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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不足及对策

发布时间:2020-03-04 00:21:34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劳动合同法》实施中存在的不足及思考

从2008年1月1日正式实施新《劳动合同法》以来,该法就一直受到人们的密切关注。与旧《劳动合同法》对比,它不仅扩大了本法的适用范围,还强化了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加大了对劳动者的保护力度,加强了对用人单位合法权益保护。但新法中对劳动合同订立、执行、解除的高度规范,对劳动者的“倾斜”保护,对稳定劳动关系的保障,使之在某种程度上超越了法律本身的范畴;而其又直接切入劳资利益分配领域,加之新法自实施之初,便遇上了国际金融危机。因此本法自实行以来,就存在着众多的不足之处。劳动争议案件不仅没有下降趋势,反而呈现高幅增长。而一些需用新《劳动合同法》裁判的新问题,如劳动者要求按劳动合同法规定签订无周定期限劳动合同、因未订立书面合同而要求支付二倍工资、因合同终止索要经济补偿金、因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而要求单位支付双倍赔偿金、因用人单位滥用“劳务派遣”而引发的纠纷等也纷纷开始出现。

一、新《劳动合同法》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1、新《劳动合同法》自身的不足

《劳动合同法》的立法宗旨在于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但该法强调书面劳动合同形式以及无同定期限的适用范围,大大制约了单位用工形式的灵活性。在一些司法实践中,更是倾向于不考查原因,直接把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责任归咎于单位,这既不利于保护用工单 位的合法权益,也有违《劳动合同法》的立法本意。关于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问题,《劳动合同法》来了个“一刀切”,凡已签订过两次劳动合同再次续订的,用人单位必须与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事实上使本属自由意愿的劳动用工变成了“终身制”。在一些人员流动性高的行业极大加重了企业的负担,导致用人单位纷纷通过劳务派遣、非全日制用工等方式规避法律以降低劳动力成本。而这最终对劳资双方的合法权益的保护均无裨益。

2、配套法律体系尚不健全

劳动关系的法律调节是以健全的劳动立法为基础的,没有完善的劳动立法就无法对劳动关系进行有效的法律调整。我国劳动立法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取得了一些成绩和发展,但从根本上说,尚没有形成完备的劳动法律体系:《劳动合同法》本身配套规定的不完善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企业或者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的积极性。如在社会保险方面,《劳动合同法》虽进一步强化了社会保险制度,但由于现行的社会保险制度不够完善,不能跨地区自由转移接续,劳动者跨地区流动时,只能带走个人承担部分,而不能带走用人单位

缴纳部分,这样就影响劳动者参保积极性,也使《劳动合同法》的立法意图落不到实处。又如劳动保护、年休假等配套制度尚未健全,影响劳动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国务院出台的《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虽然对一些条款进行了明确界定,但仍有一些规定需要进一步明确。

3、对新《劳动合同法》误解现象比较普遍

一是用人单位对《劳动合同法》存在误读误解现象。不少用人单位认为新《劳动合同法》 颁布实施太超前,不合时宜,与当前经济发展和企业经营状况相脱节,尤其是受到世界性金融危机影响的不利形势下,实施《劳动合同法》会大大增加企业的用工成本,给企业带来利益上的损害和管理上的困难;一些用人单位认为《劳动合同法》单方面倾向保护劳动者,忽视了企业的正当权益,不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有些用人单位担心按照《劳动合同法》第l 4条规定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会使职工重新捧上铁饭碗,成为企业的永久员工,因而对贯彻《劳动合同法》往往采取消极态度。二是劳动者对新《劳动合同法》的认识有偏差。有些职工认为,《劳动合同法》虽好,但作为劳动者在企业中的弱势地位无法改变,不可能事事依法与企业管理者较劲,遇到问题时企业总是有办法规避的。他们对《劳动合同法》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作用并不十分看好,加之社会保险目前还不能在全国范围内进行接续和转移,大部分外来工。尤其是农民工对企业按照《劳动合同法》要求缴纳社会保险的热情不高,呼声不强。三是一些劳动主管部门工作人员未进行深入调查研究和认真思考,人云亦云,认为《劳动合同法》实施后会使用人单位劳动成本上升,影响企业发展,影响企业投资环境和招商引资 ;有的把国际金融危机影响所造成的经营困难归结于《劳动合同法》的实施。

4、用人单位规避和违反《劳动合同法》、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现象时有发生

新《劳动合同法》实施过程中,大多数用人单位能够严格执行新的规定,但仍然有一部分用人单位规避和违反《劳动合同法》,其行为主要表现为:一是有些用人单位劝职工集体辞职来规避法律,有的甚至违法集体裁员,侵害了职工的合法权益,致使劳动争议案件大幅上升,影响了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二是不少中小企业由于管理落后、竞争力弱,一时很难适应《劳动合同法》的要求,因而,采取了一些规避方法:一些企业偏面强调行业特殊性, 采用“零时工”、“ 促销员”等用工形式,以此来规避社保费用等用工成本支出,因为大部分促销员是不签订劳动合同、也不参加社会保险的。三是少数企业擅自不执行《劳动合同法》 中关于休息休假、加班工资、社会保险等条款。少数用人单位为规避不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 资处罚,自行印制违法书面承诺,让职工签名。四是有的企业采用劳务派遣方式规避应当承担的责任。一些用人单位,为规避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把原本单位的劳动者分流到劳务派遣企业,再由劳务派遣企业重新将其派遣到本单位的原岗位工作,而工资等待遇与

原来的单位职工相差甚远,这些用人单位规避了对自有职工应当承担的责任,这部分劳动者的权益难以得到保护。五是一些企业用计件工资来规避劳动时间规定,其工资标准完全由用人单位单方决定职工获取合理劳动报酬的权利难以得到有效保障。

5、宣传、监察力量不足影响了新《劳动合同法》的贯彻落实

《劳动合同法》的颁布实施,从法律上赋予劳动者与雇主平等对话的谈判权力,但从“权力”到“权利”,并不如想象的那样可以一蹴而就,劳动者需要掌握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但根据有关调查显示,劳动者对于《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了解程度依然很低。另外在新《劳动合同法》开始实施的复杂形势下,劳动争议案件也在大量攀升。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劳动监察部门承担的职责越来越重要,而这也是对《劳动合同法》真正执行到位的重要保障。但从目前各级劳动监察部门来看,监察网络不够健全,执法力量普遍不足。无论是机构还是人员,都无法满足工作需要,难以实施有效监管。监察力量的不足,直接导致了监察的力度软化,使得用人单位不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没有人去查处;违法用工等损害劳动者权益问题,没有相关部门去问津;不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也没有人按《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条例》给予处罚等。这些问题的存在,使得《劳动合同法》在实际执行中大打折扣,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

二、贯彻实施新《劳动合同法》的对策考思

1、加强宣传教育,营造全面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的良好氛围

虽然《劳动合同法》 颁布实施三年多了,但对它的宣传学习、贯彻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广大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对《劳动合同法》的理解和对这部法律重要性的认识是保证其贯彻落实的关键。要在全社会范围内全面、正确阐释《劳动合同法》条款内容,减少社会各方可能产生的认识歧义,及时消除对《劳动合同法》的误解误读。同时要进一步研究措施规范劳动合同,重视解决劳动合同签订和履行率低的问题。特别要加强建筑企业、中小型民营企业、服务业、个体工商户等劳动密集型用人单位的管理,针对此类用人单位劳动者流动性大、劳动合同签订和解除频繁等特点,探索制定完善有效的配套办法和措施,大力推进劳动合同的签订,规范合同的签订、履行、终止程序和内容,切实提高劳动合同的签订率和履行率。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全面掌握并及时研究分析本区域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和劳动合同履行情况,建立完善的劳动用工信息数据库,加强对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的实时跟踪管理。为新《劳动合同法》的实施营造良好的氛围。

2、平衡利益关系,保障劳动者和企业双方权益

《劳动合同法》的宗旨就是平衡企业与劳动者双方的利益,将劳资双方的矛盾和冲突引

向合作,从而建立起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保护劳动者实际上是保护劳动力资源,保护投资者和企业的利润源泉,促进利润增长和企业发展。所以在对劳动者充分保护的情况下,也要对企业的利益进行平衡,不能损害企业的积极性,使其产生抵触心理,这不利于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并会反过头来影响劳动者的就业、工资、福利、保障等方面,最终将得不偿失。因此,对劳动者在进行保护时也应当从用人单位的利益角度出发,进行利益平衡,真正实现劳资双方的实质平等。

3、深入调查研究,尽快制定和完善相关配套政策

做好配套政策制定和制度衔接工作,是保证《劳动合同法》有效贯彻实施的重要条件。随着《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以及各种地方性法规等一系列劳动法律的颁布实施,我国劳动法律体系已逐渐丰满成形,但离完善还有不小的距离。面对全球一体化经济发展所带来的劳动关系日益复杂的今天,劳动立法应在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结合人们对这部法律实施情况,对容易引起理解分歧之处给予明确界定,使劳动关系的建立、维持、变更和解除都有明确可依的法律根据和程序规范,提高法律的可操作性和实效性。

4、加强监督检查,保障《劳动合同法》贯彻落实

一是要加强劳动监察执法力度。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必须加大劳动监察执法力度,通过专项检查、书面审查等多种形式,积极开展执法监督检查活动,严肃查处违法侵权案件, 同时要建立和健全劳动争议预警机制,加强调解工作,把问题处理在萌芽状态。二是要进一步加强劳动保障监察队伍的建设。一方面要配强劳动保障监察人员,克服目前人手少、任务杂的被动局面,确保劳动保障监察工作顺利开展;另一方面要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员的业务培训,从法律法规、科学管理、执法规范和职业道德等方面提高监察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提高劳动保障监察人员的业务技能和实际操作能力。

总之,积极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依法治国水平的重要内容。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关系到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关系到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能否得到充分保护,关系到企业的经济效益能否持续提高。因此完善《劳动合同法》,认真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是我国当前劳资关系工作领域的重中之重。

参考资料:

《劳动合同法》实施中存在的问题与解决对策崔北军

《劳动合同法》实施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对策沈瑜维

浅析《劳动合同法》对现代企业的影响孙晓

反规避劳动合同法律行为的对策思考肖灵敏 《劳动合同法》无固定期限合同得分不足与完善姜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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