珲春市第二实验小学2014年
教导处与体育教师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
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防止校内处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进一步创设一个良好的育人环境。特制定体育教师安全目标责任书。
1、认真上好每节体育课,组织好课间操,保证每天开展一小时体育活动。
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确保各项活动学生的人身安全。
2、按时上课,不得提前下课,不得擅自离开活动场所,因离岗而引发的
学生安全事故,教师要负全责。教育、教学过程中无体罚和变相体罚现象。
3、危险性及投掷器械不得向学生出借,在具有危险性的体育项目中,教
师要充分做好各方面细节的安全保护措施。
4、教育学生不带金属物件、小刀等尖利物品上体育课或参加活动。绝对
禁止学生攀爬校园建筑设施,在体育课上不准发生学生打架、伤害事故。
5、体育教师与校医、班主任密切配合,对有病、体弱或有残疾的学生,
适当安排活动,严禁参加不宜项目。
6、对隐瞒事故不及时报告,弄虚作假的根据情节轻重,学校作出必要的
处分。对因工作失职、渎职,造成后果者,上报教育局。
7、任何教师不准参加迷信活动和法轮功等邪教组织。未达目标管理责任
书规定的任意一条职责,教师不得评为各级各类先进,实行一票否决制。
8、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领导签字:体育教师签字:
2014年2月19日
珲春市第二实验小学2014年
主任与科任教师签定安全目标责任书
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防止校内处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进一步创设一个良好的育人环境。特制定科任教师安全目标责任书。
1、树立“学生安全、人人有责”的观念,注意课堂的安全教育渗透。
2、按时上课,不得提前下课,不得擅自离开课堂(或活动场所),因离岗而
引发的学生安全事故,教师要负全责。教育、教学过程中无体罚和变相体罚现象。
3、第五节课后要做好与班主任的衔接。
4、如果在课堂上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向学校主管安全领导反映。
5、对隐瞒事故不及时报告,弄虚作假的根据情节轻重,学校作出必要的处
分。对因工作失职、渎职,造成后果者上报教育局。
6、任何教师不准参加迷信活动和法轮功等邪教组织。
7、未达目标管理责任书规定的任意一条职责,该责任人不得评为各级各类
先进,实行一票否决制。
8、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主任签字:科任教师签字:
2014年2月19日
珲春市第二实验小学2014年
食堂商店工作人员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
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防止校内处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进一步创设一个良好的育人环境。特制定食堂商店工作人员安全目标责任书。
1、决不允许采购没有QS标志的食品。在购货时要索要产品合格,营业执照,
健康证等有效证件。
2、不准向师生加工或出售有毒、变质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发现正在烧制
的食品有异变应停止加工、出售。
3、食品及各种工具使用,摆放应按有关规定执行,做到整洁、有序、生熟
分开,做好消毒工作,严禁使用未经消毒的餐具。
4、定期、不定期检查食堂各种用电、用气、用油等设备。工作人员工作中
要做到规范操作,严防爆炸、中毒、火灾等事故发生。
5、对隐瞒事故不及时报告,弄虚作假,视情节轻重学校作出必要的处分。
对因工作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者,学校将做解聘处置。
6、任何人不准参加迷信活动和法轮功等邪教组织。
7、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总务主任签字:责任人签字:
2014年2月19日
珲春市第二实验小学2014年
保卫科长与门卫人员签定安全目标责任书
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防止校内处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进一步创设一个良好的育人环境。特制定门卫工作人员安全目标责任书。
1、自觉遵守安全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2、每天早上、中午和下午,上学放学期间,管理好校门口的安全,确保学
生不发生意外伤害事故。
3、非放学时间学生要求离校,没有班主任签署的《学生出校证明》一律不
得放行,否则按失职处理。
4、校外人员进出校门必须进行登记,写明身份证号。未经登记或情况不明,
决不允许外来人员进入校内。
5、经常检查巡视学校财产,发现事故隐患应及时报告学校主要领导。值宿
人员每两小时要检查巡视一遍。检查各室门窗是否关牢,电源是否切断,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必要时向学校汇报。
6、对责任人负责的安全工作出现问题,发生责任事故的,根据情节轻重进
行处分。
7、对隐瞒事故不及时报告,弄虚作假的根据情节轻重,学校作出必要的处
分。对因工作失职、渎职,造成后果者,上报教育局。
8、不准参加迷信活动和法轮功等邪教组织。
9、未达目标管理责任书规定的任意一条职责,该责任人不得评为各级各类
先进,实行一票否决制。
10、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保卫科长签字:责任人签字:
2014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