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义务替代承诺书
承诺方:
被承诺方:广州建文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鉴于:
被承诺方与广州桔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的《公司股权转让和项目合作开发建设协议书》,承诺方与被承诺方在平等自顾、诚实信用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一、由承诺方 替代被承诺方在《公司股权转让和项目合作开发建设协议书》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承诺方承诺在上述项目合作开发建设完成后给被承诺方百分之三(3%)的物业和贰仟万元人民币。贰仟万元的支付方式:在签订项目合作合同且支付保证金的同时支付人民币600万元;项目手续办理完毕至项目动工支付人民币1400万元。
三、本承诺书签订后,被承诺方立即安排承诺方与广州桔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进行三方面谈,商定项目保证金壹仟万元人民币的支付方式,广州桔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用现有的27000平方米租金收益权和占项目46%股权作担保,广州建文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和相关股东同时作为担保人。
四、以上三点确定后,承诺方与广州桔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共同协商并修订完善相关项目合作协议,马上开展项目启动工作。
五、本承诺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发生争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到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承诺人:
被承诺人:
2018年6月30日
《权利义务替代承诺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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