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大队与馨馨宾馆食宿协议
甲方:唐河县馨馨宾馆
乙方:唐河县消防大队
根据乙方工作及业务上的需要,需在甲方(唐河县馨馨宾馆)安排食宿等相关业务,经甲乙两方协商,双方就住宿用餐接待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食宿入住时间:2013年1月18日至2013年6月28日
会议地点:三楼会议室
二、乙方需订房间数:预定房间9间。(实际入住以当日为准)
豪华套房套399元/套(含早、中、晚餐)
贵宾房套299元/套(含早、晚餐)
二人标间套199元/套(含早餐)
单 人 间套99元/套(含早餐)
三、乙方就上述事项,预交定金2000元。
四、乙方入住合计总金额为:¥38000元,如有变动另行通知以实际发生金额结算。
五、以上事宜如有改变,乙方需提前5天通知甲方,否则乙方将按违
约对甲方进行双倍赔偿。
六、双方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唐河县馨馨宾馆乙方:唐河县消防大队 日期:年 月 日日期:年 月 日
《馨馨宾馆住宿用餐协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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