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省级卫生文明城市办公室考勤制度
为提高创卫办工作效率,严肃工作纪律,确保创卫办工作正常有序、高效运转,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勤制度
(一)办公室统一考勤,考勤采用签到制,不准代签。干部职工公事外出须简要写明去向事由,若因外出时间较紧不能按时签名的,可在外出前或外出回来后及时向办公室报告。
(二)本办干部职工应坚持机关上下班制度,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擅离职守。夏季作息时间为上午8时上班、12时下班,下午3时上班、6时下班;冬季作息时间为上午8时上班、12时下班,下午2时30分上班、5时30分下班。
(三)上班时间必须坚守岗位,尽职工作,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玩电脑游戏、不会客、不办私事或随意外出。
(四)服从县委、政府领导和办公室领导安排,并按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
(五)办公室负责考勤记录,每月统计一次,统计结果报办公室领导,年底汇总留存。
二、请假制度
(一)干部职工因事、因病不能到岗工作,必须事前写出请假条,说明事由领导签出意见并经批准方可离开。在半天以内的由本人报分管副主任批准;1天以上的需报主任批准。
(二)干部职工因公开会、出差、外出办事,应按规定报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同意,方可离开。
(三)年休假、探亲假、产假、哺乳假、婚丧假等按有关规定办理,由本人提出申请,报办公室领导进行安排批准,假满回单位后,应及时销假,逾期不销假,按矿工处理。
(四)请假未经批准,擅自离开的,一律按旷工处理;造成责任事故或其他影响的,由当事人承担。
三、考评制度
(一)考勤与奖励挂钩,考勤情况纳入办公室目标考核,同时作为国家公务员(事业人员)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1)病假一天扣出勤奖 元。当月累计达15天,扣当月全部出勤奖。
(2)事假一天扣出勤奖 元。当月累计达10天,扣当月全部出勤奖。
(3)迟到或早退一次扣出勤奖 元,当月累计达5次按旷工1天处理。早退累计3次记1天旷工。
(4)无故不上班1天扣出勤奖 元,当月累计达3次扣除当月全部考勤奖。
(5)办公室领导及干部职工考勤一律按此标准执行。
(二)对领导交办工作拖拉、推诿、扯皮,工作不认真、不负责的,由办公室分管领导责成当事人书面检讨,并作为年终考核的依据。
蓝山县创建省级卫生城市办公室
2010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