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效考核体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基本目标
1、完善绩效管理课程学生平时成绩评分制度,建立科学准确、多层次、多维度和便于操作的量化绩效考核体系。
2、建立适应未来发展的具有良好素质和团队协作精神的人力资源管理队伍。
3、建立一种自我激励、自我约束和自觉学习的评分体系。
4、依靠制度性的规范与约束,培育和弘扬小组文化,提高小组在班级的整体竞争力。
第二条基本原则
1、公平、公正、公开,得到组员的全体认可。
2、贯穿于日常学习中,组员共担绩效考核责任。
3、组员只有通过自身的努力,才能得到绩效考核制度的合理评价。
4、组员有权利了解个人的绩效考核的依据与结果,有权依照制度规定的程序对不公正的绩效考核进行申述。
第三条考核范围
第 小组全体组员。
第四条组织领导
小组长负责小组成员绩效考核的领导、监督、检查、指导工作。
第五条考核内容
绩效考核主要包括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和工作业绩三部分,以工作业绩考核为主。 工作态度主要包括学习态度,进取意识、责任心、敬业精神、团队意识和奉献精神等。 工作能力主要包括知识、技能、经验、组织力、判断力、计划力、协调力、理解力、创造力、执行力和体力等。
工作业绩是指所完成工作目标的程度,如工作目标的难度、完成工作的数量和质量、工作业绩的改进程度以及对小组目标的贡献程度等。
第六条个人绩效考核的申诉与监督
个人绩效考核结束后,组长有向组员通知和说明的义务,组员有权了解自己的考核结果。 组员对考核结果存有异议,应首先通过和组长沟通解决。解决不了的,和组员协调再议,两天内给出结果。
整个考核过程由组长监督和组员高度自觉。借考核之机对被考核者进行打击报复的行为将给予严肃处理。
《绩效考核体系.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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