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教师从教30年荣誉证颁发公示报告
教育局人事科:
按照《吉林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教育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乡村从教30年教师荣誉证书颁发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吉教联字【2016】20号)要求,我校对符合颁发条件的骆永德等61名在职教师,李发等1名在我校离休教师和李海山等64名在我校退休教师共126人的档案资料进行了逐一审核,确认无误。并于2016年5月27日---2016年6月2日(5个工作日)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无异议。同意按《从教30年教师荣誉证书登记人员信息汇总表》名单上报。
喇嘛甸镇中心校 校长:
2016年6月3日
《乡村教师从教30年荣誉证颁发公示报告[全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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