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潭中学关于“孝顺媳妇”评选的通知
全体教师:
为贯彻落实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引导全校广大妇女和家庭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家庭美德,树立良好家风,我校决定开展评选“孝顺媳妇”的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如下:
一、申报条件
爱党爱国,遵纪守法;孝敬老人,赡养病扶;夫妻和睦,相爱互敬;爱护子女,教育有方;和睦邻里,团结同事,互相帮助。
二、评选程序
1、推荐。采取个人自荐、老人推荐、各办公室联名推荐、班级教师联名推荐等形式,产生出“孝顺媳妇”的最初参评人选。每位参评人选必须要有公婆的亲笔推荐书,或在事迹材料上必须要有公婆的签字推荐意见。
2、学校评。由学校成立评选小组,对参评人员进行评选。各级段推荐“孝顺媳妇”名额为 3 名,学校对报送的“孝顺媳妇”逐人进行实地考察,最终确定3名并张榜公示三天,同时充实、完善孝顺媳妇的事迹材料并向县文明委和县妇联推荐
三 报送时间
各年级和处(组)室将推荐材料纸质版于2018年1月18日前交给办公室。电话:13839402180
白潭中学办公室
2018.1.15
《白潭中学关于孝顺媳妇的评选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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