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中心医院
关于下发《安全用电管理规定》的通知
全院各部门:
为加强医院安全管理,确保用电安全,贯彻医院对节能降耗的总要求,做到合理用电、规范用电、节约用电。根据医院情况特制定《安全用电管理规定》,并予以下发,请全院各科室遵照执行。
一、严格落实《医院安全用电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各科室、病区主任作为第一责任人,对于出现的安全事故负主要责任,并接受行政和经济处罚,对于违反法律法规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二、严禁各科室、病区私拉乱接电线,如有发现将对科室、病区给予100-500元经济处罚,并对相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和经济处罚。
三、严禁各科室、病区擅自使用大功率电器或设备,如有发现将对科室、病区给予100-500元经济处罚,并对相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和经济处罚。
四、各科室、病区如确因工作需要安装、使用大功率电器或设备的,需先向后勤管理科提交申请,由电工房工作人员现场勘查确认签字后,报有关领导进行审批才能使用,安装后由保卫科备案并发放安全用电使用许可证。
五、对医院家属院私拉乱接电线及窃电情况予以严厉查处,对私拉乱接电线及窃电的一次处罚人民币1000-5000元,造成后果的由当事人进行赔偿,违反刑法的依法追究
刑事责任。
《医院安全用电管理规定.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