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鉴定委托书
委托人:宁夏维誉律师事务所
住址:宁夏银川市永宁县望远开发区千户南区五号营业房
电话:0951-8428896
受托人:银川市第一人民医院司法鉴定中心
住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利群西街2号
电话:0951-6192253 委托事项:
兹委托受托人对被鉴定人XXXX于2016年10月13日在永宁县闽宁镇法庭施工工地受伤(男,XXX年XXX月XXX日生,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电话:XXXXXXXXXXXXXXXX)的伤残等级依据人身损害鉴定标准进行鉴定。
委托人:宁夏维誉律师事务所
2017年3月27日
《司法鉴定委托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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