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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技术创新工程上海市试点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0-03-03 20:35:39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国家技术创新工程上海市试点工作方案

二〇一〇年八月五日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战略部署,落实《关于发挥科技支撑作用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意见》,深入实施科教兴市战略,围绕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的需求,抓住上海世博会以及“后世博”的发展机遇,抢占科技制高点,培育经济增长点,服务民生关注点,发挥科技创新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根据《国家技术创新工程总体实施方案》,结合上海实际,制定本试点工作方案。

一、相关基础和必要性

按照中央对上海提出的率先转变发展方式、率先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率先推进改革开放、率先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上海加快推进国际经济、金融、贸易、航运中心的建设,经济社会实现了持续稳定快速协调的发展。2009年,全市生产总值14901亿元,地方财政收入2540.3亿元。2009年,全市用于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401亿元,研发经费相当于全市生产总值的比例达到2.7%。这为在上海开展国家技术创新工程试点提供了重要的经济基础和物质保障。

上海创新资源集聚的优势相对明显,经过多年积累,创新能力持续增强。目前,上海拥有高校66所,独立科研机构113所,两院院士166名,国家重点实验室37个,国家工程研究中心12个,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3个,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38个,外资研发机构300个,高新技术企业2500家。2009年全市申请专利62241件,获得专利授权34913件,高技术产业完成工业总产值5560.65亿元,占工业总产值比重达到23.3%。在2009年颁出的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获奖个人和项目中,上海科学家和科技创新成果再次囊括国家科技奖励五大奖,共有56项(人)获奖,占全国授奖总数的15.0%,上海获奖数占全国授奖总数的比重已连续八年保持两位数。大型飞机、极大规模集成电路制造装备及成套工艺、核高基、重大新药创制等国家重大专项任务也陆续落户上海。这为在上海开展国家技术创新工程试点提供了重要的工作基础和战略机遇。

上海市委、市政府始终高度重视科技创新,2009年颁布《关于进一步推进科技创新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化的若干意见》并制定了一批实施细则,动员和组织全市各方力量,坚持以高新技术产业化为确保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主攻方向,努力建立健全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这为在上海开展国家技术创新工程试点提供了重要的组织基础和政策保证。

尽管近年来上海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取得了长足进步,但要依靠自主创新加快发展方式的转变,实现创新驱动的发展仍面临着诸多挑战,主要表现为:企业作为技术创新的主体尚未完全到位、产业的对外技术依存度较高、促进科技成果商业化价值实现的支撑体系运行效率有限、有利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和发展的外部环境有待优化,等等。这些问题都需要通过全面实施技术创新工程、加快完善技术创新体系加以解决。因此,开展国家技术创新工程试点,是上海在新的形势下转变发展方式、实践科学发展观,加快建设“四个中心”、努力实现“四个率先”的必然要求和重要举措。

二、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以自主创新作为产业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的中心环节,聚焦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围绕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的构建、研发公共服务体系的建设、创新型企业的培育等核心任务,积极引导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努力构建具有区域特色的技术创新体系,显著提高技术创新效益,持续加速高新技术产业化进程,积极推进创新型国际化大都市的建设。

(二)总体目标

战略目标(2020年):技术创新体系不断完善,上海的知识竞争力名列亚洲前列并进入世界先进地区第二集团,成为亚太地区的研发中心之一。若干科技领域达到世界领先水平,涌现出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国际竞争力的产品和产业,全社会研究开发经费支出相当于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3.5%以上,知识密集产业的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40%以上,为上海基本建成经济、金融、贸易、航运中心和现代化国际大都市提供强有力的支撑,为我国成为科技强国奠定基础并发挥引领作用。

阶段目标(2012年):企业的创新主体地位进一步确立,创新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驱动力,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框架基本形成。

——社会创新意识显著提升,研发经费支出相当于全市生产总值的比例达到3.0%,企业研发投入比例保持在70%左右。

——关键核心技术取得突破,百万人年发明专利授权量达到245件,上海高技术产业自主知识产权拥有率达到32%左右。

——高技术产业化进程加速,高技术产业规模快速提升,高技术产业产值11000亿元,占工业总产值比重增至30%左右。

根据国家重点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提出的要求,依据上海现有的产业基础、科研技术水平和人才支撑条件,选择新能源、民用航空制造、先进重大装备、生物医药、电子信息制造、新能源汽车、海洋工程装备、新材料、软件和信息服务作为技术创新重点领域,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化,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产业核心竞争力。

(三)基本原则

——政府引导,市场推动。坚持发挥市场机制在配置科技资源中的基础性作用,充分激发各类要素的创新活力,在此前提下,发挥政府的导向作用,聚焦企业创新主体的建设,引导各类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探索建立产学研用紧密结合的创新机制以及技术资本、产业资本和金融资本高效互动的创新模式,通过政府引导与市场机制的有机融合,提高技术创新的效率和效益。

——聚焦优势,重点突破。抓住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机遇,瞄准行业高端,聚焦重点领域,整合优势力量,以重大项目为抓手,以龙头企业为中心,以重点区域为载体,破解制约技术创新的主要瓶颈,抢占科技制高点,培育经济增长点,服务民生关注点,加快培育和壮大各具特色的创新集群。在重点项目、重点企业和重点区域实现突破的基础上,发掘示范典型,以点带面,全面推进国家技术创新工程试点。——形成合力,协同推进。围绕国家战略任务,结合地方的需求,坚持部市合作、院市合作、市区联动、部门协同,建立责权统一的责任机制,全面推进试点工作。科技部门牵头抓总,相关委办局协同配合,相关区县有效参与,加强决策和协调,汇聚各方资源和优势,努力营造创新源泉涌流、创新活力竞相迸发的氛围,促进科技优势更有效地转化为竞争优势。

三、主要内容

(一)培育一批创新型企业

聚焦国家战略任务需求和上海高新技术产业化九大重点领域,支持企业开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市场竞争力的新产品、新技术和新工艺,加快培育一批掌握核心技术、拥有自主品牌、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创新型企业。到2012年,国家级创新型企业和上海市级创新型企业的总数达到500家。

1、开展上海市创新型企业评价命名,发挥评价对全市企业创新的导向作用。支持创新型企业实施“企业加速创新计划”,瞄准创新目标,制定创新战略。推动企业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支持企业应用“专利地图”等工具,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的能力,掌握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和技术标准。鼓励企业实施自主品牌战略,塑造国际知名品牌。加强创新型企业动态管理,形成激励企业持续创新的长效机制,发挥创新型企业的示范作用。

2、加强企业的研发机构建设。支持九大重点领域中的优势企业以各种形式建立研发机构,通过在企业建设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等各种形式,增强企业的持续创新能力。优先鼓励和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建立研发机构。

3、增强国有企业创新动力,引导国有企业承担关系国家命脉的战略性技术创新任务。围绕九大重点领域,组织实施国有企业中长期技术发展战略规划,推动建立和完善技术体系。强化对国有企业负责人的创新绩效考核,完善激励政策,对技术创新有突出贡献的企业负责人和重要技术骨干,可以延长任期。

4、鼓励和促进科技创业,促进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与产业化。支持高校和科研院所的科技人员停薪留职创办科技企业,引导和支持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等各类创业服务机构设立“创业苗圃”,为创业者完善成果(创意)、制订商业计划、准备创业提供公共服务。鼓励和支持区县建设科技创业孵化器,拓展

孵化空间,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加大政府资助力度。建立“创业导师”队伍,指导和支持创业者,提高科技创业成功率。

5、引导企业充分利用国际科技资源。支持企业“走出去”,利用国际资源,开拓国际市场,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购并海外研发团队、品牌和技术型公司提供融资渠道和担保支持。继续支持国际贸易项下对产业重大关键技术的引进和消化再创新。吸引外资研发机构和高科技企业入驻,促进其与本土机构的合作交流。

(二)构建一批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

根据国家战略任务需求,围绕上海市高新技术产业化九大重点领域,以行业龙头或骨干创新型企业为重要依托,充分运用市场机制,促进各类企业、大学、科研机构及相关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在战略层面上有效结合,形成联合开发、优势互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产学研结合新机制。到2012年,在大飞机、半导体照明、激光显示、电子标签、下一代广电网、新能源、智能电网、新能源汽车、抗体药物、医疗器械等领域构建60个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

1、推动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开展联合攻关,围绕九大领域技术创新的重大关键问题,整合优势力量,开展技术合作,通过联盟单位间的创新资源有效分工和合理衔接,持续突破制约产业发展的技术瓶颈,逐步建立产业技术标准,共同形成产业技术创新链,更好地促进产业技术进步和产业结构的持续优化升级。

2、推动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建立公共技术平台和产业技术信息、标准信息交流平台,促进信息、大型仪器设备、中试设备等资源共享,建立联盟单位间的知识产权及成果的保护、许可使用和转化收益分配的机制,实现知识产权共享,有效满足九大领域的产业化需求,为企业技术创新活动提供公共服务和支撑。

3、推动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建立创新人才的联合培养机制,重点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培育,加强联盟成员之间人员的交流互动,增强联盟的创新活力。积极开展国内外人才合作交流,聘请高水平的海外专家和优秀科技人才团队与联盟开展合作研究及学术交流,为产业持续创新提供人才支撑。

4、推动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制定产业发展规划,选择九大领域中的若干优势领域,共同研究联盟创新产品开发的技术路线图。积极实施技术转移,加速创新成果的产业化和商业化推广运用,推动和提升产业整体竞争力。

(三)建设和完善一批产业技术创新服务平台

围绕九大领域产业化对技术创新提出的服务需求,立足上海研发公共服务平台的基础,通过优化布局、深化改革、整合资源,到2012年,建设15个国家级及上海市级产业技术创新服务平台。

1、优化研发基地布局。着眼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培育,加强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等各类研发基地的统筹布局,明确各类研发基地的功能定位,实行科学评估、动态调整、政府扶持的机制,积极引导各类机构为企业技术创新提供专业化服务。

2、深化应用型科研院所改革和发展。加强对应用型科研院所“创新能力点”的识别和挖掘,对具有较强基础性、公益性、战略性,以及关系国家安全的研究开发和技术服务能力点予以支持。对具有较好条件的应用型科研院所,探索实施整建制改革和调整,优化运行机制和管理体制,鼓励其围绕九大重点领域,加快先进适用技术和产品的推广应用,加速技术成果的工程化,加强产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攻关,加强研发能力建设和行业基础性工作。

3、加强各类创新创业服务资源的整合,全面落实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共享规定,引导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的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自然科技资源、科学数据、科技文献等公共科技资源进一步面向企业开放。

4、探索建立研发公共服务平台共享奖励机制,进一步推进创新创业资源共享,加强专业化服务。通过政策引导,鼓励和引导企业通过研发公共服务平台开展技术创新,降低创新创业成本。

(四)建设企业技术创新人才队伍

鼓励企业与高等学校、科研院所联合培养人才,积极促进职工技术成果转化,加强企业技术创新人才的培养、引进和使用。

1、推动高等学校和有条件的科研院所根据企业对技术创新人才的需求调整教学计划和人才培养模式。

加强职业技术教育,培养适应企业发展的各类高级技能人才。鼓励企业选派技术人才到高等学校、科研院所接受继续教育、参加研究工作,或兼职教学。

2、引导科研人员服务投身于企业技术创新活动。实施“科技特派员”制度,鼓励和支持高校、科研院所科技人员深入企业,帮助企业建立技术体系,解决技术难题,研制创新产品。

3、强化人才的引进与激励。以实施“千人计划”为重点,引导和支持企业吸引海外高层次技术创新人才回国创新创业。落实技术要素参与分配、技术入股等方面的扶持政策,激发科技人员的积极性。

4、提高职工科技素质和创新能力。强化企业技术创新群众基础,组织职工开展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技术攻关、发明创造等群众性技术创新活动,建设一支知识型、技术型、创新型高素质职工队伍。

(五)促进科技与金融紧密融合

抓住上海建设国际金融中心的战略机遇,密切科技与金融互动,破解制约技术创新的投融资瓶颈,构建有利于科研成果转化和技术创新价值实现的科技投融资体系,加速提高技术创新效益。

1、大力发展“天使投资”。充分发挥政府资金引导作用,积极鼓励和支持企业或私人资本投资“天使基金”,开展“天使投资”。改革国有创业投资企业考核方式,引入公共财政考核评价机制,简化投资和退出审核程序,加强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投资,提高运作效率,发挥引导作用。

2、鼓励股权投资发展。研究制定促进股权投资企业和股权投资管理企业发展的实施办法,对股权投资企业及股权投资企业管理人才给予奖励和支持,研究拓宽外资股权投资企业的发展空间,优化股权投资企业的发展环境。

3、加强和改善商业银行的金融服务。研究制定鼓励商业银行扶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支持政策,加快推进商业银行设立信贷专营服务机构,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推进中小企业集合债券发行。积极争取国家相关部门的支持,探索开展投贷结合的融资服务。

4、建设柜台交易市场。加快建立面向中小企业、以合格机构投资者为主要投资人的非公开上市公司股权转让的柜台交易市场。实施科技企业上市路线图计划,支持企业上市融资。

5、推进金融创新服务。研究制定科技保险保费补贴扶持政策,加快推广和发展科技保险,支持企业技术研发、市场开拓。优化知识产权评估机制,建立知识产权流通平台,推广知识产权质押贷款。

6、发展担保机构。研究建立中小企业贷款担保联席会议制度,推进担保市场发展。建立担保机构多层次风险分担机制,鼓励担保机构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担保。引导社会资金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支持担保机构做强做大。

(六)建设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和创新型城区

聚焦九大重点领域,以上海张江高新区的建设为重点,以杨浦创新型城区试点为突破,强化市区联动,加快培育和发展各具特色的产业化基地和创新型城区。

1、创新上海张江高新区管理体制。进一步完善本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管理体制,强化对高新区各分园的指导、协调、督办和服务职能,统筹协调高新区各分园的发展。推动区县政府加强对高新区各分园的管理,减少管理层次,提高政策执行力和服务效率。

2、提升上海张江高新区创新能级。按照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评价指标体系的要求,制定并执行张江高新区考核评估实施方案,加强对高新区各分园的评估指导,引导和鼓励各分园错位发展、形成特色,把张江高新区建设成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

3、加快杨浦创新型城区建设试点。按照创新型城市(区)试点的要求,继续坚持和深化大学校区、科技园区、公共社区的“三区融合、联动发展”的核心理念,推进创新型城区建设的试点工作,加快完善以创新型企业为主体、政策和制度创新为支撑、技术创新服务平台为纽带的区域创新体系,打造大学生创新创业、科技成果孵化转化产业化的创新创业热土,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城区发展模式中发挥示范作用。

4、实施“创新热点”计划。聚焦九大重点领域的优势创新热点,优化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支持企业间开展合作交流和购并重组,完善产业链,培育和壮大创新集群。加强市区联动,创新工作机制,结合区县基础条件和优势资源,大力培育高新技术产业和高技术服务业。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试点工作的顺利推进。健全组织实施机制,建立由市领导担任组长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决策和统筹协调。明确试点各项任务的推进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将技术创新工程试点工作的组织实施情况和绩效,纳入全市科技进步监测及区县党政领导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考核。

2、加大投入力度,发挥财政科技投入的引导作用。设立自主创新和高新技术产业化等重大项目专项资金,加大对重大项目的聚焦投入,形成持续稳定的支持渠道,引导全社会资源支持企业技术创新,保证技术创新工程重点任务的实施。建立政府科研项目信息共享平台。建设政府科研项目共享信息系统,建立健全政府科研立项信息采集、检索、维护和共享的工作机制,加强部门协同,提高财政投入绩效。

3、优化计划体系,加强各类计划的集成与联动。深化以企业技术创新需求为导向的科研计划项目的立项、评审、评价和验收及评估机制,完善科研计划项目支持方式,优先支持以企业为主体实施的产学研用的各类科研计划项目,优先支持技术创新服务平台强化面向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的服务功能,发挥科研计划对创新型企业加强创新能力建设的引导作用。加强监督和评估,建立第三方独立评估制度,探索试点研发后补贴,研究制定对重点领域和优秀团队持续投入、稳定支持的资助模式。

4、强化政策落实,营造有利于企业技术创新的外部环境。依托“一门式”政策服务,加强科技创新相关政策的宣传和落实,通过明确操作流程,简化操作程序,确保政策落地。全面落实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优化操作流程。细化并落实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的政策措施,切实发挥政府采购对于自主创新产品市场培育的引领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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