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基层网点党支部党员活动室建设标准
一、硬件设施方面
全省所有基层网点党支部党员活动室硬件建设方面应做到下列“三有”:
(一)有足够的活动空间,能够满足全体党员学习、召开会议的需要,并有“党员活动室”标牌;
(二)有桌椅、学习资料、书橱等必要的设施;
(三)有一套性能良好的电教设备,有条件的配备专用电脑。
二、软件设施方面
全省所有基层网点党支部党员活动室软件建设方面应做到下列内容“十项内容上墙”:
(一)党旗以及党的指导思想、党的基本路线;
(二)入党誓词;
(三)党员的义务;
(四)党员的权利;
(五)党支部基本情况;
(六)全体党支部委员的职务、分工及照片;
(七)党支部委员会的职责;
(八)支部书记及组织委员、纪检委员(副书记和宣传委员、青年委员)的职责;
(九)党内有关制度;
(十)党员参加组织活动情况表。
三、“十项内容上墙”基本要求
(一)党旗、党的指导思想、党的基本路线和入党誓词、党员的义务、权利应放在主墙面;
(二)党的指导思想、党的基本路线分别在党旗左右两侧;
(三)入党誓词在党旗的下方;
(四)党员的义务和党员的权利分别在党旗和誓词的左右两侧;
(五)各项制度对称悬挂在墙壁的两边;
(六)党支部基本情况、党支部委员会职责和党支部委员的职务、分工、照片、职责以及党员参加组织活动情况表等内容应以各个基层网点党支部的实际情况均匀分布在墙壁两侧或下方。
《基层网点党支部党员活动室建设标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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