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实施全面风险排查工作报告
鄂尔多斯市银监分局:
2011年6月17日我行收到鄂银监办发„2011‟42号文件转发《关于对辖内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全面风险排查的通知》(内银监办发„2011‟162号)我行对此全面风险排查工作高度重视,成立风险排查工作小组,并组织专人负责,排查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成立风险排查工作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排查内容 (一) 我行风险排查小组对我行员工的操作行为进行了自查。经排查未发现我行机构员工利用职务之便违规套取村镇银行资金参加非法集资和发放高利贷的现象;没有非法高息揽储、挪用客户资金、违规放贷参与非法集资等行为。
(二) 我行风险排查小组对我行的融资行为进行了自查,经排查我行在经营过程中的资金来源为三部分:一是吸收的居民储蓄存款,二是发起行在我行的同业存放,三是我行资本金;不存在为了获取高额利润,违规向小额贷款公司、投资公司、担保公司、寄卖行、典当行等高息融资、借款等行为;不存在违规向一些高2 -
遵循“三个办法一指引”的要求进行操作并建立了完善的贷款信息管理系统和有效的岗位制衡机制。
在以后的工作中我行将结合我行实际情况,继续制定完善各类内控制度,并加大内控制度加大执行力度,继续严格执行“三个办法一指引”的具体要求,全面做好风险控制工作,确保我行各项工作安全有序发展。
伊金霍洛金谷村镇银行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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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排查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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