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延期证明书
兹证明由*****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工程原开工日期为2010年4月25日,竣工日期为2012年6月30日,现由于总体建设工期顺延,导致由双方于2011年4月25日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需要顺延至2013年12月31日。双方原签订合同仍然有效。
特此证明。
****有限公司
年月日
《工程延期证明书.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