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专业“课程体系与教学内容改革”验收标准
一、
课程标准:建设重点专业核心课程4—5门、群内其它专业核心课程2—3门(共计8—10课)。具体要求如下:
1、60%精品课程教材正式出版,体现工学结合的任务(项目)导向、校企合作编写;
2、完成核心课程实训项目指导书(内部)
3、核心课程标准
4、核心课程教学课件
5、核心课程教学评价报告;
6、学生学习管理
二、
课程(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
1、将核心课程建成网络课程
2、提供学生学习资源(课件、习题、课外实训项目等)
3、提供教师教学资源(参考资料、教案等)
4、教学视频
三、专业标准:
1、重新修订人才培养方案。
2、建立专业教学资源库;将精品课程建成网络课程,充实网上学习资源等(网上学习、交流)
3、提出专业人才培养模式,形成调研报告、改革方案、人才培养模式创新报告、实施成效报告
4、完成专业实训指导书汇编(含所有实训项目)
5、编写“岗位——职业能力构成——课程”图
四、教学改革与成果发表
1、获得厅局级及以上教育教学改革项目1项、校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2项;
2、获得校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1项。
3、发表教学改革论文3篇。
五、进度安排 在建设期内,原则上均匀安排建设进度;以月度为单位,标明检查工作完成情况;对于特殊情况,可调整建设进度安排。
六、验收方式
1、专家组对完成的材料验收;
2、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评审。
3、通过专家听课评价;通过学生评价;每门核心课程不少于2个单元的教学录像通过专家评价。
《重点专业“课程体系与教学内容改革”验收标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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