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与新闻学院函授毕业论文写作日程及要求
毕业论文是教学计划规定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检查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进行科学研究的重要环节,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对待。
日程安排:
1.2013年7月暑假面授作毕业论文写作动员、部置;学员交论文题目和简
单提纲给班主任;由班主任交学院成教办公室,安排指导教师。与指导教师见面。
2.2013年9月15日前将论文初稿自行交指导教师,主动与指导教师联系
修改论文。
3.2013年10月定稿。
4.2014年3月以前安排毕业论文答辩。
5.所有学员必须参加毕业论文答辩
具体要求:
1.选题确定后必须写出详细写作提纲,按规定时间交班主任,由班主任交
学院成教办公室,安排指导教师,指导教师签字认可后方能进行写作。
2.中途不得随意更换论文题目(若因特殊原因必须更换者,必须经院分管
领导签字同意方可)。
3.初稿应交指导教师,由指导教师提出具体修改意见并签字后方能进行修
改。
4.修改稿经指导教师签字认可后方能定稿。
5.定稿统一用A4纸打印一式三份,正文统一用四号宋体字。
6.定稿必须包括封面(格式见附件)、内容摘要、关键词(3-5个)。
7.专科不答辩,本科全部参加答辩。
8.专科论文字数不得少于4000字,本科不得少于5000字。
9.论文写作工作牵涉面广、任务重,请各位学员主动关心此事。若不按要
求进行,造成不能按时毕业者概由学员自行负责。
凡未按规定时限完成上述写作步骤,或提纲、初稿、修改稿未经指导教师签字认可者,其论文成绩将不予评分。若未按时完成论文并未参加答辩,影响办毕业证,责任自负。
论文观点必须正确,有一定的独立见解和学术水平。论证应持之有故、言之成理、独立成文。切忌生搬硬套、东拼西凑,更不容许抄袭。如发现抄袭,不予评定成绩,毕业论文成绩不合格者不能毕业。
重庆师范大学文学与新闻学院成教办公室
2013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