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合同
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甲方:大亚木业(黑龙江)有限公司-行政主管 乙方:大亚木业(黑龙江)有限公司-宿舍管理员
为认真做好公司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工作,要求乙方全面落实部门下达的安全生产目标及具体工作要求,强化安全管理责任,确保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其他相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要求,按照“一级监督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原则,甲方现就安全生产目标与乙方达成一致,签订如下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一、总体目标
1、无重大伤亡事故。
2、无重大刑事案件。
3、无治安盗窃事故。
4、无重大火灾、爆炸事故。
5、无职工犯罪事故。
二、安全生产责任及要求
乙方对甲方安全生产责任具体管理工作的落实责任,对本人的人身安全负总则。具体包括:
1、服从领导指挥、管理,认真履行本岗位职责。
2、严禁班前、班上饮酒,严禁酒后上岗。
3、在工作中自觉履行自己的安全职责,严格遵守、执行国家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不违规、不违纪,并劝阻他人不违章。
4、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采取措施,并立即上报甲方及安保部。
5、对不听从上级管理,违章作业的造成财产损失或人员伤害的,除承担相应赔偿外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6、值班期间不得串岗或不假外出,禁止到与本职无关区域游走,工作时正确使用佩戴劳动防护用品,如违反后发生后果,个人承担全部责任。
7、积极参加学习公司组织的安全培训、演练,掌握一定事故应急处理能力,做到应知应会。
8、发生、发现事故后立即上报甲方,不得隐瞒。
9、每日对宿舍电器、电线、门窗等设备进行检查,发现隐患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并向甲方上报,
10发现矛盾打架事件,尽量进行劝解的同时马上向本部领导及安保部打电话通知。
三、考核办法
1、将消防、生产、治安、环境、职业健康的安全各项工作指标和事故控制指标一并纳入公司月度考核,考核分值参考公司跟其部门确定的考核分。发生一起轻伤事故扣完当月安全考核分,发生一起重伤事故或重大火灾或重大设备事故或死亡1人一票否决。分数直接在所属部门的月度考核得分中扣除。
2、迟报、隐瞒不报一次扣除部门安全考核分值。
3、配合协助安保部做好消防、安全、治安考核工作并组织实施。
4、对以下情况实行一票否决制,取消评优、评先、评奖资格。 (1)年度消防、安全生产或社会治安综合考核得分低于75分; (2)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重大火灾、爆炸事故;
(3)发生重大刑事案件、重大治安案件或群体上访造成严重后果。
5、安全责任制综合考核得分,与本公司年度目标责任制“安全生产”考核指标挂钩,作为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的依据。当安全责任制综合考核得分为75分以下,年度目标责任制“安全生产”考核指标为零分。
四、其他
1、本目标管理责任制自2014年1月1日至1014年12月31日有效。
2、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