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信息工程职业技术学校 关于开展“三禁两不”
为加强学校治安安全管理,规范我校学生行为,保障全体师生人身和公共财产安全,积极推动“安全示范学校” 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现根据根据《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内务管理规定(试行》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十不准》的规定,现就结合学校实际情况,严禁我校学生携带管制刀具、饮酒、吸烟(以下简称“三禁”)制定如下办法,特制定本规定:
一、严禁携带私藏刀具
1.严禁任何学生非法购买、持有、私藏管制刀具,更严禁将其携带入校。本规定所指的管制刀具包括:匕首(含类似匕首的水果刀)、三棱刀(包括机械加工用的三棱刮刀)、带有自动装置的弹簧刀(跳刀)以及其它相似的单刃、双刃、三棱尖刀和菜刀、长度超过10厘米的小刀、带尖口的剪刀、美工刀等。
2.严禁在任何地方、任何时候携带和私藏管制刀具等其他危险器具。
3.随时彻查收缴管制刀具等其他危险器具,每周不得少于一次。
4.鼓励学生自觉上交管制刀具等其他危险器具,鼓励学生检举揭发他人携带和私藏管制刀具等其他危险器具的违规行为。若私藏不交或拒不交出,经搜缴出来者按有关办法处理。
二、严禁饮酒
1.严禁携带或私藏酒品,严禁在任何地方、任何时候饮酒。
2.严禁校园商店内出售一切酒品,若违反规定,一经核实,立即终止其经营行为。
3.学校切实加强食堂、商店、寝室、校园周边等重点场所和周末、节假日、同学生日、同学聚会等易发时段的监控和检查。
4.对饮酒学生,学校应按照隔离醒酒、恢复常态、询问了解、排查隐患、说服教育、认错检讨、继续监控、杜绝滋事的程序,妥善处置饮酒学生。若屡教不改者按有关办法处理。
三、严禁吸烟
1.学生一律不得在任何地方、任何时候吸烟。
2.校园内商店严禁出售香烟,一经发现,立即终止其经营行为。
3.学校重点关注有吸烟陋习的学生,随时收缴学生携带、私藏的香烟。
4.学校对寝室、厕所、浴室、校园等僻静场所加强监管,严禁学生偷吸。
5.发现学生吸烟,要立即收缴,并迅速查清来源,立即给予批评教育。若屡教不改者按有关办法处理。
四、处理办法
凡违反“三禁”规定的学生,一经查实,按以下办法处理:
1.学生携带、私藏管制刀具等其他危险器具、烟、酒,一律没收。
2.学生携带、私藏管制刀具等其他危险器具,第一次记过,第二次留校察看,第三次勒令退学。若使用管制刀具等其他危险器具,造成严重后果,赔偿相关经济损失;若触犯法律,移交司法机关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3.学生携带、私藏酒品,第一次批评教育,第二次警告,第三次记过,第四次留校察看。
4.学生饮酒,无论校内校外,第一次警告,第二次记大过,第三次留校察看。若因饮酒滋事,造成后果,轻者留校察看,重者勒令退学;若触犯法律者,移交司法机关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5.学生吸烟,给予批评教育,屡教不改,视其情况给予相应处分。
6.对违反“三禁”规定的学生,在评优、入团、入党、就业等方面,在规定时间内不予考虑。
7.所有处分一律记入学生档案。
五、奖励办法
1.对主动上交携带、私藏的管制刀具等其他危险器具、烟、酒的学生予以表扬奖励。
2.对改正饮酒、吸烟陋习的学生,予以表扬奖励。
3.对遵守“三禁”规定的学生,在评优、入团、入党、就业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
六、凡抱团结伙寻衅滋事、打架斗殴、以大欺小、以强凌弱的,参与者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主要参与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直至开除学籍。
七、学生不假外出或逾假迟归者,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处分,屡教不改的,开除学籍。不假外出夜不归宿的,翻窗、翻墙、强行不假外出的,给予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
凡无视本规定,仍旧我行我素者,一经查处,将给予严肃处理,造成后果情节严重者,将送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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