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语文高考作文评分标准
基础等级40分
一等(50—41)二等(40—31) 三等(30—21) 四等(20—0)切合题意符合题意基本符合题意偏离题意
中心突出中心明确中心基本明确中心不明或立意不当内容充实内容较充实内容单薄没什么内容
感情真切感情真实感情基本真实感情虚假
结构严谨结构完整结构基本完整结构混乱
语言流畅语言通顺语言基本通顺语病多
字体工整字迹清楚字迹潦草字迹难辨
符合文体要求 大体符合文体要求 大体符合文体要求不符合文体要求发展等级10分
深刻 丰富 有文采 有创新
1、透过现象深入本质
4、材料丰富
7、语言生动,句式灵活
10、见解新颖,材料新鲜、构思精巧
2、揭示问题产生问题
5、形象丰满
8、善于运用修辞手法
11、推理想象有独到之处
3、观点具有启发作用
6、意境深远
9、文句有意蕴
12、有个性特征
[说明] 1.基础等级评分以题意、内容、语言、文体为重点,全面衡量。符合文体要求,指符合考生根据题意和内容自选的文体的要求。 2.发展等级评分,依据12个评分点,不求全面,以一点突出者按等评分,直至满分。 3.缺题目扣2分;每一个错别字扣1分,重复不计,扣满5分为止;不足字数(篇幅在2/3以上),每少50个字扣1分。
4.文章在基本切题的前提下,达到“三基本”(中心基本明确,结构基本完整,语言基本通顺)要求的,切入分为52。在此基础上,只要发现有亮点,就应该将分数上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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