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项目建设
资金使用监督授权承诺书
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处:
为保证该项目建设资金专款专用,确保工程建设顺利开展,我单位郑重承诺: 在项目施工期间,我单位严格遵照项目建设有关规定,合法合理统筹使用本项目建设资金,不占用建设资金购置大型工程设备;不挪用建设资金进行投标活动;不以任何名义转移工程建设资金,保证做到项目建设资金专款专用。如向业主提供变造、虚假的经济资料或发生资金挤占、挪用、转移等违规违约行为,我单位将承担由此所引起全部责任,并愿接受违约处罚及相关责任人的处理。
法定代表人(签字):项目经理(签字):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单位盖章(公章)
工程项目建设资金使用监管协议书
甲方:建管处
乙方:(代理银行)
丙方:项目经理部(施工单位)
根据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工程建设资金实行“专款专用”的管理原则。为保证项目建设资金有效使用,确保工程建设顺利开展,经甲、乙、丙三方协商达成以下监管协议:
一、监管对象
甲方拨付丙方的项目建设资金
二、监管期限
自拨付第一笔资金起,至项目竣工决算之日止。
三、协议各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丙方项目建设资金使用进行监管,并委托乙方对丙方20万元(含20万元)以上的资金划转实施监管;
2、丙方如发生违反项目资金管理规定或资金监管约定的资金使用行为,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拒绝受理其资金汇划申请;
3、乙、丙双方因监管不力或违规违约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4、甲方应认真及时审核丙方上报的月度资金使用计划,并于2个工作日内送交乙方实施监管;
5、甲方不得无故、无理拖延或拒绝审核丙方上报的资金使用计划,如因此造成丙方经济损失的,承担其赔偿责任。
(二)乙方权利和义务
1、受甲方委托,乙方有权对丙方20万元(含20万元)以上的资金汇划实施监管;
2、对于丙方未经甲方审核,而直接向乙方申请办理的20万元(含20万元)以上资金汇划业务,乙方有权拒绝受理,并通知甲方追究责任;
3、乙方应指定专人对丙方大额资金汇划进行审批,认真对照甲方审核后的月度资金使用计划,并于受理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办理丙方资金汇划业务,特殊情况可与甲方电话询证办理;
4、乙方必须以甲方每月核定的各丙方单位现金使用额度为依据,只受理经甲方核定额度的提现业务(并注明款项用途)。
5、乙方如因监管不力或无故、无理拖延资金正常划转,造成甲、丙双方经济损失的,应向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三)丙方权利和义务
1、丙方在严格执行项目建设资金管理及国家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有权合理、合法、统筹使用本单位的项目建设资金;
2、甲、乙双方因无故、无理拖延或拒绝项目建设资金正常划转,而造成经济损失的,丙方有权要求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3、丙方应根据项目建设资金管理有关规定,结自身实际情况,编制20万元(含20万元)以上的月度资金使用计划,及时上报甲方审核,并积极配合乙方监管;
4、丙方应严格在甲方核定的现金使用额度内提取现金;
5、丙方如因提供变造、虚假的资料,发生工程资金挤占、挪用、转移等违约行为,应于被查证之日起10日内通知本单位法定代表人亲临现场接受甲方质询,并在限期内返还双倍数额。造成经济损失的,承担甲方实际损失。
四、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丙三方另行协商。
五、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地址:
授权代理人(签字):
经办人(签字):
电话:
乙方(公章):
地址:
授权代理人(签字):
经办人(签字):
电话:
丙方(公章):
地址:
授权代理人(签字):
经办人(签字):
电话: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