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陇牛乳业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目标
责任书
(2013年度)
副总经理:
责任单位:车辆管理员
责 任 人:
签订时间:2013年3月11日
2013年度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
(车辆管理员)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管理方针,树立“安全管理,人人有责”的观念,保证公司车辆的安全使用,确保公司员工人身、财产安全,公司车辆管理人员与车辆主管部门负责人特订立2013年《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
一、总体控制目标:
1、全年车辆管理和交通事故不得超过1起,受伤人数不得超过1人/次,直接经济损失不得超过 1000元。
2、事故死亡人数为零,重、特大事故发生数为零。
3、违规、违章次数不得超过2起。
二、年度车辆安全管理工作目标:
1、本着对公司人员、财产安全负责,对道路安全及畅通负责,对集体荣誉负责的态度,认真执行公司规章制度,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树立安全第一思想。
2、为车辆选择性价比较高的加油单位、维修厂家、并做好公务车辆发生意外时与保险公司的协调、理赔工作。
3、不将车辆交公司驾驶员以外人员驾驶,不开与证不符的车辆。严禁出私车,严禁酒后驾车,疲劳驾车等不安全行为。
4、遵守交通规则、服从交管人员指挥,做到文明行车、无违章、无事故。在驾驶过程中要礼让三先,谨慎驾驶,避免开违章车、赌气车、疲劳车、英雄车。
5、坚持定期检查车辆,爱护车辆,按时保养车辆,确保行车安全;车辆保养、修理提前请示,经公司综合部批准后到指定厂家保养、修理。
6、车辆出现事故,应及时、妥善处理,积极配合主管部门工作,全力抢救伤者和财产,并及时上报公司领导。
7、承担公司业务车辆引发的一切责任,为第一责任人。
三、考核奖惩
1、年内公司将对以上目标进行考核,达到目标要求的,进行表彰奖励,达不到目标要求的,公司视情节给予处罚。
2、自觉履行公司车辆安全管理制度,完成年度目标,可评为年度安全管理先进个人。
3、对未达标的个人,实行一票否决,公司取消其评比先进的资格。
4、对于玩忽职守,工作不负责造成一定后果,公司将根据情节轻重严肃处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5、因管理不力致使管辖范围内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不能及时整改或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对有关责任人员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期限
本责任书为期一年,自年月日起开始执行,至年月日为止。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双方人员各执一份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