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范文网 范文大全

莆田工伤规定

发布时间:2020-03-02 18:53:39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工伤保险业务指南

[作者:未知 来源:转载莆田社保 发表:2009-12-12 12:51:31 点击数:1137 录入:丫虎]

一、工伤保险登记

保险登记是参加工伤保险的基础工作,用人单位初次参保,应向社保机构填报《社会保险登记表》和《参加工伤保险人员情况表》(即花名册)及《缴费合同》,并提交以下证件及复印件:

(1)营业执照、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

(2)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

(3)个体工商户的雇工与雇主签订的劳动合同;

(4)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职工的职业卫生档案和健康监护档案。

二、工伤保险费征缴

(一)缴费比例及基数

保险费率按不同行业工伤风险程度划分为三类:风险较小行业为职工工资额的0.6%,中等风险行业为职工工资总额的1.1%;较大风险为职工工资总额的2%,建筑企业农民工按项目总造价的1.5% 。工资总额要如实申报,但不能低于全市职工平均工资的60%,因用人单位少报工资而造成伤残职工工伤待遇下降的部分,由单位负责补齐。

(二)缴费申报

用人单位应定时向社保机构报送《工伤保险费申报核定表》并足额缴纳保险费;发生人员增减变化的,要及时报送《参加工伤保险人员增减明细表》,参保职工从社保机构受理登记的次日起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三)材料证明

用人单位在填报《工伤保险缴费申报核定表》时,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工资财务报表;

2、转入、转出证明;

3、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对难以确认缴费基数的单位,按不低于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60%乘以参保人数作为缴费基数征缴工伤保险费。

三、工伤认定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被诊断为职业病的,应自事故发生之日或被诊断为职业病之日起3日内,向社保机构及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工伤认定报告,30日内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报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申请工伤认定的,期间发生的工伤待遇由用人单位负担。工伤认定应提交职工与用人单位签定的劳动合同书(包括事实劳动关系)、考勤表、参保花名册、医疗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等材料。特殊情况的还应提供以下材料:

(1)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的,提交公安机关或人民法院判决书或其他有效证明; (2)由于机动事故引起的伤亡事故,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责任认定书或其他有效证明;

(3)因工外出期间,因工作原因受到伤害的,提交公安部门证明或其他证明,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提交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结论;

(4)在工作期间突发疾病死亡或在48小时之内抢救无效死亡的,提交医疗机构的抢救和死亡证明; (5)属于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及公众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按法律法规规定提交有效证明;

(6)属于因战、因公负伤致残的转业、复员军人,旧伤复发的,提交《革命伤残军人证》及医疗机构对旧伤复发的诊断证明。

四、工伤医疗、康复与劳动能力鉴定

(1)伤残职工在定点医院就医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由社保机构直接与医院结算并支付。因紧急情况无法到定点医院治疗的,可就近送往医院急救,并在3日内向社保机构报告,待病情稳定后再转到定点医院治疗。

(2)工伤职工需要转诊转院治疗或到异地医疗机构就医的,用人单位应填写《工伤职工转诊转院治疗审批表》,经当地社保机构审核同意后,再办理转诊转达院或异地治疗手续。

(3)职工因工外出负伤需在外地治疗的,用人单位在向社保机构报告的同时,应填报《工伤职工异地治疗审批表》,经社保机构审核同意的,其在异地治疗符合规定的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4)工伤职工旧伤复发需要治疗的,用人单位应填写《工伤职工旧伤复发治疗申请表》,经设区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和社保机构核准后,伤残职工的医疗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5)职工治疗出院时,用人单位应当填写《职工医疗终结鉴定表》(要求字迹清楚),由医疗单位签署意见后,连同《工伤认定申请表》、医疗诊断证明、病历等到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6)工伤职工需要进行医疗康复和职业康复的,用人单位应填写《工伤职工康复治疗申请表》,经设区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和社保机构核准后,其在协议定点医疗机构或康复机构进行康复治疗的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7)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的,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能力鉴定书》的要求,填写《工伤职工配置辅助器具申请表》,经社保机构核准后按国产普及型标准到协议定点辅助器具配置机构配置。

五、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保险待遇包括社保机构支付和用人单位支付两个部分。

(一)其中社保支付的有:

1、工伤医疗费;

2、康复性治疗费;

3、辅助器具配置费;

4、生活护理费;

5、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6、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的伤残津贴;

7、丧葬补助金;

8、供养亲属抚恤金;

9、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二)由用人单位支付的有:

1、住院伙食补助费;

2、外地就医的交通、食宿费用;

3、停工留薪期的工资福利待遇。

4、停工留薪期的生活护理费;

5、五级、六级伤残职工的伤残补贴;

6、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三)用人单位在办理工伤保险待遇申请时,应向社保机构报送《工伤保险待遇审批表》或《工伤保险一次性待遇审批表》,并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

1、身份证及复印件;

2、《工伤认定结论书》;

3、《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

4、工伤职工的医疗(康复)票据、费用清单、医疗诊断证明书、出院小结、辅助器具票据;

5、因交通事故发生工伤,用人单位应提供公安交通部门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等有关结论性证明;

6、因工死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直系亲属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而无经济收入来源的,属供养范围的人。用人单位或因工死亡职工直系亲属办理供养亲属抚恤待遇手续的,应当向经办机构提交被供养人户口本或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居民身份证以及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被供养人经济状况证明。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还应当分别提交相应材料:

(1)被供养人孤寡老人、孤儿的,提交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证明;

(2)被供养人属于养父母、养子女的,提交公证书;

(3)被供养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提交劳动能力鉴定机构的鉴定结论书。

(四)职工劳动能力被鉴定为五级到十级的工伤职工,本人书面提出自愿或其他原因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由企业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并且要与用人单位及所在地社保机构签订三方书面协议,终止工伤保险关系。

工伤规定

工伤处理规定

工伤医疗期规定

工伤管理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

工伤管理规定

工伤管理规定

工伤处理规定

公司工伤管理规定

员工工伤管理规定

莆田工伤规定
《莆田工伤规定.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相关专题 莆田工伤 莆田
点击下载本文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