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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财务装备局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20-03-01 22:34:15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2016年计划财务装备局工作总结

一年来,省院计财局在省院党组领导下,紧紧围绕李宁检察长关于规范制度管理、强化内部控制和严控接待费支出等重要指示精神,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抓手,以规范化建设为支撑,优化服务,强化管理,不断提高检务保障能力和水平。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全省经费保障力度进一步加大

省院计财局面对改革推进中,检察业务工作量增加、办案成本提高、信息科技装备投入加大等支出增长情况,变压力为动力,积极争取省级财力支持,保持了总收入不减,并通过不断改进保障方法,提高保障水平,开源节流,全面保障了我省各项检察工作的正常开展。

1、省院机关经费继续保持过亿

面对公用经费被统一压缩10%的情况,省院计财局多方寻找新的经费支出增涨点,争取财政支持,2016年新增特情费、信息化建设项目资金500万元,项目资金预算比去年增长了28.8%。通过用新的项目经费增长量弥补被压缩经费数,确保了省院机关年初预算总量持续增长,达到8822.45万元,比去年增长25.5%。加上年中追加经费1.07亿元,省院机关全年经费收入1.95亿元,实现了连续四年过亿。

2、省院对下经费保障力度不减

积极协调对下保障经费。在争取中央预算内政法专项转移支付资金28544万元(与去年保障水平持平)的同时,对基层因重大、紧急、临时性公务所需经费支出,通过积极协调申请专项补助,或从自有资金中统筹帮助解决。全年对下专项补助资金共计4954万元,其中跨地区大要案协作经费和办案补助经费2944万元;困难地区补助和援藏资金150万元;边境协查站和业务用房建设经费1860万元,对下补助面超过70%。

3、全省经费保障机制更加健全

为缓解部分检察院办理大要案经费不足及业务用房建设经费短缺的状况,一是根据基层院案件量系数、民族贫困地区系数等参考数据,运用“因素分析法”及时调整经费保障力度,使资金分配进一步向办案数量多、维稳任务重、经济困难和少数民族地区倾斜,提高资金分配的科学合理性。二是争取转移支付资金提前下达。截止上半年,包括首批6个司改试点院在内的全省基层院,中央及省转移支付资金实现100%下达,改变了以往资金逐级下达且时间较晚、金额不足等情况,有效提高了资金到位率和使用率。三是针对基层院反映较集中的办案业务经费及业务装备经费比例限定较严,资金使用绩效不高的问题,装备经费比例从过去的50%调整为“原则上总体不低于资金总量的40%”,进一步增强资金调剂使用的灵活性和绩效性。

4、省院机关内部控制管理进一步加强

一是今年按照李检的指示,根据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及中央和省新出台的相关规定并结合我院工作实际,我局重新修改完善了《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机关财务管理暂行办法》、《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差旅费管理办法》、《云南省人民检察院资产管理办法》,新制定出台了《云南省人民检察院特情费管理办法》、《云南省人民检察院采购管理办法(试行)》。此外,结合省财政厅修订后的“公用经费定额标准”,与机关事务管理处共同研究制定了新的公用经费定额分类管理办法。通过各项财务管理制度的不断健全和完善,以制度促规范,财务管理各项工作更加规范、有序。2016年我院“三公”经费继续控制在合理范围内,与去年同期相比,总体下降了41.41%,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了151.78万元,下降了50% 。公车改革制度及新的财务管理制度建设成效明显。

二是会同省院案管办、反贪局、反渎局等办案部门开展了涉案财物专项清查活动,对2016年以前的扣押款项进行了全面清理,厘清了长期挂账,久未处置的扣押款项1.8亿元。

三是对银行账户进行全面清理。按照财政厅关于加强省级及司改上划单位银行账户管理的通知意见要求,会同省院机关事务管理处对我院现有银行账户进行全面清理,共合并扣押款账户6个;撤销、划转经营性公司账户13个,长期不使用专用账户1个。清理后,我院银行账户从过去的30个减少至10个,账户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

四是强化内部监督职能。为进一步发挥内部控制“防弊纠错、规避风险、强化管理、提高效能”职能,计财局细化工作目标,强化工作措施,重点对检察官学院、机关服务中心、机关工会、检察官文联等机关下属部门加强了内部审计和财务监管力度,通过明确职责、理顺流程、完善制度、、控制风险等方式促进上述部门的财务规范化管理水平。

5、加强对下指导,提高基层财务规范化水平

一是加强督促检查。上半年根据高检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办案业务费等经费管理的通知》要求,结合基层院规范化建设抽样评估工作,加大对下指导力度,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办案业务费管理评查活动,各基层院结合实际对财务制度是否健全、预算安排是否合理、办案业务费等专项经费开支范围是否合规、扣押款物管理是否规范、经费支出审批手续是否完善等方面进行了重点检查。年底省院组成工作组重点对两个下属单位昆明铁路运输检察分院及昆明铁路运输检察院的财务管理工作进行了专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不规范行为明确提出整改措施和方向,铁检院以查促改,开展了“学规范、查违规的,强整改”专项整治活动,以此促进院财务管理工作规范化建设。

二是组织业务素能培训。一方面组织全省计财局长和会计人员培训班,全面解读财物省级统管的6个文件,对各州市院司改工作应承担的工作职责,预算编报、执行、决算等提出具体要求,讲解说明省财政厅关于预算编报、装备采购等工作的新要求和新规定。一方面组织全省财务管理人员到东北财经大学进行业务培训。围绕当前财政制度改革,结合检察业务经费保障及内部控制建设工作,针对性地设置培训课程,提高我省检察系统财务人员的职业能力和业务素质。

(二)财物省级统管改革试点积极稳妥推进

在高检院和省委的领导下,省院计财局以种好司改“试验田”,发挥好引领示范作用为出发点,不断加强调查研究和协调配合工作。在掌握情况、查找问题、研究对策的同时,主动联系省财政、省人社厅等职能主管部门,加强统筹谋划,积极稳妥推进财物省级统管改革试点工作,确保试点经费保障整体不低于改革前水平。

1、调研完成“十三五”发展规划报告

根据高检院《关于开展“十三五”时期检务保障工作发展规划专题调研的通知》要求,全省计财人员把调研工作作为财物省级统管改革的基础性工作,组成5个调研组,由省院带队深入进行实地调研。通过开展业务研讨、查看实效、听取意见建议等方式,深入了解实际情况。在全面总结“十二五”基本经验、查找问题、研究对策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谋划提出“十三五”时期检务保障工作发展规划总体思路和财物省级统管工作具体对策。

2、保障试点单位经费投入不低于改革前水平

一是配合相关部门根据改革方案,制订完善符合云南实际的相关改革配套文件。省院计财局在深入调研,全面把握实际需求的基础上,主动向相关部门反映检察机关的实际需求、争取保障标准与实际需求相适应;并会同省财政厅、省编办、省发改委、省人社厅、人民银行、省高院制定下发《关于云南省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地区法院和检察院经费省级统管有关事项的通知》、《云南省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地区法院和检察院罚没收入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云南省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地区法院和检察院资产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改革配套文件,明确上划范围、程序和标准,对改革后预算管理、收入支出管理、资产管理、罚没收入收缴方式、财务监督等作出具体规范性要求,为司改工作规范化运行提供有力的政策支撑。

二是配合完成试点单位司改方案审核。根据省院司改领导小组的部署,加班加点对25个基层院的司改试点方案进行认真、细致、严谨审核,指导试点单位对方案进行至少三轮以上的修改,并按时按质按量报送省委政法委。 三是人员经费增幅与省级同步。根据检察人员分类管理相关规定,按责权利相适应的原则,与财政和人社部门主动协调,达成人员经费保障水平不低于改革前的共识。今年,首批试点单位新增的临时性津贴、改革性津贴、车辆补贴,与晋级晋档所需资金全部由省财政在年底统一安排兑现,人员经费实现普遍、适度增长,并与省级同步。

四是业务经费稳中有增。通过积极向省财政厅协调,首批试点单位的办案业务经费及装备经费按照上划前基数全额保障到位。此外针对各试点院的特殊办案需求,为昆明市院争取大要案补助资金120万元,为普洱市院、思茅区院、景谷县院争取办案工作区升级改造等专项经费697万元,试点院的检察业务经费在不低于改革前水平的基础上实现了稳中有增。

3、全省2017年经费预算编制确保足额全口径保障 按照司法和财政改革要求,指导全省148个检察院顺利完成2017年省级部门预算编制工作,除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外,转移支付资金、本级财力安排资金和罚没收入等全部纳入省级预算:其中人员经费11.3亿元,公用经费2.5亿元,检察业务项目经费5.17亿元,预算经费共计达到了19亿元,比改革前的2015年增加了49.6%,全省检察院的经费预算首次实现全口径保障。省院有序高效的预算编报工作得到省财政厅高度评价。

(三)全力保障基层检察业务用房建设需要

今年是“十三五”规划“两房”建设开局之年。省院计财局承上启下,通过规划调整将4个“十二五”未开工项目结转纳入“十三五”建设规划,并在发改委对新建项目只减不增的情况下,依靠完成“十二五”规划建设任务较好、项目监督管理有力的优势,争取到4个“十三五”建设规划新建项目。

1、“十三五”规划建设项目编制申报工作

向省发改委申报纳入“十三五”结转建设项目4个:分别是玉溪市院、曲靖市院、师宗县院、广南县院,需投入中央资金4092万元。“十三五”新增项目4个:分别是华坪县院、大关县院、禄丰县院、姚安县院,其中,禄丰和姚安县院属于新建项目,需投入中央资金1037万元;大关和华坪县院属改扩建项目,需投入中央资金 628 万元。以上三项共需投入中央资金5757万元。

2、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监督管理

一是严格执行国家建设标准,杜绝违规超标建设。省院计财局对基层院每个新建项目的建设进度、用房标准和建设规模都安排专人进行监督管理。切实保证项目按投资进度及时开工,院领导用房符合建设标准,总体建设规模不超出规划范围。

二是严格遵守基本建设程序和基建项目管理制度。为了确保项目建设合法合规,强化资金使用动态管理,厉行节约,把每一分钱都花在刀刃上。省院计财局在全省抽调财务骨干和综合管理人员一并组成联合检查组,由局领导带队,对今年完工的18个项目建设单位的资金管理、质量管理和档案管理等工作按照建设项目工程审批部门的要求进行严格检查。

三是强化对地方基建项目的统筹规划。省院计财局要求各地对地方批建的基建项目要坚持急需、实用、合规的原则,投资规模要注重与当前经费保障水平相匹配。投资建设条件尚不成熟的地方,应当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的要求,切实转变观念,提高项目决策水平、工程质量和投资效益。同时对全省性信息化建设项目进行统筹规划、统一实施,尽量减轻基层负担;督促各地将纳入保密管理的相关设备、项目,与基建工程统一规划设计、同步推进,避免重重复投资,保证系统安全。

四是区别情况,做好基建债务化解工作。按照急需、真实、合法的原则,我局在认真调研、准确把握基建项目投资真实缺口情况的基础上,对因地区建筑成本增高形成的“两房”投资缺口和地方批建的急需的业务用房投资缺口,报告省院领导优先帮助解决;对不注重与当前投资保障水平相匹配,在地方批建后盲目开工形成债务的项目,严格按照谁审批谁保障的原则,督促化解。今年,优先为13基层检察院解决了建设经费1860万元。

3、高度重视人大代表意见建议

针对今年省人大代表提出“孟腊、蒙自的两房项目建设资金困难,请求省院给予支持”的意见,分管院领导高度重视,派出分管局领导赴代表所在地对表示感谢并进行面对面答疑解惑。孟腊县县长和蒙自县人大主任在听取了省院的答复和解决方案后,对检察机关重视人大代表的意见表示感谢;对省院不回避、不偏袒,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表示赞同。两个县院的检察长对工作不细造成的误解,作为说明。

(四)装备管理监督制约机制不断健全

1、完善装备采购程序

全年共完成招标项目22个,涉及资金4208万元。所有采购动作均由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向采购领导小组请示同意后组织实施,纪检监察部门全程跟踪监督;严格按照《政法采购法》及实施条例和省财政厅相关规定执行;严格执行采购人员定期轮岗制度、双人一岗互相监督。采购工作连续4年无财政监管部门投诉。

2、创新服装采购模式

按照“两统

一、两分开”原则,采取省院统一采购、统一签订合同,州市院参与面料采购竞争性谈判,服装收货后分别验收、分别付款的管理模式,在资金不增的情况下,面料成分、支数、克重均优于高检院规定,质量有所提高,干警更加满意。

3、枪弹管理连续规范安全

省院机关建成全省首个智能枪弹库,在省级政法机关处于领先水平。每年安排专人对全省检察院自行和委托保管的枪支进行专项安全检查,及时纠正存在问题,全省连续11年无枪弹丢失、被盗安全事故。

4、车辆管理服务水平不断提高

一是全省车辆高速公路通行包交卡700余张,全部按照规范流程,在7个工作日办理完毕;为全省检察机关节省车辆通行费用约200万元。

二是对全省在编车辆的转户、落户、变更申请做到随到随办,及时处理,保证全省车辆的正常运行。

三是对省院机关车辆管理严格要求,实现连续8年无重大交通事。

(五)资产管理进一步规范、明晰

1、省院资产全部实现账实相符

为确保省院机关大楼顺利搬迁,提前报废处置达到使用年限、不能继续使用的办公办案设备436件,价值4,081,963.00元。搬迁完成,对省院机关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共清理呆账288万余元,核实在用资产8392件,价值8351万余元。登记、发放新购入办公办案设备1020件,价值27,344,403.31元。经全面梳理核实,省院机关国有固定资产全部达到账实相符、账物相符、帐帐相符。

2、全面开展全省固定资产清查

根据省财政厅安排,成立资产清查领导小组,通过竞争性谈判,聘请中介机构对省院机关和全省各级检察机关国有固定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

一是对搬迁后全院所有内设机构资产进行逐一清查。我局组织多个清查小组、明确责任到人,根据资产明细清单对每个检察干警名下的实物及账目进行盘点、比对。经全面梳理盘点,全院资产状况得到全面、准确、完整登记建帐。

二是率先完成全省第二轮国有固定资产清查工作。第二轮国有固定资产清查工作在全省政法机关中保质保量率先完工。各级检察机关资产得到全面、彻底清理,台账进一步完善,产权进一步明晰,资产管理规范性进一步加强,固定资产管理意识、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为财物上划省级统筹管理打不坚实基础。

3、配合完成省院机关办公大楼搬迁

针对省院机关办公大楼搬迁难度大、资产数量多的情况,提前对所有内设机构所属国有固定资产进行摸底,制定《关于新办公楼搬迁过程中固定资产管理的通知》,将资产管理责任落实到人,对造成资产流失的个人要求照价赔偿并追究责任,确保省院机关国有固定资产在搬迁过程中的安全和完整。

(六)队伍建设成效明显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以来,省院计财局支部紧紧围绕“基础在学、关键在做”要求,切实把李宁检察长加强内部控制、规范制度管理和严控接待费支出等重要指示贯穿于学习教育全过程,针对问题学理论,立足岗位作贡献,用实实在在的工作业绩体现学习教育成效。

1、原原本本学,党性修养不断提高

根据院党组的部署安排,计财局支部结合本职工作制订了工作方案,细化了学习计划,把“两学一做”作为思想改造的常效机制,严格按照规定动作,原原本本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习近平谈治国理政》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手册》等党内法规、制度规定和政论文章。并通过争做优秀党员,认真履行党员义务,保持党员纯洁性教育,着力解决一些党员身上不同程度存在的理想信念模糊动摇、精神空虚、组织纪律散漫的问题。教育党员、群众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强化宗旨观念,勇于担当,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为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抓好“不严不实”突出问题整改打下坚实基础。

2、联系实际学,领导带头讲党课

紧紧围绕学习目标,拓展学习的形式载体。支部通过定期开展针对计财工作总结成效、查找不足的专题组织讨论、主要领导带头上党课等形式多样的教育学习,要求局领导把过思想关、政治关、社会关、亲属关和生活关作为终身目标,清醒认识党员领导干部的职责虽然是管理,但管理的性质只是服务,没有特权,并由此出发,自立立人,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层层立标杆、作示范、抓落实。

省院党组副书记许绍政副检察长和支部书记吴宾局长,分别联系实际,结合亲身经历,针对不同层次的党员,深入浅出讲授党课。党课以“做合格共产党员”为主题,联系个人思想、工作、生活实际,就做一名合格党员,如何坚定理想信念,增强政治意识;如何强化责任意识,增强敢于担当的勇气;如何强化学习意识,提升敢于担当的能力;如何强化奉献意识,彰显敢于担当的胸怀;作为亲切、实在、富有现实意义的心得体会交流,使支部的专题学习讨论结合现实,更加紧密。

3、坚持党性原则,严守纪律规矩

为了确保计财局支部党员时时刻刻不忘初衷,自觉接受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支部把检察职业道德和检纪检令纳入学习的重点内容,深入学习领会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教育引导党员着眼检察事业新发展对党员的新要求,坚持以知促行,坚持一颗公心用在工作上,用在为党组,为全体干警当好家、理好财上,做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的合格党员,确保检务保障工作规范队伍廉洁。今年,计财局支部被省院机关党委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在省院“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推进会上作经验交流;支部书记吴宾同志被省直机关工委评为全省优秀党务工作者,张静同志被省院机关党委评为优秀共产党员。

二、存在问题

(一)多数县(市、区)级基层院没有专门计财机构 财物省级统管对计财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全省各级院均需设立专门的计财机构。目前,全省没有专门设置计财机构的基层院有93个,占全省131个基层院的71.0%。其中,6个基层院为非独立会计核算状况,实行会计委派制或报帐制,检察院只设出纳岗位。

(二)工作规范化程度还需进一步提高

一是少数地方未按《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和《人民检察院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支出经济分类科目进行财务核算,经济科目与功能科目混用。还存在未按规定将转移支付资金进行单独核算,账面上不能清楚完整反映转移支付资金的收、支、结余情况。

二是部分检察院办公用房和“两房”项目建设面积超标、办公用房与“两房”功能用途分区不清,超标面积清理腾退不彻底、用途变更不规范、移交政府处置面积手续不全甚至没有手续。少数检察院因地方批建面积过大、投入不足等造成资金缺口过大、一时难予化解;部分检察院因建设成本上升等原因形成少量债务,还须省院帮助化解。

三是少数检察院装备采购缺乏有效管理约束机制,存在采购标的划整为零、规避招投标等问题。

(三)人员专业化水平较低

根据省财政厅、省高级法院、省检察院《关于明确司法体制改革试点暂行委托管理事项的通知》要求,全省三级检察院预算、决算、财政一体化联网、装备采购、工资及相关业务培训、日常工作存在问题解决等,都由省财政厅委托省、州市院分层审核汇总报送或管理。按照“成熟一项、委托一项”原则,省财政厅还将对委托管理事项逐步明确。另外,全省“两房”建设、资产管理等相关工作也必将实行委托分层管理的模式。全省检察院计财部门,特别是省院和州市院需要应对工作量大幅增加、工作要求更加精细的问题和困难,迫切需要增加人员编制,提高队伍专业化水平。

三、明年工作打算

(一)建立健全以预算为重点的经费保障体系,全面提高检察经费保障水平

健全经费保障体制,完善经费保障机制,加大经费保障力度,充分保障司法办案、检察改革、信息化建设、法律监督能力建设和基层基础建设经费需求,实现检察经费增长常态化法治化。 建立健全以内部审计为重点的监督管理体系。根据财物省级统管改革和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要求,进一步健全检务保障管理制度,加强和改进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管理、审计监督工作,强化监督制约,有效防范风险,构建检务保障管理长效机制,全面提高检察机关依法理财水平。

(二)积极推进以信息化为重点的科技强检战略 积极配合,深入推进科技强检战略。为信息化建设、业务装备建设的项目经费做好规划预算,配合相关部门统筹做好电子检务五大平台建设的经费保障、政府采购等各项工作,协调推进电子检务工程建设全面实施,全面提高检察工作科技含量。

(三)建立健全以检务保障信息系统为重点的智慧检务保障体系,全面提高检务保障信息化现代化水平

计财装备工作全面提高检务保障信息化水平,依托电子检务工程,建好用好涵盖预算编报、财务报销、会计核算、政府采购、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基本建设和后勤管理等功能的全国检察机关检务保障信息系统,精简工作环节,优化工作流程,降低廉政风险,提高工作效率。建立健全以满足业务需要和干警需求为重点的服务保障体系,全面提高检察机关检务保障水平。

要迅速贯彻全国检察机关检务保障信息系统部署应用工作会议精神,抓紧开展检务保障信息化工作动员部署。认真搞好培训工,确保首批部署的财务核算、资产管理、财务报表模块全系统全员使用,全员会用。

(四)建立健全以“两房”为重点的基础设施体系,全面提高检察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水平

适应检察事业发展需要,持续推进“两房”建设,提高建设和管理水平。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和基建项目管理制度。强化项目建设单位的资金管理、质量管理和档案管理等工作。区别情况坚持急需、实用、合规的原则,做好基建债务化解工作。

(五)加强自身建设,着力打造高素质专业化检务保障队伍

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认真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意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以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责任感,进一步强化队伍建设,全面提升队伍素能,努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检务保障队伍。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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