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江堰市政府采购中心公务车辆定点维修
新一轮招标公告
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加强廉政建设,鉴于都江堰市2006年公务车辆定点维修合同履行即将到期,我市政府采购中心就新一轮都江堰市各乡镇人民政府、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公务车辆定点维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公开招标确定三名中标人(新确定的三名中标人与原考评保留的两家定点维修企业共同作为新一轮的公务用车定点维修企业)。
一、投标人应具有以下条件:
1、具有经营汽车维修业务一类或二类资格;
2、登记注册经营场所位于都江堰市城区及二环路周边;
3、一类维修企业经营场所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二类维修企业经营场所面积在400平方米以上。
二、报名时所需证件:
1、营业执照;
2、道路运输业经营许可证(
一、二类汽车维修);
3、法人资格证书;
4、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5、税务登记证;
6、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法人资格证书)。
以上第4项收原件,其他项验原件收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报名咨询地点:都江堰市政府采购中心(都江堰市外北街12号)。
四、购买标书时间:2006年11月24日——2006年11月30日。
联 系 人:鲁小英、彭菊如
联系电话:
8712
4321、87115562
都江堰市政府采购中心
《都江堰市政府采购中心公务车辆定点维修.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