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个人收入证明
吉林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受托银行:
兹证明为我单位职工,因其拟在贵行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事宜,现应贵行要求,将该职工情况证明如下:
1、该职工为我单位1.在编 2.聘任制 3.合同制 4.临时 5其他形式)。
2、。
3、该职工工作年限:
4、近一年内单位发放的税后平均工资收入(含工资、津贴、资金等)为:人民币,(小写);
其他经常性收入为:人民币,(小写),收入来源为。
5、1.现金形式发放 2.工资卡形式发放 3.工资折形试发放 4.部份现金部分工资卡形式发放 5.部份现金部份工资折发放)。
6、单位劳资部门联系电话:
7、。 我单位谨此郑重声明和承诺提供上述情况正确、真实,如因上述证明与事实不符而导致贵行的经济损失,本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单位公章或劳资部门签章:经办人签字:
年月日
调查员核查后签字:
复核员复核后签字:
《吉林市住房公积金个人收入证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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