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个人收入证明
吉林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受托银行:
兹证明▁▁▁为我单位职工,因其拟在贵行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事宜,现应贵行要求,将该职工情况证明如下:
1、该职工为我单位▁▁▁职工(1.在编2.聘任制3.合同制4.临时5.其他形式)。
2、在本单位受聘部门:▁▁▁,受聘职务或职称:▁▁▁。
3、该职工工作年限:▁年,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年。
4、近一年内单位发放的税后月平均工资收入(含工资、津贴、奖金等)为:人民币(大写)▁▁▁▁▁▁,(小写)▁▁▁;
其他经常性收入为:人民币(大写)▁▁▁▁▁▁。(小写)▁▁▁;
5、本单位工资发放形式为:▁▁▁▁▁▁(1.现金形式发放2.工资卡形式发放3.
工资折形式发放4.部分现金部分工资卡形式发放5.部分现金部分工资折发放)
6、单位劳资部门联系电话:▁▁▁▁▁▁。
7、单位地址:▁▁▁▁▁▁▁▁。
我单位谨此郑重声明和承诺提供上述情况正确、真实,如因上述证明与事实不符而导
致贵行的经济损失,本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单位公章或劳资部门签章:经办人签字:
年月日
调查员核查后签字:
复核员复核后签字:
《吉林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个人收入证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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