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产中介服务协议
甲方:王海身份证号码:
乙方:身份证号码:
甲方向乙方提供房地产信息资源有偿服务。
甲方投入人力、资金和时间为乙方收集有关土地资源可行性信息,乙方确认甲方提供的信息资源有价值,并和土地所有人及相关投资人达成协议,乙方就应该支付甲方信息服务中介费。
甲方为乙方介绍的项目为:独山县文化宫广场土地及房地产开发项目 ;土地摘牌人为李开文;经过甲方多次努力,乙方确认和李开文已经达成意向协议。
乙方签订协议后,乙方分期支付给甲方中介费共计伍拾万元。
分期支付时间如下:协议达成时,乙方支付甲方前期已经预付活动资金伍万元;项目开始拆迁时,乙方支付甲方伍万元;项目基础动工时,乙方支付甲方贰拾万元;项目开始销售时,乙方支付甲方贰拾万元。
乙方负责向乙方合伙人解释本协议内容;乙方和其关系人(或关联公司)不论任何原因或关系,只要达成独山文化宫项目土地及开发协议;乙方就应该支付甲方中介费共计伍拾万元人民币。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守信,自愿有偿的原则订立本协议。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双方签字,协议即生效。
甲方:乙方:
年月日
《地产中介服务协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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