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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溪小学道路交通综合整治实施方案+2

发布时间:2020-03-03 01:26:42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富顺县安溪镇中心小学校

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攻坚年行动

实施方案

2014年是富顺县“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攻坚年”,自2014年1月1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专项行动。根据富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攻坚年行动的通知》(富府办发„2014‟5号)、富顺县教育局《富顺县教育系统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攻坚年行动实施方案》(富教函〔2014〕31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学校交通安全工作,有效预防师生交通安全事故,保障师生生命安全,经研究决定,在学校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攻坚年行动,特制定此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紧紧围绕着力解决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以源头治理为重点,全面夯实各级各类学校(含民办校和幼儿园,下同)道路交通安全基础工作;以排查隐患为抓手,全面消除学校、幼儿园道路交通安全各类隐患;全面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题教育,增强中小学生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和交通安全意识;有效遏制涉师生交通安全事故, 建立健全学校道路交通安全防范整治长效机制,为我学区教育事业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全县教育系统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攻坚年行动工作取得实效,决定成立富顺县教育系统“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攻坚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教育系统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组长:刘佳柱

副组长:幸代良 解昌华

成员:夏光莲 钟翠兰 唐昭淑 覃勋彬 张启东 李幼平及各村私校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幸代良兼任,具体工作由钟翠兰负责。领导组负责辖区内学校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攻坚年行动的组织、协调、实施和部署推进工作。

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各校点要迅速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统一安排,积极部署,确保辖区学校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攻坚年行动工作取得实效。

三、工作内容

(一)进一步明确交通安全的主体责任。各校校要按照教育部的《中小学安全工作指南》、《中小学岗位安全工作指南》的要求,进一步明确各自的主体责任,各校点负责人(含私立校)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各校点要对本校乘车、乘船的学生进行摸底,建立台账,组织召开专题家长会(私立校的家长专题会由所在完小督促并派人参加),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明确各自的具体责任,更不得组织或变相组织学生乘坐非营运车、超载、拼装及无证无牌等有安全隐患的车辆。

(二)加强对师生交通安全的教育。要针对不同年龄层次,充分利用课堂教学、国旗下的讲话、主题班队会、黑板报、展板、演讲比赛、知识竞赛、专题讲座、观看宣传片等多种形式对学生宣传交通安全法

规,建立相关教育制度,教育师生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拒绝乘坐超载、拼装及无证无牌等有安全隐患的车辆;各学校要积极协调公安等职能部门,共同做好“放学前一分钟教育”,各校校门口设置安全提示牌等,做好学生乘车、骑车和行路安全教育;密切家校联系。要保持同家长的密切联系,通过印发《致家长一封书》、家访、家长会等多种形式,包括运用手机短信等方式,给每位学生及家长发布道路交通安全提示,切实增强家长预防交通事故的安全意识和监护人责任意识。

(三)加强校园及周边交通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各校点要配合相关部门,对校园及周边地区的交通安全现状进行一次全面调查摸底。确保校园周边特别是校门口的交通标志、标线、减速带、隔离护栏、人行天桥、警示标志等交通安全设施齐全、醒目;在车流量大的学校大门及通道、中小学生幼儿上下学和学校幼儿园重大活动等时段设置交警护学岗情况。在排查过程中,依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各学校在当地政府的指导下,积极主动联系当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落实交通隐患整改措施。对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要于3月10日前以书面报告形式报督导组,由王进汇总上报教育局。

(四)加强校园内交通和私家车的管理。严格校园内交通安全制度,针对私家车日益增多的情况,各学校要加强对本单位私家车驾驶人的安全教育,要与私家车车主签订安全责任书,促其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规,遏制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教职工驾车进出校园要主动接受门卫查验,服从引导,主动避让学生,不与学生抢道,车速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校内停车点必须避开大门、教学楼、学生公寓、食堂、操场出入口等人员密集区域和消防通道,校园内有限速、禁鸣标志。车辆在校园内停放合理、有序,不得影响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和

师生人身安全。

四、工作步骤

(一)宣传部署阶段(1月1日至3月31日)。各校点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确定阶段工作重点,层层动员部署,明确职责分工,着力营造社会广泛参与综合整治攻坚年行动的强大声势和氛围,迅速组织开展摸底排查,推动工作开展,各校点的方案请于3月31日交完小钟翠兰。

(二)集中整治阶段(4月1日至6月30日)。各校点要认真开展本地本校的整治专项行动,结合县教育局近期印发文件中有关加强学校交通安全教育管理的工作要求,在巩固前期校车及其它接送学生车辆治理成果的基础上,密切与当地镇人民政府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配合,加大对各类接送学生车辆违法行为的排查治理和对校园及周边道路交通秩序的集中整治,同时采取致家长一封信等多种形式,切实加强日常及各重点时段的交通安全教育工作,确保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形势平稳。

(三)总结提升阶段(7月1日至12月31日)。学区督导组和县教育局将对各点校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和通报,及时总结经验,查找问题不足,建立常态工作机制,形成有效的工作措施和制度,构建辖区学校学生交通安全工作新格局。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此次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攻坚年行动工作是贯彻县政府办公室文件精神,全力推动道路交通安全责任落实,确保我辖区学校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形势平稳的有力举措。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把综合整治行动与日常安全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加

大工作推进力度,按照方案要求,切实抓好落实。要积极联系有关部门,共同完成好专项行动各项任务。

(二)落实责任,强化督导检查。在综合整治阶段,完小、学区督导组、县教育局将适时进行抽查、暗访。对突出和重大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要挂牌督办,进行考核验收,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年度安全、综治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对整治措施落实不到位,解决问题不彻底,走过场的,责令重新整治。对发生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的,严格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三)创新工作,及时报送总结。学校要结合本地本校的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学校间要相互交流,相互借鉴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行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综合整治行动期间,学校的重大行动、重要情况要随时报告,12月20日前上交行动总结到学区督导组王进,由王进汇总上报教育局办公室。

富顺县安溪镇中心小学校

2014年3月26日

道路交通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东方红小学道路交通综合整治工作总结

关于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实施方案

道路交通整治工作方案

道路交通整治方案

安溪镇村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情况汇报

某道路交通综合整治工作半月小结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农村环境综合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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