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关于标签审核的相关事宜的说明
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进口的食品化妆品必须按照我国标准要求,加贴中文标签(GB7718/GB10344)。对于初次进口的食品化妆品,需要进行标签审核备案,标签审核备案需要提供下述材料:
(1) 填写标签审核申请书,并提交原文及中文标签纸
质版及电子版本。
(2) 国外食品生产企业、经销商由官方签发的生产经
营及出口资质证明文件。
(3) 生产企业质量控制体系文件、生产工艺、产品的
检测报告
(4) 原产地证明或者自由销售证明。
(5) 国内进口商或经营单位的注册登记证书、流通许
可证
备注:1.如果进口奶制品,需额外提供:经我总局认可的卫生证
书样本、境外出口商备案材料。
2.如果进口保健食品、化妆品,必须先去当地食品药品监
督管理部门拿到相应的批文。
3.所有提交材料必须提供外文及中文对照翻译件,并加盖
国内经销商/进口商的公章。
4.标签电子版格式必须为JPG,大小不超过500K。
《关于标签审核的相关事宜的说明专题.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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