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范文网 范文大全

国家司法考试理论法学新增考点分析

发布时间:2020-03-02 12:04:31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理论法学新增考点分析

新增考点一: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三者之间存在着有机的联系。依法执政是依法治国这一治国方略的具体化,为了进一步落实依法执政,还需要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始终坚持依法行政。所以,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三者相互关联,层层递进。“依法治国需要依法执政的方式来体现,依法执政最重要的是依法行政”。

1、依法治国是我们党顺应时代潮流,把握历史机遇,在我国社会发展的关键时刻,在治国理政方略上作出的重大抉择,实现了我党治国理政的重大转变和历史性飞跃。

2、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是一项浩瀚庞大、复杂而艰巨的系统工程,既要求坚持科学立法,构建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也要求坚持严格执法,切实做到依法行政;既要求坚持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又要求坚持全民守法,形成守法光荣的良好氛围,还要求强化监督制约,构建权力制约监督体系与机制。

3、我们党是执政党,坚持依法执政,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具有重大作用。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各级党组织必须坚持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依法办事,带头遵守法律。各级组织部门要把能不能依法办事、遵守法律作为考察识别干部的重要条件。

4、行政机关是实施法律法规的重要主体,要带头严格执法。执法者必须忠实于法律,做到“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要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努力以法治凝聚共识、规范发展行为、促进矛盾化解、保障社会和谐。要加强对执法活动的监督,坚决排除对执法活动的非法干预,坚决防止和克服地方保护主义和部门保护主义,坚决惩治腐败现象,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必追究。

5、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一基本方略的指引下,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应该是一个统一体,而不是像某些国家,将国家与社会的概念对立起来,或者把国家与政府,又或者政府与社会的概念对立起来,形成一种分裂的关系。在我国,这三者是统一的整体。“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是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也是法治政府建设的基本目标,法治政府是法治国家建设的一部分,是互为补充的,两者是紧密联系,缺一不可的。同时,法治政府的建设若没有法治社会作为依托和支撑,法治政府也只能是空中楼阁。‘一体建设’说明三者都是非常重要的,不存在主次关系,应该协调推进。

司法考试新增考点、法律法规

国家司法考试新增法律法规解读

国家司法考试新增法律法规解读

国家司法考试新增法律法规解读

国家司法考试三校名师刑诉新增考点重点解读

司法考试新增法条

中考新增考点

政治新增考点

理论法学

司法考试新增法律法规提示

国家司法考试理论法学新增考点分析
《国家司法考试理论法学新增考点分析.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点击下载本文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