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建筑师
施工质量控制管理职责
一、施工准备阶段
一)审核《工程管理规划书》 二)审核市政配套设施调查结果
1、复核国土局提供的红线控制坐标点测放。
2、复核原有地下管网及周边道路的地下管线、地下洞室、障碍物的概况;市政给水管路走向和水源位置、污水管线走向和接口位置、电信管线走向和接口位置、煤气管线走向和接口位置等。确认《拟建工程场地内施工障碍勘察表》。
三)参与审核确定地质勘测单位及成果,
1、参与审核勘察单位提交的勘察组织设计
2、复核地下洞室、障碍物、承压水或由于土(岩)层面起伏较大导致的补孔或孔深增加情况,督促勘察单位对取土孔保留岩石芯样。
3、审核勘察报告的内容完整性。 四)三通一平
1、审核总平面图(场地内)临时道路、排水设施、施工围墙布局方案。
2、审核配合工程部完成临时用水、临时用电、施工路口、树木伐移、场区内水电线路的移位、市政道路绿化迁移等方案设计。考虑临时设施工程与永久工程结合起来施工的条件。
3、考虑临时道路和永久道路相结合,注意给排水、强弱电、燃气等管线的套管预留预埋。
4、论证正式电源与临时施工用电结合方案的技术可行性、经济性。
5、审核临时用电容量和临时用水量并制定临水临电使用方案。
6、审核场地平整方案(初平图、精平图)。复核已有给排水管道、电线电缆的情况;复核场地的挖方与填方尽量情况;
7、参与三通一平完工验收。 五)审核现场测量放线
1、审核规划局提供或认可的建筑物定位放线点
2、复核控制桩和水准点。 六)组织图纸会审、技术交底 七)参加第一次工地会议
八)审核《施工准备工作完成状况检查表》、《拟建工程场地内障碍物勘察表》、《开工前准备工作事项清单》,会签开工令。
二、施工阶段
一)启动工程质量管理工作
1、根据《工程管理规划书》随工程的实施在需要时提出意见并报批。
2、参与监理例会或其他专题会议。
3、参与各种中间隐蔽验收、核查各种质量保证表格。
4、复核《停检点检查内容表》、《关键工序检查表》、《质量检查记录表格》。
二)施工前准备阶段
1、根据施工图读图纪要,协调设计单位对施工图纸技术交底中出现的问题进行答复,必要时出具《设计变更单》。
2、审核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质量控制措施。包括基础工程、地下室围护工程、高切坡工程、大体积混凝土施工、设备吊装、外脚手架搭设等施工技术复杂、难度大、容易造成重大安全质量事故或对建筑效果和功能起决定作业的工程。
3、复核控制坐标并提交工程定位(放线)测量记录。 三)建立样板
1、确认建筑材料样板,建立材料样品库。
2、审核所有甲供、乙供拟进场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报审及质量证明资料,并对进场的实物采用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方式进行抽检。
3、对影响结构安全、使用功能、观感质量的重点部位实行样板引路制度,验收后方可施工。
4、参与验收标准层工程样板房(即交楼标准)。 四)施工过程质量监控
1、依据样板进行工程施工,实行工序交接制度。
2、参与一般工序采用巡视、平行检验方式,参与重要部位、关键工序施工完成验收。
3、依据《停检点检查内容表》,参与对关键工序设置停检点验收。
4、对施工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跟踪检查整改结果。
5、参与工法展示样板墙评审。 五)施工质量事故处理
1、参与设计缺陷造成的施工质量事故专题会,进行事故原因分析、制定处理方案(加固、返工、报废处理),设计单位相关专家参与评审。
2、参与根据处理方案组织事故处理和重新验收。会签《工程质量事故报告》。
六)验收阶段
1、参与工程部组织中间验收、分部验收、专项验收和竣工验收。
三、安全文明施工
一)施工准备阶段
1、依据《安全文明施工专项方案》,检查现场重要部位、机械设备的安全措施。
二)施工阶段(发生安全事故情况)
1、配合相关部门进行事故处理、调查,参与事故分析,并总结经验教训,提出防范施工的有效措施,并根据有关规定提出对事故及其责任的处理意见。
四、技术洽商
一)参与技术洽商发生的原因
1、对技术洽商内容进行认真分析,综合考虑技术、成本、进度、质量因素和现场情况,与相关部门及分管领导进行事前沟通,确定后再行申报,由工程部内业按审批流程办理。
二)完成《技术洽商(内部)审批表》审批
五、工程验收
一) 参与分项、分部工程验收 二) 参与机电设备、系统调试
三) 参与专项工程验收:规划验收、燃气工程验收、消防工程验收、民防工程验收、电梯工程验收、环保工程验收。 四) 参与分户验收 五) 参与节能验收 六) 参与防雷验收 七) 参与竣工验收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