、红利所得;⑥财产租赁所得;⑦财产转让所得;⑧偶然所得;⑨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3、应由谁来办理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收入明细申报?

答:扣缴义务人必须依法履行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义务。

4、什么是扣缴义务人?

答:凡支付个人应纳税所得的企业(公司)、事业单位、机关、社团组织、军队、驻华机构、个体户等单位或者个人,为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

5、扣缴义务人何时需要办理扣缴税款登记?

答:已办理税务登记的扣缴义务人应当自扣缴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税务登记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扣缴税款登记。

根据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不办理税务登记的扣缴义务人,应当自扣缴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扣缴税款登记。税务机关核发扣缴税款登记证件。

6、办理扣缴税款登记需要携带那些资料? 答:(1)扣缴单位登记表;

(2)营业执照或其他法人(非法人)证件; (3)法定代表人、办税人员有效身份证明; (4)已办理税务登记纳税人的税务登记证副本; (5)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6)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

7、扣缴义务人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的时间是怎样规定的?

答:扣缴义务人每月所扣的税款,应当在次月7日内缴入国库,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代扣代收税款凭证和包括每一纳税人姓名、单位、职务、收入、税款等内容的支付个人收入明细表以及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

扣缴义务人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报送《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及其他有关资料的,经县级税务机关批准,可以延期申报。

8、扣缴义务人应向税务部门报送哪些资料?

答:扣缴义务人在税法规定的期限内解缴代扣税款时,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支付个人收入明细表》和个人基础信息。但同时报送有困难的,应最迟在扣缴税款的次月底前报送。

《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填写实际缴纳了个人所得税的个人情况。《支付个人收入明细表》填写支付了应税所得,但未达到纳税标准的个人情况。已实行扣缴申报信息化管理的,可以将《支付个人收入明细表》并入《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

9、扣缴义务人在何时向税务机关报送个人的基础信息?个人及基础信息发生变化的,扣缴义务人应如何将变更信息报送主管税务机关?

答:扣缴义务人在进行初次扣缴申报时,应报送个人的基础信息。个人及基础信息发生变化时,扣缴义务人应在次月扣缴申报时,将变更信息报送主管税务机关。

10、扣缴义务人可采用哪几种方式实行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

答:扣缴义务人可采用以下三种方式实行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代扣代缴明细申报:

一是网上申报方式。扣缴义务人将纳税人的有关扣缴信息通过“个人所得税管理信息系统企业端”的网上申报功能,通过网络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明细申报。

二是软盘申报方式。扣缴义务人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附有纳税人有关扣缴信息的盘片,办理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明细申报。

三是纸质申报方式。扣缴义务人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纸质申报资料,由税务机关征收管理部门将有关扣缴信息输入申报软件,办理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明细申报。

11、扣缴义务人是否应设立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款备查簿? 答:扣缴义务人应设立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款备查簿,正确反映扣缴个人所得税情况,以备税务机关的日常审核检查。

12、企业对外籍雇员有哪些代扣代缴义务?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所以境内企业应就支付给外籍人员的所得履行代扣代缴义务。

依据国税发[1999]241号文的相关规定,境内企业还应对由境外关联企业支付给外籍雇员的工资、薪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据实汇集申报有关资料,负责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13、外籍人员来华工作什么时候到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登记?需提供哪些资料?

答:外籍人员自任职受雇起30日之内需填报《外籍人员来华任职服务基本情况登记表》,办理外籍人员个人税务登记,该表一式二份,加盖公章,报送该表时需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1)外籍个人护照、签证复印件

(2)外籍个人任职证明原件(明确受雇时间,担任职务) (3)外籍个人工薪证明原件

如果该外籍个人系境外总公司派遣来华(或在境外有兼职),则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

(1)境外总公司派遣证明原件(或由境外公司出具的兼职证明),非中文证明必须同时提供中文译本 (2)境外总公司(或境外兼职公司)出具的境外工薪证明原件,在境外总公司不取得收入的必须注明不取得收入,非中文证明必须同时提供中文译本

(3)对取得免税补贴的外籍个人,在初次取得免税补贴的次月或免税补贴发生变化的次月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外籍个人取得有关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申请表》

14、外籍人员离职出境需到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什么手续?需提供哪些资料?

答:外籍人员离职出境,必须在离开企业前30日内办理外籍人员离境清税。按要求填报《外籍人员注销税务登记审批表》,同时报送以下材料:

(1)外籍人员离职证明 (2)外籍人员护照、签证复印件 (3)个人所得税离境清税申报表 (4)中国境内工作期间年度申报表 (5)汇价折算表(无外币收入不报)

(6)外籍人员取得有关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申报表(无免税补贴者不报) (7)该外籍人员离职年度已缴纳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复印件

15、税务机关要求扣缴义务人进行明细申报有没有法律依据?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明确规定: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扣缴义务人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5]065号文《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暂行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扣缴义务人每月所扣的税款,应当在次月七日内缴入国库,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代扣代收税款凭证和包括每一纳税人姓名、单位、职务、收入、税款等内容的个人收入明细表以及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国家税务总局1995年11月22日国税发[1995]213号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建立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申报支付个人收入明细表制度的通知》中明确要求各地税务机关从1996年1月1日起,建立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申报支付个人收入明细表制度。

16、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支付个人收入明细表》和个人基础信息等有关情况的,应负什么法律责任? 答: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17、纳税人有扣缴义务人支付的应税所得,而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的,应负什么法律责任?

答:根据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而不收税款的,由税务机关向纳税人追缴税款,对扣缴义务人处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18、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代扣代缴税款账簿或者保管代扣代缴税款记账凭证及有关资料的,应负什么法律责任?

答: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苏州市地方税务局

二○○六年十二月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管理暂行办法文库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全员全额扣缴申报事项

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5号)

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身份证号码”审核工具说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推进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管理工作

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客户端软件操作手册简易版(0831)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研究与分析

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认定教程

全员全额申报要求

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管理调研报告

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问答江苏苏州地方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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