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
年驻马店第二届国际车展活动总冠名协议书
甲方:驻马店经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
本着加强合作,互利共赢的策展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做为本次车展的活动总冠名单位,享有责权具体如下:
一、乙方作为本次车展的执行单位,将为甲方提供如下广宣服务。
1、展会三日前与甲方筹备举办“2014年驻马店第二届国际车展新闻发布会”(暂名),具体方案及费用见附件。
2、车展现场为甲方留出专门的区域,用于布展宣传。
3、车展宣传涉及的所有平面广告及舞台背景喷绘,由双方共同设计并予以
刊发。
4、车展现场彩虹门、气柱、气球等所有氛围物料需体现总冠名单位名称。
5、甲方享有开幕式及车展现场持牌方阵巡回宣传等权利。
6、安排甲方负责人作为总冠名企业出席开幕式并发表讲话。
7、为甲方提供驻马店网悬浮飘窗广告3个月。
二、如上综合费用作为总冠名费用,金额为6万元整,合同签订后三日内一次性转账付讫。
三、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甲方乙方
共同签署于2014/3/
《驻马店第二届国际车展活动总冠名协议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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