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协议书
甲方:中国运河年组委会 (无锡运河之光文化艺术交流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紧密协作、共同促进发展的原则,经
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合作定义
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资金人民币________万元(大写 :______ ),以推动
大运河艺术走廊项目(含“中国运河年系列活动”以及“大运河新闻调查暨中国
运河景观大型考察活动”)的举行;甲方负责活动组织及协调、展开,并确保为
乙方宣传等各条款的严格落实到位。
第二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1.负责实施活动进度协调、相关合作方会议召开与协调等;
2.确保合同规定中的乙方利益;
3.提供活动所需的人力支持,保证投入一定精力与物力,以筹备并举办该
项活动;
4.及时向乙方通告筹备进展,并承诺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其品牌名称,并遵
守一切相关联之法规。
第三条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甲方举办的大运河艺术走廊项目(含“中国运河年”、“大运河
新闻调查暨中国运河景观大型考察活动”)中享有______赞助商的资格
(冠名/唯一指定/首席等),在活动现场及其宣传前期、后期同时享受报
纸、电视、网站等媒体优先报道的权利。
2.活动细则及其相关回报见附件;
3.积极配合甲方参与活动,并保证活动正常进行;
4.协议签订时需预先交纳活动赞助费用人民币______元(大写 :______ )
打入甲方指定的无锡运河之光文化艺术交流有限公司帐户。
第四条其它
1.该项目与第三方进行合作,须征得甲乙双方同意方可签约;
2.2011年甲方推出的文化项目,乙方有优先签约权;
3.该项目的其他协议或操作方案,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其他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5.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要赔偿给守约方一定的经济补偿,并在
社会上公开道歉,以挽回影响;
6.因为不可抗拒原因(国家政策原因、当地政府原因、地震和火灾以及其
他灾害等原因)导致该项目无法正常进行,本合同自动终止;
7.针对于该项目发生纠纷时,甲乙双方应本着互相谅解的原则协商解决。
协商解决不了的,双方可到当地人民法院通过民事诉讼解决;
8.本合同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至2010年12月31日终止。
9.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本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负 责 人:负 责 人:
公司盖章:公司盖章:
日期: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