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所需资料:
商业贷款:
未婚:
1、借款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2份
2、借款人户口本复印件(首页、索引页、个人页)2份
3、未婚证明原件(民政局开据,该证明在签完合同后开具,开具日期要晚于合同日期)
4、工资收入证明原件(单位加盖行政章)
5、购房合同原件2份
6、首付款收据复印件2份
已婚:
1、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各2份
2、双方的户口本复印件(首页、索引页、个人页)各2份
3、结婚证复印件(带照片页)各2份
4、双方工资收入证明原件(单位加盖行政章)
5、购房合同原件2份
6、首付款收据复印件2份
公积金贷款:
已婚:
基本资料同商业贷款,复印件为4份
公积金审批表3份,表内收入证明加盖单位行政章或人资、劳资章。
未婚:
基本资料同商业贷款,复印件为4份
公积金审批表3份,表内收入证明加盖单位行政章或人资、劳资章。
未婚证明(要求同商业,开具日期晚于合同签订日期
贷款注意事项:
如果夫妻双方户口不在同一户口本上,需复印双方的首页、索引页、个人页。
如果双方在同一户口本上,可不复印结婚证。
如果户口为集体户口,需开据户籍证明
如果“三证明”中的信息不符是时,需开据户籍证明及婚姻证明。
如果证件丢失,需到相关部门开据证明。
如果客户前期有过贷款并且有逾期现象的,逾期次数超过3次将不能办理贷款(需开具非恶意还款证明)
开据工资收入时月还款额占家庭收入的40%
个体或大额贷款银行要求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近半年或三个月的税单以及流水帐。
外地户口,不能提供1年以上税单或养老保险的,不能办理贷款。(农行提供本地户口、有固定单位、固定住所的担保人,可上报)
未满18岁的不可办理商业贷款,可办理公积金贷款。
外地公积金不能走公积金贷款。
贷款前借款人必须连续缴存公积金12个月以上。
公积金贷款不受商业影响,以公积金贷款次数为准,二次贷款首付50%,利率上浮1.1倍。3次拒贷。
担保人的要求?
户口为济宁市区户口,单位为事业单位或较好的企业。所提供资料与贷款人资料相同商业贷款以家庭为单位,按房不按贷。二套房贷款首付60%,利率上浮1.1倍。3套房拒贷(包括公积金贷款)
贷款费用:
担保费:
公积金:
贷款年限1-10年为1‰(贷款年限*贷款额*1‰
贷款年限11-20年为0.5‰(贷款年限*贷款额*0.5‰)
贷款年限21-25年为0.25‰(贷款年限*贷款额*0.25‰)
商业贷款:
担保费:贷款额*贷款年限*0.8‰
其他费用:
抵押服务费:150元(济宁市房地产交易监理处收取)
注:客户贷款年限十年以上的300元
抵押登记费:80元(济宁市房产管理局收取)
抵押代理费:200元(济宁市房地产交易中心收取)
贷款流程:
1、客户提供齐办理贷款所需的材料交与担保公司整理,由担保公司将整理好的材料交至东城建行信贷科。信贷科受理后负责整理、通知客户签字、信息输入电脑。(大约时间为3天)
2、将整理好的资料交由行长审核,输入电脑,提交信息后,贷款资料报送到市行个贷审批中心审批。(大约时间1天)
3、由市行个贷审批中心审批完后,由个贷审批中心审核签字后,拿回中区建行信贷科。(时间大约在3天)
4、由建行信贷科通知客户到银行办理放款手续,交纳担保费(也可销售员通知,并告知需带手续)大约为1天时间
5、客户拿着银行给的办理抵押的材料到房地产交易处负一层抵押窗口,办理抵押手续。
6、客户将房地产交易处给的收件凭证带回信贷科交至信贷员或客户经理处,此笔贷款划入出卖人帐户。
办证所需资料:
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及复印件
购房发票及复印件
商品房移交协议书
房屋所有权转让申请表
房产测绘图及复印件1份
按揭贷款抵押变更审核表(有购房贷款的提供)
税费标准:
契税:以家庭为单位(含未成年子女)
个人初次购买90㎡以下住宅的为房屋总价值的1%
个人初次购买90㎡—144㎡住宅的为房屋总价值的1.5%
非住宅、别墅、144㎡以上住宅、车库、单位购房、二次购房等为房屋总价值的3%
维修基金:多层42.5元/每平米 小高层65元/每平米高层82.5元/每平米
按揭贷款的抵押变更手续费:不低于150元
档案查询费按文件执行
交易服务费:
住宅每平米3元
非住宅为每平米10元
权属登记费:
住宅每套80元印花5元买方承担
非住宅550印花5元