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规定(写字楼,商业,住宅按此规定)
一、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取得要符合下列条件:
1.项目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国有土地使用证;
4.建设工程开工证;
5已投入的工程建设资金达到总投资的 25%以上;
6 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时间确定。
二、开发企业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应当提交下列证件(复印件)及资料:
1、以下证明材料:
(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3)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2、开发企业的《营业执照》和资质等级证书;
3、工程施工合同;
4、商品房预售方案。预售方案应当说明商品房的位置、装修标准、竣工交付日期、预售总面积、交付使用后的物业管理等内容,并应当附商品房预售总平面图、分层平面图。
个人购房贷款,开发商要与贷款银行签有“银企合作协议”,内容主要是开发商在该银行开立存款帐户,售房款入该帐户,银行为该开发商的楼盘销售提供个人住房按揭贷款。
签署协议时,开发商要出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该楼盘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用地许可证
及施工许可证。待取得该楼盘的“预售许可证”后,开发商即可进入销售、银行提供贷款等。
银行放贷首先要考察所开的写字楼商品房的市场前景,资金回流。对还贷能力作出评估。并不是非要到什么阶段才可以放贷。银行的政策肯定是不同的。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取得要符合下列条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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