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2011]00号
中共***乡委员会 ***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乡干部考勤考核奖惩制度
乡机关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乡干部职工的科学管理和群众监督,严肃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能,强化干部“讲大局、识大体、懂规矩、知荣辱”意识,激发和挖掘干部职工的工作潜能,调动他们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适应在新形势下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对乡村干部职工的基本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全乡科级干部、站所负责人、一般干部和聘任的工勤人员。
二、坚持正常工作日的早晚准点点名制度。迟到累计不 1 足10次的,在累计迟到满10次后,按每迟到一次处罚30元;迟到累计已满10次(不含10次)以上的,按每迟到一次处罚30元。迟到30分钟以上按旷工处理。旷工累计三天以上,每旷工一天处罚100元。
三、坚持包村村干部职工点名考勤制度。在正常工作日内,包村村的乡科级领导干部负责对本村的乡干部进行点名考勤等工作,并在每月1日前向乡党政办报送上月下村干部考勤情况。乡党政办做好统计和档案工作,并根据考勤情况,按每迟到一次处罚30元,每不在岗一次处罚50元;每旷工一天处罚100元。
四、实行对下乡干部抽查考勤制度。乡党政办按照《***乡干部职工作息时间表》,对各村的下村干部进行不定期不定时考勤,每月不得少于4次。考勤情况按每不在岗一次处罚50元计算。
五、在乡党委、政府组织的各类学习活动、集体活动、义务劳动、社会公益活动中,未准时参加的,按每迟到一次处罚30元;无故不参加,按旷工一天处罚100元。
六、坚持正常的值班制度。按照《***乡干部职工作息时间表》,坚持按时接班、值班,不得脱岗、误岗。每天安排的值班人员原则上必须全额值班。每迟到一次处罚30元,每脱岗一次每人处罚100元。在双休日必须按照《***乡干部值班名单》执行。一经发现有脱岗现象,当天值班人员每人处罚50元。乡党政办在正常工作日(含正常上班的双休日)内,随时保证有一名干部值班,包括午休时间。经检查2 每脱岗一次,处罚乡党政办主任50元,处罚值班人员30元。
七、干部职工点名考勤情况实行按“月”通报制度。乡党政办建立每名干部考勤情况登记台帐。要做好每月考勤情况的统计、送审、通报、档案工作,并于每月3日前通报或张贴上月考勤情况。同时将因迟到、旷工等原因而受到经济处罚的干部职工的累计处罚情况报送乡党委主要领导审阅,在经乡党委主要领导同意后,督促乡财务人员从受到经济处罚的干部职工的当月工资中扣出罚金。
八、乡财政设立考勤奖惩基金,基金用途由乡党委会议研究决定,主要用于干部奖励和交通补助、社会捐赠与救助、扶持困难群体、社会公益事业发展等。
九、其它规定按照《***制度汇编》中相关章节执行。
十、本制度经乡党委会议讨论研究通过后执行。
中共***乡委员会 ***乡人民政府
二〇一一年一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干部管理 奖惩制度 通知
***乡党政办公室 2011年1月21日印发
共印1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