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中学教师拒绝有偿家教承诺书
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损害了人民教师的良好形象,干扰了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加重了学生的课业负担和学生家长的经济负担,在社会上造成了严重的影响。为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树立教师良好职业道德形象,我向学校承诺:
1、努力学习新的教育理论,认真钻研业务,提高课堂教学效率, 上好每一节课,用“佳教”抵制“家教”。
2、不做有偿家教,不在家收带学生,进行有偿补课、辅导。
3、不私自在外租赁房子,进行有偿家教;不与人合伙,在外租 场地办班。
4、不接受学生或家长有偿家教的请求。
5、教师之间不相互提供有偿家教生源。
6、不强制、诱导、暗示学生参加有偿家教。
7、不动员或变相动员学生参加校外办学机构补习。
8、不擅自在社会培训机构中兼课。
如果我有从事有偿家教的行为,愿意接受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及学校的处理。
南京市宁海中学教 师(签名):
校 长:
2013年2月18日
《宁海中学教师拒绝有偿家教承诺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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