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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论:男女平等可能不可能实现_准备资料

发布时间:2020-03-02 12:49:24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辩论:男女平等可能不可能实现 准备资料

【立论】

谢谢主席,大家好! 开宗明义,男女平等指男性和女性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各方面享有平等的权利。可能指使成为事实的属性、可能性。而实现指成为事实,包括时间上的长久性,空间上的普遍性和状态上的稳定性,区别于指短暂、少数和不稳定的“出现”一词。

从生理上说,女性的体力普遍弱于男性,这是男女不平等出现的根源。

也直接导致了女性经济地位的低下。在农耕文明时代,人是最主要的劳动力,男性的体力要优于女性。所以耕地打猎一类的体力活主要由男性承担,而女性承担较为轻松的家务和织布等活动。由此一来,男性成为家庭的支柱,是经济的主要来源掌控者。机器大生产时期,对劳动者的体力要求下降,可由于女性存在哺育期,因此追逐利益最大化的企业主会拒绝或尽可能少的雇佣女性。

而我们都知道,劳动能力决定经济地位,而经济地位又决定了社会地位和政治地位。

社会文化方面,主流传统文化始于奴隶社会,那时由于女性经济地位低下而导致社会地位低下,从而产生了“男尊女卑”“重男轻女”的文化。孔子曰:“唯小人与女子难养也。”不可否认,人类历史的几千年里,女性长期的处于低下的地位。从而形成了“男主内女主外”,女性是弱者,过于感性而缺乏理性的根深蒂固的性别观念。同时,这就造成了处于第二性的女性受教育机会减小。现代女子教育得到长足的发展,但我们不能否认还有相当一部分妇女文化水平相对低下。这导致了她们的收入偏低,不能通过经济独立和较高的经济地位获得个人独立和较高的家庭、社会地位。

政治方面,作为生产力主导者的男性长期处于政治的优势的地位。从人利己的本性出发,男性不可能主动放弃这种优势。而女性由于上述的种种原因又不可能主动的夺回优势。

纵观经济、社会、文化、政治,可见:男女平等是不可能实现的。

而请对方辩友告诉我们:到什么是平等呢?平等与不平等的界限到底应该划在哪?有句话说,公道自在人心。但是心和心的标准是不一样的。难道要像一刀把苹果平均分成两半那样吗?公平本身就是不可量化的,而就算对方辩友现在提供一个方案,那这个方案运用的也是可量化的科学手段。这用量化的手段去解决不可量化的问题,本身就是一种逻辑上的悖论!

我们要在正视男女平等的不可实现的基础上,尽量的去缩小这种差距。就像我们要正视无法消除的矛盾,但努力去解决一样。不必强求平等,实现男女平衡、和谐才是最有利于人类社会发展的啊!

所以我方坚持认为男女平等不可能实现。

【自由辩问题】

平等不可能实现

自由辩问题

一.分工不同

 1对方辩友您是否承认男女性别差异会造成男女社会分工的不同?

是:(接2)

否:那么我举个例子,原始社会时人们就明白应该将狩猎分配给男性,采集分配给女性来完成,这样分工的差距难道不是生理差异造成的么?(接2)

2那么您是否承认在男权社会形成的几千年里,男性在社会生产中竞争力更强,因而较女性地位高呢? 是:(接3)

否:a(对方否认现在处于男权社会或否认男性地位高于女性)对方辩友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您总不能否认吧。现今社会男性在社会资源和财富占有率上都远远高于女性的现实您能否认吗?

b(对方否认男性竞争力更强)在农业文明中,男性更适合完成农业体力劳动您不能否认吧?(接3)

3由此可见,哪种性别更适应生产力现状哪个性别就更有可能从社会竞争中胜出,地位更高,成就更大,从而造成性别间不平等,对吗? 是:(接4)

否:(暂时不知道怎么防„„)

 1.辩友是否认为女性在家庭中掌管家庭财政是女性地位提高的标志呢? ------ 是.2.生活中,很多男性是不是更愿意在外面闯荡,负担养家的责任呢? ------是.3.对方辩友是否看到在管理家庭事务上女性承担的更多呢?比如说家庭财政,教育孩子,洗衣做饭„„ ------是.单纯的以女人掌管家庭财政便认定为女性地位提高的标志,始终是有失偏颇的。即便是在男尊女卑的古代,女性掌管家务财政的也很多,“男主外女主内”是老传统,中国人的思维中,男人娶个老婆就是要让她管好一大家子的事儿,处理好各项日常生活开销。

生活中,很多男性,他们把“男人管账”视为一件挺没面子的事儿,觉得这样的男人太“娘气”,有点婆婆妈妈,也觉得男人就该在外面闯,把家扔给女人就是了。所以,单从女性的财政权力看,不见得是进步和创新,相反是一种传统思想的调整和延续。就更不可能作为评判女性地位的依据了。  女性应不应该获得与男性相等的参政权? 应该

女性天生就对政治不太敏感,对吧? 不是啊,天生不敏感就是对女性的一种歧视。。。

不是的,天生不敏感只是一种现象,它客观存在,是由生理结构决定的。那我请问您所谓的达到男女参政权的平等是如何实现的呢? 应该。。。

但您还是没有解决我们的问题啊,女性自身的缺陷是如何得以体现和平等的呢? 。。。

那您所谓的平等的标准是什么??

二.男性既得利益

 现今男权社会,男性在包括立法等重大社会事务中所占的比重都远大于女性,他们在决策时有意无意地都会用男权的眼光和价值观去评判事物,这样对接受决策的女性就公平了吗? 三.方案可行性(量化)  对方辩友您刚才一直提到的“相对公平”的概念,可以下个准确的定义吗?

 关于您定义中提到的“利差”(或其他类似概念)应当怎样进行衡量呢?又怎样保证结果的准确呢? (类似追问:男女之间的差异固然存在,但如何科学地量化这种差异,还请对方辩友正面论证一下。)

 请问对方辩友你是否能拿出一个实现男女平等的方案(工作,经济,政治,文化······领域) 没有 有 方案可行性

假设的前提对不对,前提有没有可能实现 貌似合理的话,再问

这个所谓方案是所谓平等标准是根据什么设定的?(方案里面的数字,比例,男女的标准)平均数·····

请问你这个标准是你一人认为还是经过科学的测量验证

也就是说,你们试图通过科学量化的方式,将男女之间的差别确定下来,再根据此制定方案? 可是对方辩友你们如何将男女之间的生理,心理差异具体化,得出具体的数据呢? 我们说,男女两个大群体间,即使是每个人,理解的平等都不相同,如何实现协调大家,最终量化?

相对平等,不可量化 方案你们要如何落实

 科学重视的是数据的证明,对吧??

是的

那我们制定的这些解决方案是不是要以科学为标准?? 是的

那我举个例子,比如说现在我们投票通过一项保护女性的决议,共100个席位,您认为男女人数的比例各是多少比较能体现平等?? 50个男人,50个女人

您这个方案能成立吗?我们都知道,现在社会男性人数超过女性,那这样分叫合理吗? 那好,就按照人口比例来分吧

那这样就平等了吗?您不考虑女性的看法吗?这可是关于保护女性的决议啊

那这个比例您能够用科学的数据比较吗?很显然不行啊,许多因素是个人情感与心理决定的,难道能用科学的方法比较

四.现实层面

 对方辩友请问法律颁布了就一定能实现么?

 国家法律规定同工同酬但男女完成同样的工作所花费的精力是不一样的 这公平吗  即使国家颁布有倾向性的政策 但倾斜的程度如何合理?  4.对方辩友是否承认保护女人是男人义不容辞的责任.-----是.这已经是将女性看成一个需要保护的弱势群体,在这种观念下,哪里还能有男女平等可谈呢? 5.请问对方辩友’妻管严’这一现象的出现是否可以证明女性的地位提高了呢? ------是.有些女性在家里说话响当当的算数,老公孩子都得听她的指挥,但一到了社会事务中,她的话语权马上就变弱了。现在很多女人都想嫁个好老公,然后想尽各种办法把老公抓得死死的,其实这是女人缺乏社会安全感的一种体现:她在社会中所获得的认同感相对较少,所以她希望能在家庭领域中获得尊严感。女性在社会中的不平等,在社会的地位低,就算在家中的地位高,也无法达到男女平等!  就目前这个时代,是不是男权的社会? 是的

 男人主宰社会的各种权利,会轻易让渡吗?

不会,但是历史是会发展的,不会总是男权的时代啊。。。

 时代是螺旋式的前进的,不是女人掌握主宰就是男人,中间的交替只是一个点,只能证明出现了极短时间的男女平衡,而不是实现了男女平等啊,请对方辩友为我们论证一下如何实现男女平等吧

女性争取自己的地位两种方法:女性主导男性或是维持现状,所以无法实现绝对的平衡点 五.其他

 我们说男女平等,不能以牺牲任何人的利益为前提,平均值或少数服从多数都要牺牲一部分人的利益,难道这就是对方辩友所认为的公平?  对方辩友您刚才一直提到的“相对公平”的概念,可以下个准确的定义吗? 

巴黎工会对共产主义的尝试算不算共产主义

【四辩稿】 谢谢主席:

在刚才的辩论中,我们已经看到,女性的生理构造与激素分泌导致了其优势与男性的不同,因此要承担不同的社会责任(抚育下一代)。但现状是:正是由于这种不同的社会分工,导致了女性的社会地位一直没有得到平等的看待。所以,要使男女得到平等的社会地位必须要纠正这种不正确的态度。

首先,在还没有达到平等之前,我们需要正确的法律规范,适当的社会引导来减轻客观上对女性的不平等待遇,通过对下一代的教育来影响未来社会的价值观。与此同时,政府可以采取诸如:对公司发放产假补贴的方式来促使公司消除对女性员工的偏见。其次,对于女性职业的选择,社会要提供她们与男性公平竞争的机会,尊重女性自己做出的不同选择,从而真正达到对女性的尊重与理解。

最后,起决定性作用的,是女性自我意识的觉醒。相比客观的社会努力,女性自身的主观因素更为重要,因为如果连女性自己都没有这种追求平等的诉求,而是甘心充当被动的副手,同时在社会事务上介入不足,那么试问又如何取得相应的认同和地位呢?只有当女性自我意识真正觉醒了,真正意识到她们与男性是平等的以后,她们才会得到社会彻底的认可与理解。 事实上,在我国,自从“五四运动”以来,妇女走出家庭、走出束缚,开始了妇女解放运动。发展到今天,妇女基本上已经成为了我国社会的半边天,白领、高薪、精英女性越来越多,女性在社会上的地位也日渐提高,这是我们取得的重要成果。(世界范围的例子)

如上所述,在理论上,经过社会、政府的正确引导与女性自身的努力,我们是可能实现男女平等的。在实际应用中,女性的地位在世界范围内较之以前也得到了显著提高。我们今天在这里说男女平等可以实现并不是乌托邦的理想主义,而是在社会范围内切实可以达到的状态。

但我们仍旧要看清现实,我们离真正的男女平等还有很远的距离。摆在我们面前的,不是宽阔的康庄大道,而是坎坷的小径,甚至可能布满荆棘。面对如此严酷的现实,我们也许会迷茫,也许会不自信,甚至也许会认为男女平等是不可能实现的。

但是,我想告诉在场的所有人,当然也包括对方辩友,我们不能因此而放弃,我们应该也必须沿这这条路走下去,只要我们努力,男女平等是一定可以实现的。请你相信我,也相信你自己,相信我们可以的。

谢谢!

【资料】

定义 可行性

一切以实际、实例为出发点 男女平等:1主张两性有平等的待遇的思想。

2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

实行男女平等是国家的基本国策。国家采取必要措施,逐步完善保障妇女权益的各项制度,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的歧视。

国家保护妇女依法享有的特殊权益。禁止歧视、虐待、遗弃、残害妇女。 3指男女两性再婚姻家庭关系中,享有同等的权利,负担同等的义务。

4 在承认男女性别差异基础上,对男女的人格、品德、能力、行为和价值及其价值选择的平等公平对待。

可能:1可以实现的,能成为事实的。2能成为事实的属性、可能性。 地位:个人、团体、行业、国家在社会上或国际上所处位置

现实社会中,女性在政治利益、经济利益、人身利益方面和男性比,处于弱势地位,反映在处理婚姻家庭事务方面,女性处于不利地位。把所有人都视为“无性人”,这种为差别的男女同权、男女平等是根本不可能真正实现的。 可能:表示可实现。 实现:使成为事实。(事实定义为时间上一段时间内相对稳定的状态,即基本现状的保持;空间上指面,量变达不到)长久的稳定(出现难道等于出现吗?)

男女平等包括无歧视平等和无利差平等(生理结构)【标准是什么】。无歧视平等就是废除在立法上歧视妇女的条款。

由于歧视是一种公开的、形式上的不平等,容易被人们所认识,所以,废除歧视女性条款,实现无歧视平等已被社会所普遍接受。而无利差平等则不同,它是实际利益平等,即实质平等,包括政治利益、经济利益、人身利益,男女两性均无差别,完全平等。无利差平等往往会被形式上的平等所掩盖。 体育竞技规则,它没有把所有的人视为同性人或无性人,实现无性别、无异竞技比赛,而是区别性别和差异,根据不同性别与差异制定不同的胜负评判规则。最典型的就是区别了男性和女性。如果没有性别差异的“人人平等”的竞技比赛规则中评判胜负,男女混赛,女性显然要吃亏。

女性享有公费医疗或医疗保险的比例为52.3%,比男性低7.9%;女性享受失业保险的比例为41.8%,比男性低6.5%;享受退休或养老保险的女性为60.5%,比男性低5.6%;女性享受工伤保险的比例为46.8%,比男性低10.5%。

物质上的平等(工资待遇等可见的) 意识上的平等(女强人)

男性是利益的既得利益者,不可能放弃。

法律对女性的保护和关注潜词里本身就体现了女性的弱势地位 社会生产力的影响和制约

性别差异(生理结构差异)

形式平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实质平等

有利点

1 生理差异(到底什么是公平)

2 量化(相对公平的标准如何对人人达到事实上的平等) 3 可行性(考虑它可行方案的可能点和没有方案的)

4 心理上不平等(既得利益的获得者不可调和的优越感,女性的优越感) 5 主导地位

防守

1 法律的完善(法律不能弥补生理上的差异)

2 相对平等 3 方案

4 自己的男女平等

战场

1 未来→理论上的平等→分工弱化(防守)→回归现实→实例

→可行性【可量化和不可量化】

2 男性是利益上的既得者→维持现状

→男主导女 3 现代发展的趋势:越来越公平

4 相对公平:心理、价值观上公平即公平

立论

一、理论 生理-分工(母系社会,父系社会)-生产力的主导者(必定是或男或女)

二、可行性(科学是量化的,但男女平等是不可量化的。此二者之间根本上的矛盾就是不可调节的。)

要求对方提出可行性方案-可量化的矛盾性

宣扬的价值取向:首先承认男女平等的不可实现,在此基础上追求平等,实现男女平衡

误区一:性别平等不是男女一样

说到男女平等,许多人都会很自然地回想起毛主席的那句名言“时代不同了,男女都一样。”长期以来,人们一直把“一样”当作“平等”来理解。但是很显然,作为政治家的毛泽东是从男女平等的角度来看待“一样”的。“男女都一样”,是指由于新旧社会变迁妇女与男子具有同等的社会和政治地位。并不是否认两性之间在生理上存在差异。男女平等指的是男女两性在人格、尊严、价值、权利和机会平等。将女性男性化,混同两性差异来达到男女平等的做法是荒谬的。两性因生理机制的不同,要求男女在各个领域中的绝对平等,必然使竞争处于不公平状态,而表面的平等却掩盖了不公平的冲突,使女性在男性优势的领域承受更多痛苦或失败。可悲的是,她将在平等的幌子下,被不公平地淘汰出局。用辩证观点来看,两性之间的差异,正是女性相对于男性的优势所在,只要充分发挥这种差异所带来的优势,就能够使女性在与男性占主导地位的竞争中获得均势,为实现男女平等创造条件。 误区二:性别平等不是两性对立

这是一种心态上的误区,激进女权运动持着男女两性对立的心态,凡涉及性别平等问题,妇女们便对男性霸权义愤填膺。事实上,如果我们以一种对立对抗的心态去要求平权,势必导致女性从男性世界的大规模出走,从而使得这个由男女共同组成的世界开始瓦解。性别平等的核心是男性和女性共同发展。它不局限于单独的女性解放与发展,而是立足于在整个人类之中女性的发展;它不致力于男女之间的对立和斗争,而是寻求在两性平等的基础上确立女性的独立自主地位,促进两性在人类进步、社会发展中平等受益、共同进步。当今性别平等概念的提出和对这一问题的研究,一方面在于从以女性为主体的意义认识女性自身及其发展,另一方面又是针对人类发展进程中两性不平等状态而言的,其中关键的问题是在全社会倡导男女平等、尊重妇女的进步观念,使人们包括妇女本身提高对女性社会价值的认识,促进男女两性健康和谐地共同发展。

误区三:性别平等争取的不是和男人一样的权利,而是人的基本权利

性别平等倡导的是人的基本权利,而非和男性一样的权利。在美国女权主义者看来,两性生理上的差别同获得政治权利毫不相关。19世纪中期她们挑战法律制度中的不平等,争取和男性相同的法律权利,如选举权、财产权、继承权和参政议政的权利等。但是由于一些无法忽视的生理差异,女性不仅要争取人的基本权利,还要争取女人的基本权利,譬如规定对因怀孕或分娩而无能力工作的雇员,顾主不得终止或拒绝其合理请假,尽管这种性质的请假不适用于其他原因无能力工作的雇员。因此法律面前绝对平等并非总是对妇女有利。(周群英) 所谓性别平等,就是在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无论是在社会活动的公共领域,还是在家庭生活的私人领域,男性与女性都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具体地说,就是“两性的个体在人格上是平等的,在两性关系和家庭生活中拥有的权利和义务是平等的,在社会生活中的机遇、竞争和选择面前是平等的,最后在法律面前是平等的。第一次世界妇女大会上把性别平等界定为:“即男女的尊严和价值的平等,以及男女权利、机会和责任的平等。”第三次世妇会进一步强调:“人人都有平等机会享受自己的权利,发挥自己的潜力和才能,以便参与国家的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发展而且平等地享受其成果。对妇女来说,平等意味着实现某些由于文化、体制、行为和态度方面的歧视而被剥夺的权利。”

男女平等是可能实现的(正方)

(总结)男女平等是可能实现的

辩论之男女平等

把“不可能”变成“可能”

把“不可能”变成“可能”——作文教案

不可能实现的永动机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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