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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助综合通知

发布时间:2020-03-02 05:29:23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关于开展2014年度研究生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的

有关说明

各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2014年研究生奖助工作,改善研究生待遇水平,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西南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设置及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决定近期集中开展各类奖助学金的申报评选工作。相关说明如下:

一、评选类别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优秀奖学金、研究生优秀集体和优秀个人、研究生三助岗位以及博士生助研津贴的申请和评选。

二、初评时间

9月11日——9月30日。

1.研究生三助岗位申请9月19日结束

2.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初评9月24日结束

3.研究生博士助研津贴申请9月28日结束

4.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初评9月28日结束

5.研究生优秀奖学金、研究生优秀集体和优秀个人初评9月30日结束

三、分类说明

(一)国家助学金。研究生每月生活津贴统称为国家助学金,从2014年开始,硕士研究生每月发放600元,每年6000元,按10个月发放。博士研究生助学金为1500元,每年15000元。另外,助学金发放银行也发生变更,之前为重庆银行代发,从今年开始,改为农行发放,每个月钱直接打到和一卡通绑定的农行卡

上。博士研究生由于之前学校未办理农行卡,将于近期统一制卡发放。

(二)学业奖学金。按照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的规定执行。2012级、2013级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选按7:3的比例评选,70%非在职学生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奖励金额为当年度应缴学费额度的100%,30%学生享受二等奖学金,奖励金额为当年度应缴学费额度的50%。2014级新生的一二等奖学金比例调整为5:5,50%的非在职学生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奖励金额为当年度应缴学费额度的100%,50%学生享受二等奖学金,奖励金额为当年度应缴学费额度的50%。无论新生、老生,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奖励额度均为应缴学费的100%。学业奖学金的评定中,老生的评定以上一学年度的综合考评成绩为主要依据,新生以入学综合成绩为依据,推免研究生的所获等级由培养单位结合实际情况自行确定,但要占全部非在职新生的5:5的比例。

1.老生根据《西南大学研究生基本奖学金评定实施办法(试行)》、《西南大学关于调整研究生部分奖助学金标准的通知》(西校〔2012〕149号)及今年的通知进行评选。

2.新生根据《西南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设置及管理办法》、《西南大学学业奖学金评审及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评选。

3.对象为非在职研究生,评选名单将作为国家助学金的申报名单。

4.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或是基本奖学金的评选注重研究生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学术研究、科研实践、社会服务等方面的综合表现,也作为其他奖项评奖的重要参考指标。评审委员会应科学合理地制定本单位研究生综合考评实施细则,并报研究生奖助学金办公室备案。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等级以研究生综合考

评成绩为依据。要注意各项内容所占分值比例,要适当增加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或社会服务经历的分值比重,特别是硕士研究生。

(三)国家奖学金。按照学校新出台的《西南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评审办法》,在国奖评审过程中,对学术型研究生,评审标准应偏重考察其科研创新能力和体现创新能力的科研成果;对专业学位研究生,评审标准应偏重考察其专业实践能力和适应专业岗位的综合素质。需着重注意以下几点:

1.办法中对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基本条件作了明确要求,主要包括思想品德、课程学习、科学研究、社会实践四个方面。重点在于科研和实践,办法中对研究生的科学研究成果具体分列了能够参与评选的基本条件。以博士研究生为例,博士生以发表的学术期刊为主要参评材料的,自然科学类至少应为SCI期刊,人文社科类应为CSSCI期刊、SSCI(3区以上)外文期刊、A&HCI期刊、第一作者的A类文章。

2.参评基本条件中将研究生参与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情况作为参评的必要条件。硕士研究生原则应有不低于10天的社会实践经历,博士生在参与社会实践的时间天数上不做硬性要求,但要求有相关实践经历。

3.本硕博精英培养计划学生、硕博连读学生,根据当年评选时取得的学籍身份参与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定。

4.学生需提交申请表,拟获奖学生还应提交指标评价表。指标评价表只填核心内容,文章必须是第一作者或者是独立作者,导师作为第一作者,学生作为第二作者也作为第一作者认定的,也算第一作者。填表时不用注明文章的具体名称,但要标明文章的数量、级别、别何种刊物收录,如有影响因子的,要标明影响因子的高低。

5.在学校审定过程中,如发现拟获奖研究生参评材料未达到本办法规定的申请条件或参评材料有作假情形的,取消其拟获奖资格,相关培养单位名额不递补。

6.研究生参评学年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的、超过基本修业年限的;当年已经毕业的不具备参评资格。

7.研究生在基本修业年限内可多次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曾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学生,再次申请时的参评成果(主要为学术科研成果)不可重复使用,且应为上一次获奖之后取得的。

8.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拟获得者仍有资格参评当年度研究生优秀个人称号,但不享受优秀奖学金,每人最多可参评1项,不占用本单位划拨名额。评审结果报送时在推荐表中要单独备注。

(四)研究生优秀奖学金、研究生优秀集体和先进个人。今年研究生优秀奖学金、研究生优秀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选和往年一样,只针对二三年级的老生进行评选。获得先进个人称号的学生根据获奖类型享受

一、

二、三等优秀奖学金。标兵奖励5000元、一等奖3000、二等奖2000、三等奖1000。从2015年起,将取消优秀奖学金的评选,开始实施研究生单项奖学金的评选。

研究生优秀集体中设研究生社会实践先进团队、优秀研究生会、特色研究生会等,希望各单位鼓励集体报名,并提交相关材料。

(五)研究生三助岗位。共分三类:助研、助教、助管。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助研岗位由研究生导师自行设置,助研津贴从科研课题的劳务费中支取。其中,博士生助研岗位是博士生导师必须设置的,相关经费由研工部汇总后再由财务处在导师课题中统一划拨发放。硕士研究生助研岗位不做硬性要求,名额及津贴额度由导师自行确定,建议各单位出台相应措施鼓励导师自觉

设立硕士助研岗位,每学年对本单位导师设置助研岗位的情况进行数据统计,报研工部备案。助教岗位原则上由担任具体教学辅助工作的博士申请,每月助教津贴500元,按10个月发放,学校层面每人每月承担300元,学生所在单位承担200元。助管岗位由研工部设立名额分配给各培养单位,每月助管津贴300元,按10个月发放,学校层面每人每月承担200元,用人单位承担100元。

注:各单位在填写《西南大学各单位聘用研究生兼任三助登记表》(聘用单位用)时,发放期限一栏建议以学年度为单位,如2014.9-2015.7。如有特殊情况以学期为单位的,填2014.9-20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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