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范文网 范文大全

电商协议书

发布时间:2020-03-03 09:16:08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电子商务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买卖双方本着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协商一致,就_________电子商务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商品基本状况

1、商品名称:_________

2、品质/规格:_________

3、单位:_________

4、数量:_________

5、产地:_________ 第二条商品价款

商品单价为_________,总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共计:_________(大写)元。

第三条支付条款

1、付款程序选择以下第_________种:

(1)先付款后发货;

(2)先发货后付款。

2、双方商定选择以下第_________种付款方式: (1)银行汇款

买方开户行: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 (2)邮局汇款

收款地址:_________ 收款人:_________

3、根据上述选择的付款方式,买方应承担汇款发生的相关银行、邮局费用。

第四条装运

1、装运时间:_________

2、装运地:_________

3、最终目的地:_________

4、货运单位:_________

5、买方应承担货运发生的一切费用。

第五条包装

1、卖方须用_________包装。以宜于长途海运/邮寄/空运及适应气候的变化。并具备良好的防潮抗震能力。

2、由于包装不良而引起的货物损伤或由于防护措施不善而引起货物锈蚀,卖方应赔偿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费用。

3、包装箱内应附有完整的维修保养、操作使用说明书。

4、卖方应在每个货箱上用不褪色油漆标明箱号、毛重、净重、长、宽、高并书以“防潮”、“小心轻放”、“此面向上”等字样。

第六条发货通知

卖方应在发货后_________工作日内向买方或委托_________向买方发出发货通知。

第七条退货

1、买方在到货日两天内有权利提请退货,但必须承担退货产生的一切费用,此外还将提取货款的_________%支付卖方作为赔偿。到货日以运输单位到货凭据为准。

2、买方在到货日两天后不得退货,到货日以运输单位到货凭据为准。

第八条迟延交货

如果卖方因自身原因未能按合同规定按时交付所有或部分货物(包括达成一致的文件),则应向买方支付罚金、罚金应按迟发货物每3天收取迟交货物总金额的_________%计算,少于3日应视为3日。篇二:电子商务合作协议(1) 合作协议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优势互补的原则,就结成长期共同发展,并为以后在其他项目上的合作建立一个坚实的基础,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共识: (一) 权利与义务 1.甲乙双方皆承认对方为自己的战略合作伙伴,乙方须开展日常业务如网站建设、网络营销、微营销等,以维持正常运营,并在电子商务领域寻求与甲方深度合作的项目。 2.甲方免费为乙方提供办公场所,其他产生费用由乙方承担。 3.甲乙双方在有共同项目情况下,须互相配合,项目分成按项目实际付出划分(具体合作项目另签协议)。

4.乙方的重大项目,甲方拥有优先参与权。 5.乙方在对外宣传过程中,以朔方集团子公司包装,但不得为甲方带来负面影响,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作,并提出相应的经济补偿。 6.乙方无条件遵守集团公司内部管理相关规章制度。 7.配合完成集团公司及各项目部电子商务领域的开发、推广,并承担集团公司的日常网络维护工作。

(二) 相互宣传

1.甲乙双方应在彼此站点追踪报道合作方的市场推广计划及相关营销活动。 2.甲乙双方在有关internet专题的研讨会和金融、艺术品等行业的各种展览会上,互相帮助、共同宣传,共同推进双方的品牌。 3.双方还可就其它深度合作方式进行进一步探讨。 (三)其他 1.甲乙双方的合作方式没有排他性,双方在合作的同时,都可以和其他相应的合作伙伴进行合作。 2.本协议有效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为本协议商定合作方案的执行期限。 3.甲乙任何一方如提前终止协议,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另一方;如一方擅自终止协议,另一方将保留对违约方追究违约责任的权利。 4.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协议为合作框架协议,合作项目中具体事宜需在正式合同中进一步予以明确。框架协议与正式合作合同构成不可分割的整体,作为甲乙双方合作的法律文件。 6.本协议期满时,双方应优先考虑与对方续约合作。 7.双方的合作关系是互利互惠的,所有内容与服务提供均收取成本费用。

甲方:

代表签字:

日期: 年

盖章:

日 乙方: 代表签字: 日期: 年盖章: 月

日 月篇三:电子商务合作协议

电子商务合作协议

甲方:北京中熙腾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潘先法

乙方:长沙亿梦阁礼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邓姚

甲乙双方应合作进行电子商务事宜,经平等自愿协商,达成如下约定:

第一条 合作方式

渠道代销乙方产品,甲方向消费者收取货款,甲乙双方定期结算,甲方按照结算向乙方付款。

第二条 授权经销

1、在乙方收到甲方首发货款之后方可上传图片。

乙方授权甲方作为乙方经销商,具体授权范围如下:

授权销售产品范围为下列第 1) 种: 1)附件所列产品;

2)乙方生产或销售所有产品,具体以定单为准; 3)其它:

授权销售渠道范围为下列第 2) 种: 1)甲方网站;

2)甲方网站及甲方店面; 3)其它:

授权销售地域范围为下列第 2) 种: 1)限于网站销售,但无地域限制; 2)不限; 3)其它:

授权销售价格(甲方对客户的销售价格)为下列第 2) 种: 1)由甲方自行决定对外销售价格; 2)其它: 由甲方决定对外销售价格,但不得低于我公司规定零售价的7折出售。

授权进货价格(乙方与甲方结算价格)为下列第 2) 种: 1)见附件;

2)其它: 见附件,附件中供货价为产品零售价的5折。单个产品一次性拿500 份以上给零售价的4折,单个产品总拿货量超过1000份是零售价的4折

2、在授权范围内,甲方有权以乙方授权经销商或类似名义对外进行宣传,有权

在销售渠道中对产品进行展示/宣传/推广,但不得有损乙方商誉。

第三条 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负责电子商务平台(网站)的维护/运营、营销/推广、订单受理;

2、按本合同约定与乙方定期进行结算,并依合同约定向乙方付款;

3、其它本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

第四条 乙方权利义务:

1、按本合同约定与甲方定期进行结算;

2、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根据甲方提供的订单对客户发货;

3、保证乙方所供应的产品符合质量要求,并无任何权利瑕疵。如因此导致任何

争议或索赔,应由乙方承担;

4、根据甲方要求,力所能及的提供产品的有关宣传材料;

5、其它本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

第五条 费用与结算:

1、押金:甲方向乙方指定账户存入 10000(壹万元整) 人民币,作为乙方发

货的押金。当依据合同约定,已经符合甲方向乙方付款条件时,乙方可直接从押金中抵扣应付款项。当押金经抵扣后低于 2000(贰仟元整) 时,甲方应于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指定帐户付款,具体数额可双方商议,但押金净值不低于 10000(壹万元整),否则乙方有权停止受理订单。同时,当甲方的订单金额超过其给予乙方的押金金额时,需将超出的金额全额支付之后,乙方方进行发货。

当乙方发现押金经抵扣后低于 2000(贰仟元整) 时,乙方应通知甲方,否则

视为押金净值符合要求。

双方合作解除后(无论何种原因),押金在扣除本合同约定的甲方应付款项后,

余款应在合作解除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给甲方。

2、物流费用:除非双方另有约定,由乙方支付物流费用时,该物流费用由乙方

垫付,经结算后由甲方向乙方支付。物流费用结算标准按如下第 1) 种执行: 1)以物流公司出具的发票或收据为结算标准;所开具发票税点和发票快递费用

由甲方承担。

2)物流费用按此标准执行: 3)其它:

3、结算:

结算周期为第 1) 种: 1)月; 2)季度; 3)年;

首次结算日: 2012 年 8 月 10 日,其后按结算周期类推。

结算方式为:以甲方网站后台统计的有效数据为准,乙方如有异议,可提供发

货凭证进行核实。乙方确已发货,甲方应承担货款及物流费用。

付款时间:结算后 3 个工作日内由甲方向乙方支付。乙方亦可直接从押

金中抵扣。

发票:乙方应于结算后 3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发票。发票税点及发

票的快递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4、乙方指定收款帐号:

户名:长沙亿梦阁礼品有限公司

开户行: 湖南交通银行高桥支行

账号: 431617000018010119225 第六条 双方指定联系人

甲方联系人: 金霞

传真: 010-51319807 乙方联系人: 刘茜

手机: 15974248924 传真:

第七条 发货

1、乙方依据甲方提供的定单向客户发货;

2、乙方应在收到甲方定单后 48 小时内将货物交给物流公司发货。

3、乙方指定接收定单方式:

电子文件传输,需双方沟通确认文件已成功发送和接收 甲方定单发送至乙方指定接收方式之后,即视为乙方已经收到甲方定单。

接收方式如有变动,应提前至少两天通知甲方。

4、乙方如不能正常发货,应在收到甲方定单后 24 小时内告知甲方。 第八条 售后

1、乙方应提供产品的售后服务,包括依法履行三包义务。

2、客户依据与甲方的约定退换货的,乙方应配合进行退换货,由此增加的物流

费用由甲方承担。但由于乙方产品质量问题引起退换货的,由此增加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若是因物流过程中出现损坏,则由甲方、乙方、物流三方沟通共同承担。

3、客户投诉处理:对于甲方转达给乙方的客户意见/投诉,乙方应在收到后两个

工作日内提供反馈。

第九条 客户信息

乙方应对甲方提交订单上的客户信息进行保密,不得提供给任何第三方,亦不得 在本合同约定目的以外使用。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提供的产品有任何质量或权利纠纷,导致甲方受到损失的,应由乙方承

担;

2、甲方的销售行为有任何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形,导致乙方受到损失的,应由甲 方承担;

3、乙方未及时发货的,每延迟一日,应按货物金额的千分之十向甲方支付违约

金;

4、甲方未及时付款且乙方无法通过押金抵扣的,每延迟一日,应按延迟付款金

额的千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5、双方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通过如下第 1 种

法律途径解决:

1) 原告 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 2)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第十一条 协议期限

1、本协议合作期限: 2012 年 8 月 10 日起至 2013 年 8 月 9 日。

2、协议到期后,如仍有定单发生,则仍按本协议执行,双方另有约定除外。

3、一方欲解除本合同的,应至少提前15日通知对方。

第十二条 其它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2、合同附件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3、补充条款: 乙方代发货,快递单号抬头需填甲方公司信息,代发物流费由甲方承担。

甲方:北京中熙腾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日期:

乙方: 长沙亿梦阁礼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邓姚

日期:2012年8月9日篇四:电子商务公司合作协议

合作电子商务协议书

甲 方:义乌饰品 法定代表人: 企业注册号:

住 址: 浙江省义乌市

乙 方: 上海九尊实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企业注册号:xxxxxxxx 住 址: 上海市杨浦区

甲、乙双方因共同在浙江义乌投资设立从事电子商务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事宜,特在友好协商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甲乙双方均是依法正常经营的有限公司

乙方由上海九尊实业有限公司和上海京沪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组成,双方各30%。

一、拟设立的公司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性质

1、公司名称:浙江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工商核准为准)

2、注册地址:浙江义乌路(享有优惠政策的经济开发区)

3、法定代表人: (甲方公司)

4、注册资本: 5,000,000 (五百万)元人民币

5、经营范围:电子商务项目(具体以工商部门批准经营的项目为准)。

6、性 质:公司是依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甲、乙双方各以其注册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二、股东及其出资入股情况

公司由甲、乙两方股东共同投资设立,总投资额为 五百万 元,包括启动资金和注册资金两部分,其中:

1、启动资金

(1)甲方出资 元,(包含承若出资)

(2)乙方出资 元,电子商务网络开发技术,产品采购经营销售等等;

(3)该启动资金主要用于公司前期开支,包括淘宝商城,拼购啦饰品商城、电脑、服务器维护、公司注册等,如有剩余作为公司开业后的流动资金,股东不得撤回。

(4)在公司账户开立前,该启动资金存放于甲、乙双方共同指定的临时账户(开户行: 账号: ),公司开业后,该临时账户内的余款将转入公司账户。

(5)甲、乙双方均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两个 工作日内将各应支付的启动资金转入上述临时账户。

2、注册资金(本)五百万 元. (1)甲方以现金作为出资,出资额 二百万 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80%;

(2)乙方以现金作为出资,出资额 三百万 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20%;

(3)该注册资本主要用于公司注册时使用,并用于公司开业后的流动资金,股东不得撤回。

(4)甲、乙双方均应于公司验资账户开立之日起 两个 工作日内将各应缴纳的注册资金存入验资账户。

3、任一方股东违反上述约定,均应按本协议第八条第1款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三、公司管理及职能分工

1、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和监事,任期三年。

2、甲方担任执行董事并委任总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运营和管理,具体职责包括:

(1)办理公司设立登记手续;

(2)根据公司运营需要招聘员工(财务会计人员须由甲乙双方共同聘任); (3)审批日常事项(涉及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须按本协议第三条第4款处理;)。

(4)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的其他职责。

3、乙方担任公司的监事,具体负责: (1)对甲方的运营管理进行必要的协助;

(2)检查公司财务;

(3)监督甲方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

(4)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4、重大事项处理

公司不设股东会,遇有如下重大事项,须经甲、乙双方达成一致决议后方可进行:

(1)拟由公司为股东、其他企业、个人提供担保的;

(2)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3)《公司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其他事项。

对于上述重大事项的决策,甲乙双方意见不一致的,在不损害公司利益的原则下,按如下方式处理:按持股比例表决,但甲方承若:因该项决策致使公司出现损失或致使公司无法正常运行时,甲方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和责任,乙方不承担责任;同时甲方负责采取措施保证公司的正常运行。

6、除上述重大事项需要讨论外,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每周进行一次的股东例行会议,对公司上阶段经营情况进行总结,并对公司下阶段的运营进行计划部署。

四、资金、财务管理

1、公司成立前,资金由临时账户统一收支,并由甲乙双方共同监管和使用,一方对另一方资金使用有异议的,另一方须给出合理解释,否则一方有权要求另一方赔偿损失。

2、公司成立后,资金将由开立的公司账户统一收支,财务统一交由甲乙双方共同聘任的财务会计人员处理。公司账目应做到日清月结,并及时提供相关报表交甲乙双方签字认可备案。

五、盈亏分配

1、利润和亏损,甲、乙双方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享和承担。

2、公司税后利润,在弥补公司前季度亏损,并提取法定公积金(税后利润的10%)后,方可进行股东分红。股东分红的具体制度为: (1)分红的时间:在不影响公司实际经营所需资金以及股东一致通过时(原则上采取按季度分红)

(2)分红的数额为:上个季度剩余利润的60%,甲乙双方按实缴的 出资比例分取。

(3)公司的法定公积金累计达到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

六、转股或退股的约定

1、转股:公司成立起 三 年内,股东不得转让股权。自第 三 年起,经一方股东同意,另一方股东可进行股权转让,此时未转让方对拟转让股权享有优先受让权。

若一方股东将其全部股权转让予另一方导致公司性质变更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转让方应负责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等手续,但若因该股权转让违法导致公司丧失法人资格的,转让方应承担主要责任。

若拟将股份转让予第三方的,第三方的资金、管理能力等条件不得低于转让方,且应另行征得未转让方的同意。

转让方违反上述约定转让股权的,转让无效,转让方应向未转让方支付违约金 十万 元。

2、退股:

(1)一方股东,须先清偿其对公司的个人债务(包括但不限于该股东向公司借款、该股东行为使公司遭受损失而须向公司赔偿等)且征得另一方股东的书面同意后,方可退股,否则退股无效,拟退股方仍应享受和承担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2)股东退股:

若公司有盈利,则公司总盈利部分的60%将按照股东实缴的出资比例分配,另外40%作为公司的资产折旧费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分红后,退股方方可将其原总投资额退回。

若公司无盈利,则公司现有总资产的80%将按照股东出资比例由进行篇五:电子商务平台服务合同

电子商务平台服务合同

合同编号(由甲方编订):

签订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乙2号

甲方:北京大容卓越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乙2号大新华航空大厦a座12层 100027 联系人:宋立

电话:010-64661119转3200 传真:010-64661119转4000 乙方: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甲方系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网站(以下称电子商务平台)运营公司,乙方系中国石化供应商网络成员单位,是电子商务平台的供应商用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双方就电子商务平台服务有关事项签订本电子商务平台服务合同(以下称本合同):

第一条 服务及条件 1.甲方向乙方提供电子商务平台使用服务,具体功能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信息在线管理、网上

报价、竞价、在线投标信息反馈等,以电子商务平台实际提供功能为准。 2.甲方负责开发和维护包括但不限于前款所述电子商务平台各项功能,并提供工作日8小时工

作时间内的技术支持。 3.乙方可使用电子商务平台从事中国石化物资采购有关的商务活动,并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及中国石化供应商管理要求。 4.乙方应对电子商务平台用户名、登陆密码等信息采取保密措施,承担保密义务和责任。 5.乙方应在使用电子商务平台遇到任何信息错误、系统故障、功能瑕疵时,及时寻求甲方技术

支持,提供使用情况反馈,以便甲方解决系统问题,完善系统功能。 6.按照中国石化供应商管理规定有关要求,乙方被中国石化停止供应商交易资格时,如其当年

实际使用电子商务平台时间不足6个月(含),使用费将按6个月计收,当年剩余使用费由甲方退还给乙方。 7.如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约定支付使用费,甲方可在当年7月1日起向乙方发出催付通知,

乙方应在收费截止日期30个日历日内完成使用费支付,否则甲方视为乙方自动放弃电子商务平台使用资格,甲方有权停止乙方供应商交易资格。

第二条 费用与支付 1.乙方同意按年度向甲方支付电子商务平台使用费(以下称使用费)。 2.年度使用费标准为3000元人民币/年。甲方可以根据电子商务平台运营维护需要调整使用费标准。

乙方当年实际使用电子商务平台时间不足6个月(含)的,使用费按6个月计收,即乙方应付使用费为1500元;乙方当年实际使用电子商务平台时间超过6个月的,服务费按全年计收,即乙方应付使用费为3000元人民币。 3.支付方式:

乙方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或根据甲方要求,将当年使用费汇至甲方指定银行账户,并应在次年起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按同样方式支付当年使用费。甲方银行账户信息如下: 4.发票

甲方收到乙方使用费后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寄出全额增值税发票,乙方增值税发票开票信息及邮寄地址为:

第三条 承诺与保证 1.电子商务平台以满足中国石化网上物资采购需要为建设及运行目的,甲方不对电子商务平台

功能满足乙方特定商务目的提供任何保证和承诺。 2.在收到乙方依据本合同第一条第5款提出的支持需求及使用反馈后,甲方应及时处理、解决,

但甲方并无义务同意乙方以不可抗力、电子商务平台错误、故障、瑕疵为由拒付或要求退还使用费、要求甲方承担导致乙方丧失交易机会责任的任何要求。 3.除本合同明确约定以外,甲方不对乙方承担任何形式的承诺与保证责任。

第四条 保密 1.甲方对乙方数据信息负有严格保密义务,未经乙方许可,不得泄露给第三方或甲方内部未被

授权的人员,并应采取保密措施保证数据信息不被第三方知悉。 2.因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在收到国家有关司法机关正式要求时,甲方对外提供相关数据信息

的行为不受限制。

3.乙方不应将对电子商务平台系统功能的了解用于使用平台以外的任何目的。

第五条 变更及终止

1.甲、乙双方可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经授权代表签字,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如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严重违反本合同约定,导致本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则另一方有权经

书面通知终止本合同。 3.如甲方对年度使用费标准做出调整,应在下个年度支付期间前通知乙方,如乙方不同意该标

准调整,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4.如乙方经甲方催付仍不支付使用费,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第六条 生效及其它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本合同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方。 4.因本合同履行及解释而发生的任何争议,应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若协商不成,则

应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电商客服合作协议书

电商入驻协议书

电商

电商产业园入园协议书

网络电商合作出资协议书

爱贝尔电商合作协议书

电商网络销售合作协议书

电商网络销售合作协议书

供销社电商服务店联营协议书

淘宝阁电商租格协议书

电商协议书
《电商协议书.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点击下载本文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