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县七中物品采购程序
为规范学校管理,杜绝浪费,防止商业贿赂,充分高效利用教育经费,现制定本物品采购程序:
一、执行政府采购规定,凡属政府采购范围内的物品,一律按规定报请政府采购。
二、大宗物品采:(2000元合价以上,单件价200元以上)总务处先进行市场询价→把询价情况学校行政会讨论,确定品牌、单价、数量→再由政教、教务两处派人到市场核实签字→由学校行政会确定采购小组(三人以上组成,其中确定一名组长,组长负责制)去采购。
三、零星物品采购:需用物品部门填写物品采购单,列出物品名称、品牌、数量、单价→报总务处核查(市场询价)签字→报校长签字同意→再由需用物品部门派人采购。
上饶县七中总务处
2012年7月20日
《大宗物品采购[材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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