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工程质量认证资料
各兼并重组整合矿井基建工程竣工后要进行矿井联合试运转,首先要对矿井三类工程(井巷工程、土建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的单位工程进行工程质量认证,所有单位工程质量认证合格后方能上报矿井联合试运转。现对单位工程质量认证需完成工作做出说明:
一、按照批复的初步设计及安全专篇内容的矿、土、安三类工程全部完工,并符合设计要求。
二、矿、土、安三类工程单位工程招投标书及符合要求的单位工程施工图和竣工图。
三、井巷单位工程应符合如下要求;
1、实体工程质量符合
①煤矿井巷工程施工规范;GB50511-2010 ②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3-2010 ③煤矿安全规程
2、竣工技术资料符合
煤矿井巷单位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组卷目录;(附后)
四、地面土建单位工程应符合如下要求;
1、实体工程质量符合;
山西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DBJ04-226-2003
2、竣工技术资料符合;
山西省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规程;DBJ04-214-2004
五、机电设备安装单位工程应符合如下要求;
1、实体工程质量符合:
煤矿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上、下册MT5010-95
2、机电设备安装工程竣工技术资料符合;
煤矿安装工程单位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组卷目录(附后)
六、设计单位对矿井三类工程单位工程做出质量评价报告。
七、监理单位对矿井三类工程单位工程做出质量评估报告。
八、各参建施工单位对所施工单位工程编写总结报告。
九、建设单位对本矿井三类单位工程编写总结报告。
十、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对矿、土、安三类单位工程中的分项、分部工程评定情况说明。
十一、提供各相关参建单位的合法有效的资质及相关人员的证件。 十
二、主体企业向煤炭工业吕梁地方煤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申请单位工程质量认证的申请,区局领导签字加注意见盖章。
矿井联合试运转所需资料
各兼并重组整合矿井在所有矿、土、安三类单位工程认证合格并取得单位工程质量认证书后由主体企业以文件形式向区煤炭局提出矿井联合试运转申请,由区局现场确认后以申请登记函上报市局。主体企业提出申请同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开工批复文件(复印件一份)
2、质量认证部门出具的单位工程质量认证证明
3、环境保护部门出具的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批文(函)(复印件一份)
4、申请登记函原件1份(附后)
5、山西省煤炭建设项目联合试运转登记卡;(市局基建科领取)
6、主体企业申请联合试运转文件;
7、矿井提升、运输、通风、排水、供电、采掘、防尘洒水、防灭火、调度信息等生产系统以及井下开拓布置、采掘工作面安装和安全设施、设置的设计情况与实际建设完成情况,以文字材料和明细表说明;
8、地面生产系统、环境保护设施、行政办公和生活福利建筑设施的设计情况与实际建设完成情况,以文字材料和明细表说明;
9、矿井“六大系统”建设完成情况;
10、矿井主要单位工程的建设完成情况及工程质量认证情况;
11、高瓦斯矿井瓦斯抽放系统建设完成情况;
12、矿井联合试运转所需机构、人员配备及特种作业人员培训上岗情况;
13、矿井单位工程竣工图明细表、竣工报告、财务决算及有关工程技术资料和安全生产管理资料完善情况;
14、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及质监单位提供的矿井建设完成情况的报告。
单项工程质量认证资料
各兼并重组整合矿井在联合试运转审批后应开始进行单项工程质量认证、安全专篇、环保专篇、消防专篇、水土保持、监控、职业卫生、档案等专项工程验收工作,各专项验收合格后方可申请兼并重组项目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申请领取相关证件。现对单项工程质量认证所需资料做出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