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办案安全协管员招聘公告
2016年办案安全协管员招聘公告
2016年孝感市公益性岗位(办案安全协管员)
招 聘 公 告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办案安全协管员)20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孝感市纪检监察机关办案安全协管员20名(男性)。
二、招聘条件
按照《关于加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鄂人社函[2010]356号)文件规定,结合我市纪检监察机关办案工作实际,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孝感市户口(含各县市区);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责任心强,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和团队合作意识,愿意服从纪检监察机关督导和管理;
3、初中以上学历,55岁以下的失业人员,或符合该年龄、学历要求的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
农村贫困家庭人员、中共党员、复退军人或具有执纪执法、安保工作经历的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聘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党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其它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3月10日至31日,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3:00-5:0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孝感市劳动就业管理局一楼北大厅(城站路141号);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1)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供的证件及相关材料:孝感公共招聘网(www.daodoc.com)下载并如实填写的《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用 A4纸)、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登记照两张以及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政审证明。
(2)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报名资格。
(二)面试
经报名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面试由孝感市反腐倡廉教育基地组织实施。面试主要内容是体能及综合能力测试。面试地点、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与招聘岗位数,按照1:1.2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并在孝感就业网上公示。
根据电话通知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医院统一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组织招聘单位支付。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录用资格。未按要求体检的,视同本人放弃录用。
(四)公示
将体检合格的人员名单在孝感就业网和孝感市劳动就业管理局一楼北大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天。
(五)录用
公示无异议且经纪检监察、人社等部门再次审查无异议的,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用,空缺的依次递补。
(六)签订劳动合同
录用人员凭《录用通知书》,在指定的期限内到市高新区丹阳办事处签订劳动合同,聘期三年,并参加岗位培训。聘用期满后,解除聘用关系,重新组织招聘。
四、管理与待遇
(一)办案安全协管员由市高新区丹阳办事处统一管理、市反腐倡廉教育基地统一使用,工资由固定部分和补贴组成。其中,每月发放固定工资1200元;执行办案陪护任务时,每人每天补助50元,并包食宿;不执行任务时,可自行安排个人工作,但需保证办案单位随叫随到。
(二)办案安全协管员在执行办案陪护任务期间,由办案单位实行全天候全封闭管理。
咨询电话:孝感市就业服务中心
0712—2325789
0712—2322731
孝感市劳动就业管理局
2016年3月10日
附:孝感市纪检监察机关办案安全协管员报名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