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质监[2009]111号
成都市新都质量技术监督局
关于统筹城乡食品安全中食品生产
加工环节质量安全防控服务体系的建议
各镇政府(街道):
为深入推进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食品质量安全,建立和完善长效监管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及《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区委《关于打造统筹城乡综合示范典型全面提升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水平推动农村社会全面进步的实施意见》(新都委办发[2009]9号)、区统办《关于下达2009年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新都统办发
[2009]2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特提出如下建议:1
一、明确食品安全综合监管责任,形成监管合力
强化责任意识,逐步完善“地方政府负总责,职能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的工作机制。不断增强企业自律意识,确保企业生产出安全食品,并承担起相应责任。各镇(街道)要加强对食品企业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工作计划,明确目标任务,完善政策措施,抓好监管工作落实。要不断加大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投入,建立健全食品企业安全目标责任制和食品安全“区域监管责任制”,细化分解目标任务,明确考核标准与方法,落实监管责任人,定期组织对监管责任人的责任落实情况进行考核评价,确保食品质量安全。
二、进一步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网络
充分发挥食品安全协管员(区统一的协管员)和规模企业信息员作用,协助职能部门加强对食品企业的日常监管。监管的主要内容包括:企业是否生产、停产;企业生产现场卫生状况;企业使用原辅料情况;企业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企业产品销售等情况。通过协管员、企业信息员对食品企业的日常监管,填补监管空白,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职责明确、协调配合、运转有序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
三、加强与各镇(街道)的沟通与协作,建立信息互享机制
我局每季度通过区党政网向各镇(街道)通报食品生产企业信息。主要包括:各镇(街道)取证食品企业数、企业主导产品、取证时间及有效时间、企业具体位置、联系方式等。各镇(街道)每月通过区党政网向我局通报食品安全监管信息。主要内容包括:辖区内取证的食品生产企业有无停产、转让情况;企业有无新建厂房、新增生产线等扩大生产规模、企业搬迁等情况;有无回收食品情况;有无使用病死牲畜、变质原料等生产食品情况;以及其它须及时上报的情况。发现食品生产安全隐患等问题要及时报告。半年、年度各镇(街道)向质监局通报食品企业安全防控工作情况。
四、加强宣传引导,提高企业食品安全意识
强化企业《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教育,广泛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引导企业员工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提高企业所属人员食品安全意识。
二00九年十月十二日
主题词:统筹城乡食品生产质量安全防控建议抄送:冯静副区长,区委办,区人大办,区政府办,区政
协办,区城乡统筹办,区食安办,市局办,市局食品处。
成都市新都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室2009年10月12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