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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政管理复习题

发布时间:2020-03-02 17:07:04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渔政管理学复习题纲

1、按分类原则,我国渔具分为刺网、围网、拖网、地拉网、张网、敷网、抄网、掩罩、陷阱、钓具、耙刺、笼壶十二类。

2, 渔业行政管理的基本原则有法治原则,科学与民主原则,服务与责任原则,综合效益原则与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原则。

3、凡属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案情简单,现场可作出处罚决定的,适用一般程序。 4, 渔业行政立法的主体可分为三类,包括国务院,农业部,和享有地方行政立法权的地方人民政府。

5、适用立案程序除了现场查获未作出决定的案件之外,都属交办、移送、举报案件。 6, 我国现代渔业开端的标志是蒸汽机渔船————海福号的出现。

7、确认违法、违规事实,是对案件正确定性的前提条件,是渔政办案中至关重要的工作环节。

8、扣押的渔业证件、渔具等,扣押期限为三十天。相对人逾期不来接受处理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构,可将扣押的渔船、渔具等变价抵缴,扣押的渔业证件可由发证机关予以吊销。

9、一般来说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必须具备相对人拒绝履行行政主体的行政处理决定或行政法律规范直接规定的义务和具有强制执行权两个条件

10、渔政监督管理机构或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在办案中对下述两种情况,必须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一是违法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既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当事人对复议决定在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的;二是人民法院依法判决或裁定维持渔政监督管理机构或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的原行政处罚决定,而违法当事人拒不履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处罚决定的。

11、渔政公务人员承担的法律责任分为行政法律责任和刑事法律责任。

12、在内陆水域需要当场执行的,可先执行;在海上必须先执行有关处罚决定。

13、处罚决定需没收渔获物、渔具、作案工具等物品时,应由两名以上办案人员同当事人点清,开具统一制发的罚没财物收据,并由当事人签字。

14、影响渔业生物资源数量变动的因素有与野生物自身的生物学属性,栖息环境和人类的捕捞活动。

15、渔政船在执行巡航任务期间,对查获的渔业违规案件实行“谁查获,谁处理”的原则。

16、目前,我国设立的四个大范围、长时间的禁渔期分别是沿海海域的机轮拖网禁渔区,黄海、东海伏季休渔区,南海伏季休渔区和长江春季禁渔。

17、渔业经济效率,即渔业生产的投入与产出之比。

18、非公务员取得公务员身份有四种途径即选任,调任,聘任,录用,其中以录用为主。对渔政公务人员的考核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并以工作实绩为重点

19、渔业公务员的基本权利有;获得劳动报酬,享受福利及保险待遇 20、南海区实行的休渔制度,其中休渔时间为每年的5月16日1200时——8月1日1200时休渔区域为12°N以北的南海海域(包括北部湾海域)休渔对象为除刺网、钓业和笼捕外的所有作业渔船。

21、值。

22、幼鱼比例目前法律、法规还没有明确的规定,各地的执行标准和执行方法也有所不同,综合各地的执行情况,幼鱼比例的合法上限为20%-30%。

2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147-85《渔具分类、命名与代号》规定,渔具分类依据捕捞原理、结构特性、作业方式划分为类、型、式三级。

24、渔政办案程序,同其他部门办案程序一样,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这个办案原则的具体化,主要程序包括取得案件的客观事实和按法律标准量罚这两大部分。

25、《渔业法》规定了自由裁量权,即处罚种类的自由裁量和在规定幅度内罚款的自由裁量。

26、案件的定性处理报告,按规定权限审批后,由负责查处的渔政监督管理机构发出《违反渔业法规行政处罚决定书 》通知违法当事人。

27、渔业行政处罚法律文书的送达的种类有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转交送达、公告送达。

28、渔业船舶检验应遵循安全第一,保证质量和方便渔民的原则。

29、渔业船舶检验主要包括初次检验,营运检验,临时检验三种。 30、渔业捕捞许可制度是捕捞业行政管理的根本制度。

31、渔政管理机构的执行是依照法律规定,自行实施的执行行为,并且规定了海上作业的,必须先执行有关处罚决定。

32、处以罚款、没收渔获物、渔具、违法所得等财物的,应当开具罚没收据;作变价处理的,应开具变价处理单据。罚没处罚当场不能履行而需扣押有关渔业证件、渔船或渔具等生产工具的,应当出具暂扣单据扣押的渔船或需进港听候处理的违规渔船,其停泊费用应由当事人承担。

33、申请人申请渔业捕捞许可证要符合三个条件,即拥有合格的捕捞渔船,有符合资质的从业人员,和船网工具控制指标。

34、渔业生物资源的增长量,一般是指某一种渔业生物资源群体在自然条件下自我繁殖,生长的增长量。

35、我国渔具的分类依据是捕捞原理,结构特征和作业方式

36、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是保证渔政监督管理机构的行政处罚决定得以实现的重要、有效的措施,也是保障渔政监督管理机构依法行使行政职权,提高渔政办案效率所必须的。

37、我国渔业作业渔场包括我国的内陆水域和海洋渔场。

38、海洋渔业捕捞许可证,适用于许可在我国管辖海域的捕捞作业。 生物多样性对于人类的价值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即直接价值,间接价值和存在价

39、新中国最早明确提出以捕捞许可制度的法律文件是国务院于1979年2月10日发布的《水产资源繁殖保护条例》

40.海洋渔业捕捞许可证和内陆渔业捕捞许可证使用期限为5年。

41、港澳流动渔船(以下称流动渔船)是指持有香港特别行政区或澳门特别行政区船籍,并在广东省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构备案的渔船。

42、一般程序是指在特定的条件,按照简易的方法、步骤在违法行为发生地当场裁决渔业违法案件的过程和顺序,它是相对立案程序而言的程序。

43、渔业行政处罚是渔业行政执法机构依法对违反渔业法规,但尚未构成犯罪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给予的一种处罚。

44、现场笔录:现场笔录是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行为,当场处罚或其他处理时,由于事后难于再取证,而在现场作的文字记载材料。

45、即时强制,是指行政主体为了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民人身健康与财产安全,直接依法对相对人的人身或财产采取紧急性、即时性强制措施的行政行为。

46、渔政人员的纪律,是指每一个渔政人员在执行公务、履行自己职责的过程中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

47、渔业船舶:指从事渔业生产的船舶以及属于水产系统为渔业生产服务的船舶

48、渔政办案程序,是指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渔政监督管理机构对渔业行政违法案件依法查处时必须遵守的方式、步骤和过程的总和。

49、渔政办案的特别程序

是指渔政监督管理机构在依照渔政办案的一般程序和行政复议程序进行办案时,出现使案件暂时无法结案的两种情况,从而使案件必须依照行政诉讼程序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程序处理所应遵循的方式、步骤。

50、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主体为了保障行政管理行为有序、继续进行并最终实现行政执法效果,依法采取的对正在危害或将会危害社会利益,正在妨害或将会妨害国家行政管理的相对人的人身、财产和行为自由加以暂时性限制,使其维持一定状态的强制手段。

51、对渔政人员惩罚的种类主要有警告、记过、记大过、调离渔政执法岗、降级、降职、撤职、开除留用察看、开除公职、刑事处罚

52、渔业行政处罚程序中的表明身份和调查取证说明理由和听证书面决定和告知权利都是必经程序,违反这些程序的具体行政行为就属无效。

53、目前,我国的行政复议机关主要有原处理机关、原处理机关的上级主管机关、特设的复议机构类型。

54、渔政监督管理机构对于提出申请复议的案件,应认真进行复查,在复查过程中应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全错全纠、部分错部分纠的原则。

55、渔政监督管理机构或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作为被告对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或不作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具体行为的证据、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56、建立渔政案件案卷的归档管理制度,其主要作用有提高执法水平、提高管理决策

57、移送案件案卷是交办、报送、移送的渔业违法案件结案后的案件处理。

58、申领捕捞许可证应具备的渔业船舶检验证书、渔业船舶登记证、书符合国务院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它条件,方可发给捕捞许可证。

59、自《中越北部湾渔业合作协定》生效之日起,过渡性安排开始实施,有效期为4年,在过渡期内,各方应采取措施,按规定逐年削减在另一方一侧水域作业的渔船数量。 60、海洋渔业捕捞许可证和内陆渔业捕捞许可证的使用期限为5年。其它种类渔业捕捞许可证的使用期限根据实际需要确定,但最高不超过3年。

61、对渔政人员奖励的种类主要分为奖品和奖金、嘉奖和授予光荣称号、记功、升级和升职

62、渔政办案主要有简易程序、一般程序、听证程序、特别程序 6

3、渔业行政处罚决定的效力有公定力和确定力、拘束力和执行力

64、发现外国人、外国船舶渔业违法案件时,应迅速向省(区)渔政管理部门报告,同时报海区局渔政渔港监督处,报告的内容包括船舶的位置、国籍和船名号

65、查处的外国船、外国人渔业违法案件结案后5天内,负责查处的机关将案件执行情况填写成《外国船外国人渔业违法案件结案报告书》,并《询问笔录》《渔业行政处罚决定书》一起报所在省级渔业管理部门,同时上报海区局。抄报同级人民政府外事管理部门。 6

6、省级以下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构对外国人、外国船舶渔业违法案件作出正式处罚之前,负责查处的机构必须将侵渔或违法事实和处罚意见,报省级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构)同意后,方可正式实施处罚。

67、涉嫌违规渔船抗拒登临检查或开车逃跑,渔政船应立即将情况报告主管部门请示,同时对渔船进行监控、追赶、必要时强行登临检查

68、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其所属的渔政监督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参与和从事渔业生产经营活动。

69、由中越北部湾渔业联合委员会每年确定双方在共同渔区内作业的渔船数量。经双方商定,协定生效的第一年,中方进入共同渔区越方一侧作业的渔船数量为1543艘,其中拖网渔船不超过617艘,单船功率范围为60—400马力,单船平均功率为137马力,总功率为211391马力。

70、海洋大型捕捞渔船为主机功率大于等于441千瓦。

71、渔政检查的主要内容①检查渔船②检查证件③检查渔具、渔法④检查渔获物⑤检查禁渔区和禁渔期⑥检查渔业水域环境⑦检查渔业生产秩序⑧检查在我管辖海域从事渔业活动的外国人和外籍渔船⑨检查渔船是否存在走私、贩私等行为⑩上级部门的授权检查

72、大中小型渔船是如何分类的?按照船长和功率,渔业船舶可以分为大、中、小三类,(一) 大型渔船:总功率≥600HP。(二)小型渔船:总功率

73、渔业船舶管理的配套证书有哪些?所有渔业船舶都必须持有渔政、渔监、船检和公安等部门核发的渔业许可证书、渔船检验证书、渔船登记证书、渔业船舶航行签证簿、职务船员证书、船舶户口簿和出海船民证,方可按其许可内容进行生产、运输、补给等操作。 7

4、渔业资源管理的任务具体包括哪些方面?

(一) 保证国家渔业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合理开发利用渔业资源和严格保护渔业资源;

(二) 通过系统的调查研究,为渔政管理决策提供依据,努力使渔业资源维持在一个固有的数量水平上,以保证获得最大持续的渔获量;

(三) 加强对渔业自然环境的监督与保护;

(四) 积极开展渔业资源的增殖活动;

(五) 维护国家渔业权益。 7

5、渔业行政管理的意义?

(1)渔政管理是渔业生产力发展的必然结果。 (2) (3) (4) 渔政管理是渔业生物资源属性的客观要求。 渔政管理是市场失灵的必然选择。

渔政管理是解决“人与稀缺资源的水资源、土地资源和渔业生物资源”之间矛盾的有效措施。 (5) 渔政管理是维护国家渔业权益和开展渔政管理国际合作的要求。

7

6、渔业行政管理的目标? 1) 建立和维护渔业活动秩序。 2) 保证渔业经济增长。 3) 提高渔业经济效率。 4) 维护社会公正。

5) 维护渔区经济和社会稳定。

6) 追求渔业生物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保护渔业环境。

7) 维护国家主权和渔业权益以及建立和维护公正的国际渔业经济秩序。 7

7、设置渔业行政管理机关的原则?

1) 法制原则,依法设置时现代法治社会的根本要求和具体体现。 2) 行政效率原则,不断提高行政效率是行政管理活动追求的目标之一。 3) 适应渔业经济发展和渔业公共管理事务需要原则

4) 便民原则,渔政管理是由政府提供的一种公共物品,便民是开展渔政管理工作的原则之一

78、渔政公务人员的权利?

1) 享有与所负责的渔政管理工作相适应的工作条件

2) 非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被免职、降职、辞退或处分 3) 获得工资报酬、福利和保险待遇的权利 4) 参加培训的权利

5) 对渔政部门负责人和渔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6) 提出复核和申诉以及控告的权利 7) 辞职的权利

79、渔政公务人员的义务? 1) 模范地遵守法律和法规

2) 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依法认真履行渔政管理职责 3) 遵守行政纪律、恪守职业道德、模范遵守社会公德

80、渔政和渔监的是如何分工的?渔政职能:渔业资源增殖和保护,水生野生动物的保护和管理,渔业许可(捕捞许可,渔船许可,养殖许可等等),渔业水域环境保护,渔业生产秩序管理。渔监职能:船舶航行、作业的安全管理,渔港、渔业专用港区的港航安全秩序管理及各种设施管理,渔港水域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内容,由各级渔港监督机构依法组织实施监督检查。

81、渔政检查员和渔业行政执法官员权限有什么不同?渔政检查人员和渔业行政执法官员的检查监督权集中在“检查”和“处罚”两个方面,其一,渔政检查人员执行公务时,有权登临渔业船舶和进入与渔业资源有关的经济活动场所,对有关证件、船只、生产工具、渔获物等进行渔业检查和渔政办案取证活动。其二,对违反渔业法律、法规的行为,渔业行政执法官员有权责令其停止,并依法行使相应的行政处罚权。

82、A类渔区、B类渔区、C类渔区和D类渔区是如何划分的? A类渔区:黄海、渤海、东海和南海及北部湾等海域机动渔船底拖网禁渔区线向陆地一侧海域。B类渔区:我国与有关国家缔结的协定确定的共同管理渔区、南沙海域、黄岩岛海域及其它特定渔业资源渔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C类渔区:黄海、渤海、东海和南海及其它我国管辖海域中除A类、B类渔区之外的海域。其中黄渤海区为C

1、东海区为C

2、南海区为C3。D类渔区:公海。 8

3、禁用的渔具和渔法是指哪些渔具与渔法? ①禁止双层网囊拖网作业②禁止低于最小网目的拖网作业:网具网目的最小内径39mm③大型流刺网④声学鱼法⑤电、毒、炸鱼⑥高压水枪⑦鱼鹰捕鱼

84.渔业违法的法律责任:

1)尚未构成犯罪的 → 行政法律责任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所属的渔政监督管理机构

2)已构成犯罪的 → 刑事法律责任 ← 司法机关 8

5、渔业法的制订:

1)《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于1986年1月20日公布,自1986年7月1日起实施。 2)《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细则》于1987年10月14日经国务院批准,1987年10月20日发布。

3)2000年10月3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修改渔业法的决定》,并于2000年12月1日起实施。

4)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8

6、渔业法的适用的效力

1)地域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内水、滩涂、领海、专属经济区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一切其他海域。

2)生效时间:1986年7月1日;2000年的修改决定,于2000年12月1日生效 。 3)有效对象:在《渔业法》发生效力的地域从事渔业活动的任何单位或个人。

87、渔业法的主要内容:渔业生产的基本方针;养殖业;捕捞业;渔业资源增殖和保护;渔业监督管理;对外国人、外国渔船在我国管辖水域从事渔业活动的管理;法律责任等。 8

8、渔业生产的基本方针:《渔业法》第3条规定:国家对渔业生产实行以养殖为主、养殖、捕捞、加工并举,因地制宜,各有侧重的方针。

41、港澳流动渔船(以下称流动渔船)是指持有香港特别行政区或澳门特别行政区船籍,并在广东省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构备案的渔船。

42、一般程序是指在特定的条件,按照简易的方法、步骤在违法行为发生地当场裁决渔业违法案件的过程和顺序,它是相对立案程序而言的程序。

43、渔业行政处罚是渔业行政执法机构依法对违反渔业法规,但尚未构成犯罪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给予的一种处罚。

44、现场笔录:现场笔录是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行为,当场处罚或其他处理时,由于事后难于再取证,而在现场作的文字记载材料。

45、即时强制,是指行政主体为了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民人身健康与财产安全,直接依法对相对人的人身或财产采取紧急性、即时性强制措施的行政行为。

46、渔政人员的纪律,是指每一个渔政人员在执行公务、履行自己职责的过程中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

47、渔业船舶:指从事渔业生产的船舶以及属于水产系统为渔业生产服务的船舶

48、渔政办案程序,是指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渔政监督管理机构对渔业行政违法案件依法查处时必须遵守的方式、步骤和过程的总和。

49、渔政办案的特别程序

是指渔政监督管理机构在依照渔政办案的一般程序和行政复议程序进行办案时,出现使案件暂时无法结案的两种情况,从而使案件必须依照行政诉讼程序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程序处理所应遵循的方式、步骤。

50、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主体为了保障行政管理行为有序、继续进行并最终实现行政执法效果,依法采取的对正在危害或将会危害社会利益,正在妨害或将会妨害国家行政管理的相对人的人身、财产和行为自由加以暂时性限制,使其维持一定状态的强制手段。

58、申领捕捞许可证应具备的渔业船舶检验证书、渔业船舶登记证、书符合国务院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它条件,方可发给捕捞许可证。 7

1、渔政检查的主要内容①检查渔船②检查证件③检查渔具、渔法④检查渔获物⑤检查禁渔区和禁渔期⑥检查渔业水域环境⑦检查渔业生产秩序⑧检查在我管辖海域从事渔业活动的外国人和外籍渔船⑨检查渔船是否存在走私、贩私等行为⑩上级部门的授权检查

72、大中小型渔船是如何分类的?按照船长和功率,渔业船舶可以分为大、中、小三类,(一) 大型渔船:总功率≥600HP。(二)小型渔船:总功率

73、渔业船舶管理的配套证书有哪些?所有渔业船舶都必须持有渔政、渔监、船检和公安等部门核发的渔业许可证书、渔船检验证书、渔船登记证书、渔业船舶航行签证簿、职务船员证书、船舶户口簿和出海船民证,方可按其许可内容进行生产、运输、补给等操作。

74、渔业资源管理的任务具体包括哪些方面?

(一) 保证国家渔业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合理开发利用渔业资源和严格保护渔业资源;

(二) 通过系统的调查研究,为渔政管理决策提供依据,努力使渔业资源维持在一个固有的数量水平上,以保证获得最大持续的渔获量;

(三) 加强对渔业自然环境的监督与保护;

(四) 积极开展渔业资源的增殖活动;

(五) 维护国家渔业权益。 7

5、渔业行政管理的意义?

(1)渔政管理是渔业生产力发展的必然结果。 (2) 渔政管理是渔业生物资源属性的客观要求。 (3) 渔政管理是市场失灵的必然选择。

(4) 渔政管理是解决“人与稀缺资源的水资源、土地资源和渔业生物资源”之间矛盾的有效措施。

(5) 渔政管理是维护国家渔业权益和开展渔政管理国际合作的要求。

76、渔业行政管理的目标? 1) 建立和维护渔业活动秩序。 2) 保证渔业经济增长。 3) 提高渔业经济效率。 4) 维护社会公正。

5) 维护渔区经济和社会稳定。

6) 追求渔业生物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保护渔业环境。

7) 维护国家主权和渔业权益以及建立和维护公正的国际渔业经济秩序。 7

7、设置渔业行政管理机关的原则?

1) 法制原则,依法设置时现代法治社会的根本要求和具体体现。

2) 行政效率原则,不断提高行政效率是行政管理活动追求的目标之一。 3) 适应渔业经济发展和渔业公共管理事务需要原则

4) 便民原则,渔政管理是由政府提供的一种公共物品,便民是开展渔政管理工作的原则之一

78、渔政公务人员的权利?

1) 享有与所负责的渔政管理工作相适应的工作条件

2) 非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被免职、降职、辞退或处分 3) 获得工资报酬、福利和保险待遇的权利 4) 参加培训的权利

5) 对渔政部门负责人和渔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6) 提出复核和申诉以及控告的权利 7) 辞职的权利

79、渔政公务人员的义务? 1) 模范地遵守法律和法规

2) 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依法认真履行渔政管理职责 3) 遵守行政纪律、恪守职业道德、模范遵守社会公德

80、渔政和渔监的是如何分工的?渔政职能:渔业资源增殖和保护,水生野生动物的保护和管理,渔业许可(捕捞许可,渔船许可,养殖许可等等),渔业水域环境保护,渔业生产秩序管理。渔监职能:船舶航行、作业的安全管理,渔港、渔业专用港区的港航安全秩序管理及各种设施管理,渔港水域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内容,由各级渔港监督机构依法组织实施监督检查。 8

1、渔政检查员和渔业行政执法官员权限有什么不同?渔政检查人员和渔业行政执法官员的检查监督权集中在“检查”和“处罚”两个方面,其一,渔政检查人员执行公务时,有权登临渔业船舶和进入与渔业资源有关的经济活动场所,对有关证件、船只、生产工具、渔获物等进行渔业检查和渔政办案取证活动。其二,对违反渔业法律、法规的行为,渔业行政执法官员有权责令其停止,并依法行使相应的行政处罚权。

82、A类渔区、B类渔区、C类渔区和D类渔区是如何划分的? A类渔区:黄海、渤海、东海和南海及北部湾等海域机动渔船底拖网禁渔区线向陆地一侧海域。B类渔区:我国与有关国家缔结的协定确定的共同管理渔区、南沙海域、黄岩岛海域及其它特定渔业资源渔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C类渔区:黄海、渤海、东海和南海及其它我国管辖海域中除A类、B类渔区之外的海域。其中黄渤海区为C

1、东海区为C

2、南海区为C3。D类渔区:公海。 8

3、禁用的渔具和渔法是指哪些渔具与渔法? ①禁止双层网囊拖网作业②禁止低于最小网目的拖网作业:网具网目的最小内径39mm③大型流刺网④声学鱼法⑤电、毒、炸鱼⑥高压水枪⑦鱼鹰捕鱼 84.渔业违法的法律责任:

1)尚未构成犯罪的 → 行政法律责任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所属的渔政监督管理机构

2)已构成犯罪的 → 刑事法律责任 ← 司法机关 8

5、渔业法的制订: 1)《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于1986年1月20日公布,自1986年7月1日起实施。 2)《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细则》于1987年10月14日经国务院批准,1987年10月20日发布。

3)2000年10月3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修改渔业法的决定》,并于2000年12月1日起实施。

4)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8

6、渔业法的适用的效力

1)地域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内水、滩涂、领海、专属经济区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一切其他海域。 2)生效时间:1986年7月1日;2000年的修改决定,于2000年12月1日生效 。 3)有效对象:在《渔业法》发生效力的地域从事渔业活动的任何单位或个人。 8

7、渔业法的主要内容:渔业生产的基本方针;养殖业;捕捞业;渔业资源增殖和保护;渔业监督管理;对外国人、外国渔船在我国管辖水域从事渔业活动的管理;法律责任等。

88、渔业生产的基本方针:《渔业法》第3条规定:国家对渔业生产实行以养殖为主、养殖、捕捞、加工并举,因地制宜,各有侧重的方针。

渔政管理工作汇报

渔政管理论文

第四章 渔政管理基本知识

渔政管理情况探讨

渔政‘

渔政

我国渔政管理制度改革设想

渔政工作总结

渔政演讲稿

渔政演讲稿

渔政管理复习题
《渔政管理复习题.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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